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淑蕾公聽會發聲拯救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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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的處理不當,稅制規定不合理,造成稅民欲哭無淚,司法的審判,被判個幾年,坐牢就算了,但稅是遙遙無期。就太極門這個案子,司法已經還他清白與公正了,為什麼稅務還要跟人家糾纏不清呢?難道稅捐單位的的調查權、調查程序高於司法嗎?會比司法調查得還要清楚嗎?假如有罪,有任何違犯稅捐稽徵單位的話,是不是要比照司法單位的無罪判決呢?

99年6月17日立法院「保護租稅人權,終結萬年不死稅單」公聽會上,立委羅淑蕾為民發聲,拯救廣大稅民, 她希望稅捐單位,千萬不要把雞毛當令箭,趕盡殺絕,這樣的話,對那些無辜的人是何其的不幸!

 

 

羅淑蕾: 主席康委員,會的長官,各位官員,還有在座的各位女士、先生們,大家早安,大家好!我想這個議題討論很久了,從我到立法院來的第一天就開始在講,拯救稅民,真的是大家所關切,大部分都在談司法人權的那一塊,可是大家都忽略掉還有稅務的人權,多少就因為稅的處理不當,還有稅制規定的不合理,造成很多稅民欲哭無淚,那我們知道司法的審判,你說大不了我被他判個幾年,我坐牢坐過了就算了,可是稅是怎樣?遙遙無期。從年輕盼到老,到底哪一天何時了?所以現在我就說,我在推稅的一個速審法,也比照司法現在也有速審法了嘛!難道稅就不能有速審法嗎?一個案子拖了幾十年,都沒有結論,就代表有問題嘛!有灰色地帶嘛!你也不能斷定他無罪,你也不能斷定他有罪,可是站在人民至上,保護人權這一塊,就要認為說什麼,既然沒有足夠的證據來判斷的話,那就應該怎樣,就應該趕快還人家清白。就太極門這個案子,司法已經還他清白了,司法已經給他公正了,為什麼稅務還要跟人家糾纏不清呢?還要纏鬥到底呢?

我們來看,在整個司法判決裡面,講得清清楚楚,對於大家所爭議的,有關於那個到底是敬師禮?還是學費?請問財政官員,有哪一個學費要拿給老師的時候是跪著給的呢?我們大家都知道,太極門要把費用拿給老師的話,要跪,雙手奉上,請他接受,還不見得要接受,那學費是強迫性的。事實上很多的宗教團體,他們開了很多的班,也要繳那個錢,假如真的捐給寺廟,或是到什麼外丹功,還有很多的團體,去繳的費用,假如說都是學費的話,是不是要比照辦理呢?為什麼只針對太極門呢?難道太極門就只是因為當年受到人家非法的誣衊,你是不是還要打落水狗呢?再踢他一腳呢?所以我覺得這真的是要重新商量。

我們的司法上,行政訴訟法規定得很清楚,判斷有罪要有證據,而且證據要跟他的事證有相關,沒有證據不能用推論的,不能夠用假設的,認為就是這個樣子,而且要是一個直接的證據。在整個檢察體系還太極門清白了,你看看,難道稅捐單位的調查,你們的調查權,還有一些調查程序高於司法嗎?會比司法調查得還要清楚嗎?今天假如有罪,他有任何違犯稅捐稽徵單位的話,是不是要比照那些司法單位的判決呢?因為你們的調查絕對不可能比司法調查還要清楚,你們的調查絕對不可能比司法的還要詳盡。當然我們也知道財政部認為說,司法的判決可以不影響稅務的判決,可是你想想看,難道司法單位的調查,你們不要再加以考慮嗎?你們不要加以來思考、來利用嗎?所以我是覺得說,各個單位不要太過於本位主義,我經常在講,而且這是我講了很久,「堂上一點硃,百姓千滴血」,只要隨便一筆一揮,你們稅務人員講得很簡單,你去訴願,你去打行政救濟,你想想看,一個案子纏訟了十幾年,甚至有的案子纏訟二十幾年,我手上還有案子都纏訟三十年的,從年輕辦到老,他一生當中就要被這個稅務纏身,心中的痛苦,所受的折磨,那個精神的賠償,你要怎麼去賠他呢?

