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六月九日陳水扁貪污元首外交零用金案獲判無罪後,龍潭購地購、國務機要費等五案也在六月十一日宣判,沉寂已久的扁案再度成為眾人的焦點。雖然扁案的是是非非尚無定論,但民眾更應關心的是長期存在檢察官體制中的沉痾。
首先台北地院合議庭在面對元首外交零用金案時,判決書中痛批特偵組檢察官根本無法證明扁A錢匯給兒子留學,起訴書「任意拼湊、毫無可信之處」,而且論點前後矛盾、立論失據。其次六月十日警政署政風室驚爆以假筆錄入「自己人」於罪的醜聞,嫌犯「沒說的話,竟然出現在筆錄上」,無中生有,而負責偵察的檢察官竟然不「察」,「充分相信警方筆錄」,草率起訴,嚴重怠忽職守!所幸,法官發現筆錄與光碟不符,判決被指涉貪的十二名員警無罪。
再往前追溯至六月八日,一則來自監察院的新聞:去年監察院在調查多起檢察官涉嫌走私弊案後,提案糾正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五個政府單位。事隔半年多,監察院認為相關缺失至今並未改善,所以動用「質問權」,要求法務部長曾勇夫、檢察總長黃世銘與調查局長吳瑛到院說明。
才不過短短三天中至少出現了三則檢察官瀆職、甚至犯法的相關報導,了解內幕的法界人士表示,這只是存在目前檢察體系內諸多問題中的冰山一角,尤其涉及侵害人權的濫權起訴及筆錄造假,實不容相關單位再視而不見!
為民眾詬病的司法現象如法庭積案如山、三審定讞動輒要十年,原因之一就出在檢察官起訴浮濫。由於檢察官考績主要看起訴率,起訴得越多積分越高,導致檢察官為了追求績效,往往無視於證據及無罪推定原則,光憑著臆測、「想當然爾」,就能寫出起訴書;起訴書中證據清單看似洋洋灑灑,實則「任意拼湊」,經不起驗證。就連特偵組檢察官,號稱「精英中的精英」,竟然也會出現同樣的問題,更遑論其他全國近一千名檢察官。
時間再往前推十四年,發生在台中的女童遭竹竿刺入下體案,就在去年十一月法官以證據不足為由,判決嫌犯無罪定讞,一時間輿論嘩然。監察院介入調查後,發現當年的承辦檢察官劉家芳辦案草率而提出糾正,但這名檢察官不僅不服糾正,還一度揚言要告監察委員!
檢察官辦案草率造成該破的案破不了,不該被起訴的卻官司纏身,甚至無端琅璫入獄,造成冤案。許多法界人士氣憤的是檢察官無心之過也罷,有些更惡劣的,甚至蓄意羅織罪名,竄改筆錄。例如馬英九特別費案,承辦檢察官侯寬仁就「照例」做假筆錄,也就是所謂的「筆錄登載不實」。檢察官對總統候選人都如此惡整,換作尋常小老百姓如何去想像其後果呢?
一位原本在刑事庭後來自願調往民事庭的現任法官表示,法官斷案除了依據筆錄之外,就是當事人及律師答辯。如果沒請律師,加上當事人表達能力欠佳,法官也就只能依照筆錄來判案,但問題是,法官不一定看得出筆錄有沒有被警方或檢察官動過手腳,如果民事庭法官判錯了,最多就是造成當事人的財產損失;但刑事庭法官就大不相同了,尤其難免會碰到判死刑的案子,他擔心一覺起來,發現殺錯人了,他會一輩子良心不安!這是一位法官的良心告白,多少也透露了,筆錄造假的情況,其實相當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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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要有魄力,馬總統請硬起來,為老百姓討公道
面對檢察官任意起訴濫權,馬總統您也曾深受其害,應知百姓的痛苦與無助,快立法整頓吧!
一個家也要有大人而我國是沒有任何層級可以管檢察官了嗎?讓他們這樣欺負老百姓。
檢察官亂辦案,難道都沒法可管嗎?馬總統你有沒有看到人民的痛苦!
司法的品質這麼差,人民怎麼能安心的相信政府,為我們做事情,司法人員亂搞,嚴重到傷害人權,人民無語問蒼天..政府,總統怎能坐視不管呢..
檢察官濫權.公道何在.官官相護不起訴.天理哪裡能容忍這樣的事情發生!!!
請執法人員不要一方面騎在總統頭上~
一方面又把小老百姓的幸福踩在腳底下~
公僕是為人民做事的
違法濫權的官員該除名
才對的起百姓
近來檢察官一連出了問題,只是凸顯違法瀆職且侵害人權的檢察官是冰山的一角,曾勇夫部長說要除民怨,相信做好自清並對不適任檢察官施行退場制度是最重要且是立即性!
