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肚鄉華南路「先開工後補件」環評施行現況的荒謬
對此開發案,台灣生態會提出四點疑問:
1. 應於施工前舉行的公開說明會,為何在開工後才舉辦?
2. 生態工法若大規模地破壞森林,這樣的工法合理嗎?
3. 地方政府網站公告的道路功能與送審資料不符
4. 開發前應進行動物生態調查,為何會在施工階段才進監測?
以上提問,請政府相關單位向社會說明,若涉及不法,亦請檢調單位調查。
文/蔡智豪(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
圖/何其安(台灣生態學會志工)
在中科三期環評結論遭撤銷後,行政不尊重司法判決的現象,各界議論紛紛。中央環保署不遵守程序正義的作為,卻讓地方台中縣政府也有樣學樣,讓大肚鄉華南路先開工再「補件」。此開發案在2010/5/17媒體曾大篇幅報導:延宕10多年的大肚鄉華南路開闢工程,17日舉行開工典禮,全長4.5公里的道路,路寬6米,將成為台中縣第一條景觀道路。
在此依據政府對此開發案公告事項摘錄如下:
一、依據1999/9/30大肚鄉華南路開闢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台一線174k+150~台中縣市界)」審查結論,開發單位應依下列事項辦理:
Ø 對於動物生態之調查,應於施工前再進行一次。
Ø 本計畫如經許可,開發單位應於施工前,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七條第三項規定,至當地舉行公開說明會。
二、依據2009/1/19「臺中縣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31次會議紀錄」大肚鄉華南路開闢工程(台一線174k+150~台中縣市界)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二、決議:(二)開發單位應依下列事項辦理:7.開發單位應依審查委員及相關單位所提意見確實補充、修正後納入定稿本並經委員確認後,送本府核備。審查委員於綜合討論紀錄所提意見摘錄如下:
鄭仙偉委員:原則同意變更。其意見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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