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領公帑,專職包庇圖利及欺侮民眾案例】
公審15,侯友宜新北國長期公務怠惰及瀆職-連分案都亂分還能改善什麼
在新北國之境內,中華民國所有法令都不適用。
上圖是向新北市政府陳請之事證和內容
➤陳請內容「土城屈臣氏(236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二段169號)前方設有卸貨臨停區,附上今天拍的相片,卸貨區顯然妨礙177巷單巷出來的車。請研議改善。」。
╳新北國分案中心是分案至土城分局交通組,處理結果「不受理」。
✔陳請案沒有說是檢舉車輛違規,明白寫著「卸貨區」,不是應該分案給交通局權責去處理嗎?怎是亂分案給土城分局交通組,製造該機關單位的困惑呢? 新北國分案人員看來肯定是一個「有著非常嚴重文字障的智商低下者」。
本案處理成果是「零分」,新北國首長侯友宜要不要親自出面處理呢?
➤多提一點,「該區設置卸貨區」究竟是真有會勘研議,還是有政客介入要求設置,以陳請內容所拍圖片來看,確實影響177巷出口之目視安全,何以准許設置「卸貨區」在此路口呢?以「最小侵害」也該請商家,要求其廠商卸貨改至該大樓的地下停車場卸貨才對啦! 為了方便店家或是配合政客,就隨便設置「卸貨區」,對用路人之交通安全不利,屬不合理公權之濫權!
請全民反思,人民納稅之用途之一是支付納稅財供養公務從業員,目的是為了守護人民公私權,繳稅是義務,但公權權益不受保障,憑甚麼要繳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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