濫權檢察官?人一生 家破天倫夢碎 依法行政嚴懲 法務部立場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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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於五月三日以九票對二票,通過彈劾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林德盛,成為繼今年元月十九日彈劾檢察總長陳聰明後,另一受矚目司法人員彈劾案。主查監委指出,此案將移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公懲會懲處結果將受社會公評。

日前(四月三十日)太極門弟子陳調欣、李正文、王麗香、黃日輝等,代表成千上萬太極門海內外弟子,前往台北地方法院擊鼓鳴冤,按鈴控告檢察官侯寬仁法濫權、台北市國稅局稅務員史越生作偽證誣陷太極門。
當年太極門冤案發生時,因接受媒體訪問隨即遭到檢察官違法搜查、問訊的太極門弟子李正文,他控告侯寬仁「違法搜索」、「妨害名譽」。他表示自己只因接受媒體訪問,第四天就遭違法搜索與問訊、猶如白色恐怖,與他同時接受採訪的另一位弟子文秀珍,也遭受同樣對待,造成家人不諒解,夫妻失和,壓力過大導致舊疾復發、含冤而死、家破人亡。「侯寬仁不只是跟我們道歉,而要向全國人民道歉。」說起這段過往李正文仍相當悲憤。
轟動台灣的日劇「HERO」,描述的是檢察官的故事,其中第十集情節,因媒體報導不實與警察不願認錯,導致一位沒有犯罪的少年因承受太大壓力而跳樓自殺,當久利激動的對警察說:「正因為我們(警察、檢察官、媒體)做的是可以輕易奪人性命的工作,因此更需要謹慎小心,不能隨便定罪。」對控告侯寬仁之一,太極門弟子黃日輝來說,他的父親當時因受侯寬仁對媒體放話誤導,致使父子兩人對簿公堂,破壞天倫,情何以堪。多年來,黃日輝年邁的父親仍堅持獨居,不肯接受他盡為人子女孝道,對黃日輝而言是心中難以言喻的憾恨。
另一位太極門弟子張萬定控告國稅局稅務員史越生「偽證」罪,史姓稅務員配合侯寬仁做偽證,誣陷太極門是「補習班、老鼠會」,誣陷義工弟子是「幹部」、「有抽成」,導致太極門至今仍和國稅局開出的錯誤稅單,纏訟不休,13餘年的稅災,禍國殃民。張萬定表示,他原本任職於全國知名出版社,沒想到竟因為檢察官的濫權而失去工作。
張萬定描述案發那年,八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清晨八點,「三名慓悍的市調處幹員來到我家翻箱倒櫃,隨後又將我帶往市調處再度訊問;期間用盡威脅恐嚇、誘騙等種種手段,逼迫我一定要做出不利洪道子師父的筆錄。」甚至從市調處直接打電話到他的公司,導致他的信用破產,隔日即被迫辭去月薪達二十萬元之顧問職,使全家頓失唯一之收入來源,生活陷入恐慌。「一個人被貼上標籤「養小鬼」,有誰敢再聘我為顧問?」張萬定表示此事件讓他身心所受的創痛,久久無法平息,而財產上損失,更難以估算。
鄰國日本檢察官的徽章形狀被稱作「秋霜烈日」,就是代表人民有如秋天降下的薄霜,而握有公權力的檢察官如夏天的熾烈陽光,提醒著擁有權力者的人們必需要時時保持公正和實在,不可以放過和作出錯誤的判斷,傷害脆弱的無辜百姓。侯寬仁檢察官所經手大案,如八十五年間周人蔘電玩弊案,當時台北市警局少年隊捲入弊案警官,原本都算是北市警界相當耀眼的明星,卻因此遭到羈押和免職,家庭陷入困境,又加上官司纏身,有人淪落到工地搬磚塊。前少年隊長馬振華獲知自己和少年隊隊員在獲判無罪定讞後,表示這些日子除了自己,也讓家人跟著受罪。
八十五年曾轟動一時的太極門案,一審、二審均獲判無罪,最高法院在九十六年七月十三日判決三審無罪確定,創下台灣矚目性案件無更審紀錄的前例,太極門師徒四人全部獲得冤獄賠償。監察院於九十一年經監察院主動調查,侯寬仁檢察官在偵辦太極門案涉有違反偵查不公開、違法搜索、僭越職權等八大缺失,並確定起訴書與證據資料存有扞格矛盾,不符證據法則,但侯寬仁仍據以提起公訴。監院並將此案選列於「第三屆監察院人權保障工作彙總報告」之重大人權保障指標性案例,同時要求法務部對侯檢察官從嚴究責議處。
太極門冤案的義務辨護律師蔡靜玫,同時也在太極門練功十幾年的弟子表示:當初在八十五年十一月間高雄地檢署蕭檢察官及新竹地檢署周檢察官,也都因為接獲不實檢舉,而對太極門展開調查。但於搜索太極門高雄道館、傳訊掌門人後,均查無不法,亦查無任何受害人,所以高雄地檢署於同年十一月三十日行政簽結,新竹地檢署也在同年十二月十八日於媒體表示將會簽結。同樣是不實檢舉,侯寬仁檢察官卻將太極門案件,辦得沸沸揚揚。
依監察院調查報告,侯寬仁的起訴書與證據資料存有扞格矛盾,不符證據法則,這根本是一件不該起訴卻被起訴的無辜冤案。但台灣高檢署日前回覆監察院,認為因行政責任的十年追究時效已過,無法追究,因此侯寬仁至今仍逍遙法外未受任何懲處。十多年來,太極門一直循司法與行政救濟途徑,面對高檢署聲明經過三名檢察官調查侯寬仁,查無不法、不當,無從議處。太極門弟子再也無法抑制心中憤怒,挺身而出,按鈴控告,盼以切膚之痛,護衛台灣的司法正義與基本人權。
日前法務部針對執行死刑聲明,依法行政原則是法治國家之基礎,也是法務部不變的基本立場。依法行政的目的,是在「節制」行政權的濫用,避免行政機關恣意行使權力,侵害人民的基本權利。這些都是法律系的入門知識,甚至也是第一線檢警執行公權力時必備素養。且監院通過林德盛法官彈劾案後,監委趙昌平盼司法界重視此案,因為當今社會上要求司法改革的呼聲很高,不只從法律改革,「司法官本身才是改革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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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不平

濫權訴追的檢察官在台灣是普遍現象,到底我們的司法制度出了甚麼問題,這些穿制服的公務人員,只為了自己的考績或虛名,硬栽別人罪,何苦來哉,難道不怕受到法律制裁嗎?或是因為自己是執法者,更是有恃無恐,認為無法可管制他的濫權嗎?

阿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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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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