所以真的講,大家要有慈悲心,真的是苛政猛於虎!一個不當的政策,一個不當的結論,比一隻老虎要吃人都還要嚴肅。我們知道政府在很多地方,對一些財團、對一些肥貓,都對他百般的寬容,對他百般的寬恕,為什麼小老百姓,繳的稅一毛錢都跑不掉呢?所以租稅的公平跟人身的保全要如何衡量,我們希望財政部的長官,一定要拿出良心,好好的思考,千萬不要把雞毛當令箭,趕盡殺絕,這樣的話,對那些無辜的人是何其的不幸!

我經常在很多場合裡面,都舉一個例子,我說這叫稅奴的悲歌。有一個老太太,那是在前年我在中山區,在發放低收入戶救濟白米的時候,有一個八十歲的老太太,白髮蒼蒼,跑到我的面前來,雙腳給我跪下,我當時嚇了一跳,本來以為是不是精神不太對勁的人過來要怎樣,可她一跪下來就一直哭一直哭,後來我的助理人員把她扶起來,她怎麼跟我講,她說,她在電視上看到劉兆玄院長說母親節到了,他要到花店買一束花去送他媽媽,她說她的兒子在哪裡呢?她兒子十幾年來都在中國大陸,不能夠回來,為什麼?她說兒子年少的時候不懂事,跟著朋友作生意,朋友拿她兒子的名字當負責人,因為不瞭解稅法,而且生意做垮了,沒有去申報,沒有去申報公司的所得稅,所以公司就被依法核定,就欠稅,欠了兩百多萬,她兒子是比較幸運,能夠在被限制出境之前,就到中國大陸去工作,一個月還可以賺個七、八萬錢,每個月還寄點錢給她生活費,可是他不能夠回來,他說一回來以後,馬上就被限制出境,以後他的生活怎麼辦呢?她說也許這輩子哪一天死在家裡面,都無人收屍,無人去照顧她,怎麼辦呢?她說十七年,十七年了。

當然最近法令修法說,欠稅不要超過五年,也就是說到111年的時候,就可以全部解禁,可是聽說,好像很多官員都不服,還要再修改這個法令。今天這樣的案子,就是因為欠稅,民法的債務有十五年的期限,難道政府就比較偉大,變得是說一定無限期,對一個八十幾歲的老媽媽何其無辜,她十七年沒有辦法看到獨生兒子,十七年來沒有辦法跟她親人在一起,她說每年過年過節,都要在家裡面抱著棉被哭,想想看,當初這樣一個錯誤,害得人家兩地相思,這真的是人倫的悲劇!

我想財政單位一定知道,哪一些是欠稅,哪一些是逃稅,你們很清楚,哪些是不合理的,不要用推論、假設,好像你的主觀一直來判斷的話,真的是滿辛苦的。目前根據司法院的統計資料,纏訟的案子超過十年以上的,差不多有兩百件,也就是說,這樣的案子,甚至有些案子都高達三十年,所以有一本書,我沒有替它做宣傳,叫《流浪法庭三十年》,還有《鹿港冤獄》(註:應為《鹿港幽魂──小鎮命案紀實》),看看那兩本書,我真想把那個書買來送給那些司法單位的人員。假如我經費有限,太極門應該集資,把這兩本書買一買送給司法單位的人好好去看,還有送給財政部人員。一個案子給人家拖這麼長,都沒有辦法解決的話,怎麼去取信於民,怎麼有辦法讓老百姓去那個。

整個太極門的案子我們都知道,是檢察官的濫權,檢察官非法的起訴,沒有證據的起訴,所以在美國的司法史上,最被人家稱讚的有個檢察官,叫作RobertJackson,曾經講過一句話,他說檢察官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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