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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回釋憲執行死刑 40名死刑犯的明天?

2010/05/30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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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28)日正式駁回廢死聯盟對40個死刑犯所提釋憲聲請案。對於此次釋憲結果,一般認為將促使法務部開始準備今年第二波的死刑執行。自從法務部長曾勇夫「依法行政」批准槍決四名定讞死刑犯,引發國內外人權團體不滿,國際特赦組織譴責台灣重啟死刑;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也抗議法務部草率執行死刑,使台灣的人權紀錄蒙上陰影。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28)日正式駁回廢死聯盟對40個死刑犯所提釋憲聲請案。對於此次釋憲結果,一般認為將促使法務部開始準備今年第二波的死刑執行。自從法務部長曾勇夫「依法行政」批准槍決四名定讞死刑犯,引發國內外人權團體不滿,國際特赦組織譴責台灣重啟死刑;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也抗議法務部草率執行死刑,使台灣的人權紀錄蒙上陰影。

正當死刑存廢爭議問題不斷延燒之際,國人應該深入省思死刑所代表的意義,是否真正彰顯正義、懲罰罪犯?是否真能讓受害家屬走出傷痛、修復情感?法官又如何面對「人與神」分際的抉擇?最近五月份的三則新聞可做為最好的借鑑,一位不願判處死刑的法官,要加害者「用一輩子來反省贖罪」;一位選擇「原諒」的被害者家屬,開心接受更生人的幫助;以及一位退休法官的自省,法官是否真能超脫個人情感、客觀求其生?

發生於2008年男大生洪琦冷血輾殺女友慘案,日前台南高分院維持一審法官「無期徒刑」的原判,要讓多次哭求死刑的嫌犯「用一輩子來反省贖罪」。這起震驚社會的三角情殺案件,因為大三學生洪琦不滿前女友劉芳瑜移情別戀,竟開車蓄意追撞,甚至二度輾過劉女致死。案發後,被告洪琦曾打算自焚了斷,開庭時也表示願意接受死刑來悔罪。一審合議庭認為,真正讓畏懼的是即將面對的譴責及非難。法官認為洪琦雖無前科,但性格偏激,以此種驚世駭俗的手法殘害他人的生命,造成社會嚴重不安,最後以殺人罪判洪琦無期徒刑,認為「真正的懺悔,應當是在活著當下真實的反省」。對於洪琦而言,活著面對自己比面對死亡,恐怕是一種更大的折磨與懲罰。

另一則新聞發生在南投921災區,高齡79歲的王成智歡喜入「新厝」,他興奮說:「感謝這麼多人的幫忙,讓我們今年不用再躲颱風了!」誰能猜想得到,十四年前王成智飽嘗喪子之痛,么兒因喝醉酒倒在草屯中山公園,竟被6名少年持棍棒和垃圾桶蓋將其打死,王成智選擇原諒對方。不幸921大地震時,住屋震毀了,十多年來,王成智和太太棲身於花寮,最近才在南投犯保協會等單位幫忙擁有新屋,此外還有更生人捐出創作的藝術品義賣,為小屋添購家具,南投地檢署的社會勞動人還來幫忙打掃。王成智沒有活在喪子的仇恨陰霾,反而歡喜接納來自更生人的協助。
一位退休法官薛爾毅日前投書媒體,他談到幾十年法官的省思,以他審理過一件謀財焚屍案,沒有屍體。最後言詞辯論時,除了三位大律師滔滔雄辯外,旁聽席上有國際特赦組織及國內人權組織的人馬,被告深沉地說:如果你判我死刑,最後我被槍斃了,要是「那個人」出現了,法官如何善其後?此言雖然很震撼,薛爾毅仍然判被告死刑,並且很快執行槍決。薛爾毅談到:「平心而論,此案沒有屍體,法官可以不判死,可是我根本沒有求其生。」他也反省「事情已經很久了,『那個人』還沒有出現,三位大律師中,有一位是我同班同學,仍在揶揄我,天天在等『那個人』。時代變了,刑罰的觀念文化也在變,我也漸進式地向廢死傾斜。」

從時事角度看死刑投下的震撼彈,也從法律觀點深入檢視廢死聯盟此次所提釋憲聲請案,值得各界省思。廢死聯盟認為40個死刑犯判決所適用之死刑規定,有違反「世界人權宣言」第二條、第三條、第五條、第六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第十六條、憲法第七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三條、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因此大法官在第1358次會議議決不受理此案件,引發一些爭議,法界人士認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權,這個權利應受法律保護。不得任意剝奪任」,第六條第四項規定:「任何被判處死刑的人應有權要求赦免或減刑。對一切判處死刑的案件均得給予大赦、特赦或減刑。」也就是說任何死刑犯皆有權要求赦免或減刑,有些人權團體質疑之前遭受法務部執行槍決的4名死刑犯並未得到要求赦免或減刑的機會,當時執行檢察官只簡短詢問4名死刑犯有何遺言,並未問是否要聲請釋憲、非常上訴或再審,法務部在此並未善盡保障生命權之基本人權之責任,若從死刑犯的個別處境去看,在死刑確定後的階段,有些根本沒有錢委任律師,未待後續再審、非常上訴及釋憲等法律程序完成,就被槍決。「是不是還有一點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現象呢?」人權團體發出質疑。

死刑犯究竟還有沒有明天?大法官所持見解為,這些是立法機關依兩公約施行法第八條規定,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完成修法的問題。人權團體認為人命關天,既然二年內才修法完成,這些死刑犯何不暫緩執行,等到修法後再發落呢?他們批評大法官冷血,其決議理由似乎正當,卻對生命權一點尊重都沒有。面對寶貴的生命,萬一不幸造成另一個「錯殺江國慶」悲劇,勢必讓台灣司法雪上加霜、也讓台灣人性光輝蒙塵,值得國人從不同角度、更審慎去思考。

前司法院院長岳生發表「司法改革十週年之後的待續課題」中曾指出:「法官在人世間扮演類似神之角色,其責任重大,但法官只是一般的人,如何自我修心養性,以贏得人民之信賴,確實是一項難題。」環顧目前世界各國大半沒有死刑,即使少數有死刑者的國家,不執行也多達二十一,最近台灣執行了四名死刑犯,變成祇有二十國不執行死刑。對廢死,各國都持有正反不同意見,當死刑未必能夠真正懲罰罪犯,也不是讓受害家屬真正走出傷痛的力量,人們應該從更廣的角度去省思死刑的意義。尤其忌諱以拼業績心態,草率執行下一波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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