再忙 也要與你分享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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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檢察官為了個人積分,提出起訴書,只為了個人私心,害慘民眾
違法濫權的檢察官呀!! 你拿老百姓納稅的錢不好好的辦公 卻做一些橫行罷道,殘害人權的事來欺壓老百性 這叫我們是否能服氣呀!! 退場機制快快
檢察官要有人權理念 違法濫權怎可繼續做下去 要有退場機制讓不適任的官回去吃自己
身在公門好修行,要流芳千古不要遺臭萬年,司法改革加油.
官不像官,台灣人民的悲哀!該新增法案以終結不良官員,人民才有保障.
檢察官違法不用懲處 惹民怨ㄚ
雖然大部分的檢察官都是優秀的,然一位壞檢察官如果知法犯法所造成的禍害是可以打敗優秀檢察官多年來辛苦的成果,因此檢察官的退場機制是該好好的思考了。
台灣的制度要再改一下了,不要讓一些無良的檢察官破壞台灣的司法制度,當他胡亂起訴時就應該要嚴懲,不要說說就算了。
乾脆立一個保護費稅法好了!
司法的這把「刀」是用來懲治惡人的,檢查官不可以兒戲拿來亂砍亂殺。
不幸的是,不肖違法的檢查官一直都沒有受到該有的懲處,使這些「無冕王」橫行罷道,殘害人權,台灣的老百姓怎能再隱忍?站出來團結群力,還政一個清明!
各位長官們:拿錢要拿的心安理得
這樣的執法素質,如何得到人民的信任!司法單位真的要好好的改革,把不適任的淘汰,才是國家百姓之福!
司法單位如此不知上進及成長,還想判別人生死,何來公正及正義,先判判自己,整肅害群之馬後,才能取信於民吧.
司法不改革,劣幣區良幣,人民沒幸福,還指望五都選舉嗎?
起訴越多績分越高,難怪會造成爛起訴的情形,誰不想拿高分啊,建議如果辦案草率造成該破的案破不了,不該被起訴的卻官司纏身,甚至無端琅璫入獄,造成冤案,應該要有處罰和免職的處分,讓檢察官能更謹慎的辦案,有賞有罰,應該是很正常的吧
從以前到現在,都是ㄧ樣,不法起訴,無中生有而起訴的事太多了,好的檢察官真的很棒,但是不法的檢察官一個都不能有,因為每個案子,對當事人就是全部,所以一定要有嚴格的稽核制度以及徹底執行的退場機制,否則我們小老百姓情何以堪呀,一點保障都沒有!
檢察官如此凌駕於總統之上的職權,難怪成為詐騙集團慣用的身份技倆
可以"隨意"起訴,篡改筆錄,實與殺人不長眼的強盜無異
五權憲法,難道制衡不了他們嗎?
果是如此,只好請人民自決自救,用民意來自衛了!大家站起來吧!
司法制度何時才能讓我們百姓信任呢?活在這個時代是否該自求多福呢?
bad
生長於台灣,原以為台灣的民主制度,值得全球華人驕傲,沒想到匡正台灣民主制度的台灣司法體制,竟是如此違法濫權,視人民如糞土,僅為檢察官自己之個人私利,犧牲人民之權利,真是令人寒心,令人氣憤。我們應該號召人民起而撻伐之。
檢查官的體系確實是存在著嚴重的問題,如果沒問題怎麼會造成許多的冤案呢一眛貪圖績效及名氣的檢察官更是要不得,把人民的性命玩弄於手掌,任意的起訴,當人民是什麼,司法改革的第一步就是正確的教育基層法務人員,把整個體系翻新遍,才能改善
執法者都可不依法行政,百姓苦也,難怪國家冤賠那麼多.快快改革,民心所向.
真心希望~
每一個人在自己的所從事的工作上,都能將心比心,用良心將別人當成自己來對待,尤其是握有國家強大公權力的檢察官辦案時更應如此!
新聞亂報 官員也亂做 總統也亂吃錢
這些好榜樣
難怪社會如此''美好''
檢察官長期以正義化身自居 自己神格化 眼不見冤情 只想有名利 才會如此 少數不肖人員 害死大家 更積極阻殺馬總統的連任路 以免命喪總統的人權的除魔寶刀刀下
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檢察官不適任,就該有退場機制,才能服民心順天理!
檢察官定要依法行政辦案,而非英雄個人主義行為,會害死很多人!
俗語說:[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更何況是知法犯法之濫權檢查官,更應該罪加ㄧ等,受法律制裁,才不會隨便擾民,人民生活才會有保障ㄚ.
小陳06/21
好的檢察官很多,但是不肖檢察官一個都不能有,因為每一個檢察官所辦的每個案子,對當事就是全部,影響甚至是一個人的一生,所以一定要有嚴格的稽核制度以及徹底執行的退場機制,否則人民只有燒香保佑不要碰到,一點保障都沒有!
建議五都之戰,,,,部要投給國民黨
這些官員其職責不就是捍衛人民的權利與為人民服務嗎?!違法濫權的檢察官,政府要為人民行正義之道呀!!我們的社會不容許有這樣的檢察官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