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學者:課稅勿趕盡殺絕 國稅局開稅單違反程序正義 自始無效
七月一日是租稅節,慶祝稅務節大會,財政部李述德部長表揚一百位優秀同仁,稅務人員肩負國家財政大任,然而部份稅官的威權心態、漠視租稅人權的做法,卻讓累積多年的民怨一觸即發!日前由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康世儒立委召開「保護租稅人權 ,終結萬年不死稅單」公聽會,並邀請律師、國內外會計師、法學教授、氣功界、武術界、宗教界、人權組織、台北律師公會、台北市會計師公會、金融界、產業界、中醫學界、西醫學界代表等專家、學者,針對太極門稅務冤案發表意見,共同為廣大受不合理稅制及違法課徵手段迫害的百姓發聲,期盼政府能聽進百姓痛苦的聲音,以免除慘絕人寰的血腥稅災。中華民國武術協會黃鯤忠代表武術界發言表示,每個國家都重視自己的文化,武術、氣功、傳統國術是中華優良文化,弟子包紅包致贈敬師禮,是傳統文化中弟子對師父的尊重,從來都沒有因此被拿來課稅的,太極門是中華武術協會團體會員,國稅局違法對太極門課稅,已經嚴重污辱全國氣功武術團體。東吳大學法律系陳清秀副教授則提醒國稅局,政府機關的課稅,應該要讓人民好好生存發展,不要趕盡殺絕。
記者:吳振昕整理報導
東吳大學法律系陳清秀教授在會場代表學界發言,他表示國內財稅機關雖設有法務科室,但並沒有任何的法治人員的導入。法治人才及觀念不足,因此在適用法條方面常與民眾爭議不斷。如太極門在性質上屬公益團體,國稅局用補習班的同業利潤標準來課稅,顯然引用過於草率。
太極門辯護律師蔡富強表示:太極門隸屬內政部中華民國武術協會團體會員,弘揚氣功武術國粹文化、促進國人身心健康為宗旨,屬於非營利之體育團體,依法應予免稅。主管補習班的教育部也明白表示,太極門的的確確不是補習班!然國稅局卻於民國86年根據當年侯寬仁檢察官不實之逃漏稅資料,以縫紉、美容、美髮等技藝補習班之純益率標準65%核課稅金及罰鍰,而纏訟近13年。91年監察院調查報告證明侯寬仁起訴書與證據資料存有扞格矛盾,不符證據法則,依法本不得提起公訴,而刑案早在96年7月13日已三審無罪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財政部訴願會5次撤銷課稅處分均表示「司法案件判決結果如影響本件之核課,原處分機關自本於職權依更正程序辦理」,故國稅局應主動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之規定撤銷原處分。
蔡富強同時指出,本案中國稅局從未進行實地查核,據以課稅的不實不法起訴書當中指稱的二帳戶餘額僅六十一萬餘元,卻被侯寬仁捏造成三十二億餘元。在場法界人士表示:「為免稅捐稽查人員過度濫用權力,所得稅法第83條之1中規定,稽查人員在進行調查時,如發現納稅義務人有重大逃漏稅嫌疑,只有在『報經財政部核准』之後,才可就納稅義務人之資產淨值、資金流程及不合營業常規之營業資料進行調查。」「財政部之『間接證明所得查核法之研究報告』亦明白指出:間接證明所得查核法其適用時應具備兩個重要條件,其一為必須有重大逃漏稅嫌疑;其二為需報經財政部核准,缺一不可。」可見報經財政部核准為適用所得稅法第83條之1之法定程序要件。國稅局從一開始即違法,沒有經過財政部核准即以間接證明法推計課稅,課稅處分因違反程序要件,自始無效。蔡富強也表示,賦稅署副署長許春安曾表示,國稅局未報經財政部核准,不能補正,核課期間過了,不能補就要認輸。
陳清秀教授亦指出,這案件牽涉到「推計課稅」的問題,也就是銀行存入多少,就認定收入多少,但這其中可能有很多是轉帳或是借款或其他金錢往來等,當事人又沒有辦法很合理的舉證,比如時間久遠,銀行帳證已經滅失無法調閱,結果以這樣不是很確切的證據來做為推計課稅依據,全部很含糊的就被認定為收入,這樣處理模式其實並不是很周延。銀行存款法的導入應該要慎重,至少這個遊戲規則,應該要公平、合理,但很可惜,稅法並沒有這一類的規定,所以稅法存在著重大缺失,這個部分建議立法院要做改進。用銀行存款法推計課稅,已經是不合理了,再用這個不合理的結果處罰,這個是不合理加上不合理。
陳教授語重心長地說,國內稅法的研究發展過度落後,所以很多事項都渾沌不明,他建議財政部所屬法務科都應該晉用法律系所畢業的法治人才來擔任,如此一來,大家在檢視適用法律時,才會更加的精準、精確。同時立法院、財政部也應寬列預算,獎勵、補助國內稅法學的研究和發展,做好基礎研究,司法及稅捐單位「觀念必需要改變」,以建立公平合理的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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