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最大權力而不受節制羅淑蕾痛批檢察體系亂象
近日聯電榮董曹興誠再度重砲批評最高法院應大力改革和裁員,更語出驚人表示:「不要批評大陸的司法落伍,我們的司法才落伍」。曹興誠也強調,身為企業家,他知道「經濟是一時的,法治才是永遠的」,沒有司法正義,經濟永遠會被扭曲。會計師出身的立委羅淑蕾日前也質詢法務部長曾勇夫表示,民調統計老百姓很不信任司法,檢察官濫權辦案,常違反偵查不公開,很多上市公司被搜索,一大堆媒體記者跟著去,我們從來沒有就這樣的問題去做一些檢討。羅淑蕾痛批檢察官搜索上市櫃公司,消息一曝光,造成民眾對上市櫃公司有疑慮形成股價下跌,更影響所有股東的權益,等到最後審判的結果沒事,她質疑:「這個傷害要叫誰來補呢?」
記者沈盛衣報導
行政訴訟法所規定「抗告不影響執行」,針對此點,羅淑蕾批評,有很多的稅務案件,百姓提出訴訟去抗告,可是政府還是把它公司銀行戶頭查封了,那訴訟贏回來,公司卻倒掉了,有什麼幫助呢?羅淑蕾特別對檢察官利用媒體在辦案的情形大加撻伐,檢察官動不動就申請搜索、申請羈押,或者限制被告一些行動的自由,這種種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的做法,都是檢察官公信力長期沒有辦法提振的主要原因。羅淑蕾毫不客氣的指出法務部根本沒有針對民怨,說明要怎樣去改除,怎樣去解決。
羅淑蕾以美國司法上最受人稱道的一個檢察官叫羅柏傑克森曾經講過:「檢察官是掌握最大權力而不受節制的一群人」,她痛心的說:「堂上一點硃就是百姓的千滴血」「很多案子都是一些官官相護」。她指出,司法院統計的資料,目前纏訟十年以上的案件差不多超過二百件,像流浪法庭的三個老人,因為違反了外匯管制,這樣纏訟了三十幾年,從30歲的年輕人都變成七十幾歲,最主要的原因也是檢察官不斷的上訴。司法院也統計,在2008年最高法院判決確定案件的6,542件裡面,無罪確定的案件有697件,也就是說有一成都是冤枉的,台灣在世界銀行競爭力的評比,「訴訟的保障」這一項台灣的分數很低,導致台灣整體的排名都下降。
羅淑蕾舉了一個社會矚目案件為例說:「太極門這個案子,前後歷經十年七個月,中間被侯寬仁檢察官起訴了以後,經過十四名法官,八名的訴訟檢察官交互詰問,一、二審開了58庭,總共它的見證書有4,645份,5,525人去陳訴意見,包括206份國稅局所製作的函查表,12大箱查扣的證物,將近有200個證人,那麼到最後96年7月13號判決,最高法院判決無罪確定,判決他沒有詐欺,沒有逃漏稅,沒有違反稅捐稽徵法,甚至於為了這四名被告被羈押,我們還冤獄賠償了184萬,所以證明是一個冤案,那這個是誰的錢,大家納稅義務人的錢。侯寬仁檢察官他這樣濫權起訴,我們監察院也移送,叫你們也要嚴懲,可是到現在你們都沒有處理,你們說時效已經消滅了,因為時間過了,你看看監察院他有八大罪證,他列了侯寬仁檢察官八大罪證,可是你們就是一句話,就是時效消滅了」羅淑蕾不以為然的向法務部部長曾勇夫請教說,公務員的考績法並沒有時效的規定,法務部仍然可以處罰,可以用公務員考績法去處罰,為什麼不處罰,是不是蓄意忽視考績法、包庇下屬呢?
另外,羅淑蕾質問曾勇夫「同一筆金額,他一方面認為說是詐欺所得起訴,請求法院沒收,另外一方面他又把這筆錢,說你是補習班的學費,又移送國稅局要補稅,同一筆所得,說是非法所得要沒收,又說是補習班所得叫國稅局要補稅,這不是很矛盾嗎?」,羅淑蕾憤慨指出,太極門案冤獄賠償賠了184萬,都是全民買單,法務部沒有向檢察官去求償,而且從民國88年到97年當中,獲得冤獄賠償的人有5,435人,我們政府總共花了46億8000多萬的冤獄賠償,沒有一個檢察官被法務部用違法、濫權執法去追究他,他沒有得到任何的懲戒,仍然逍遙自在,這樣公平嗎?
談到「認罪協商」,羅淑蕾批評現在檢察官都喜歡說你認罪協商我就可以用緩起訴,逼迫很多無罪的人,使他為了逃脫繁長的訴訟程序就認罪了,甚至說你把某一個人或某一些人咬出來,就可以轉為污點證人。她舉例,有個案例當中的二個會計師,主簽會計師跟副簽會計師,副簽會計師只是簽字背書,他不可能去跟委託人有任何接觸的機會,這會計師界很清楚,可是因為主簽會計師要脫罪,所以他認罪協商,那法官問主簽會計師說副簽會計師知不知道你跟人家串通,主簽會計師說知道,可是副簽會計師一概不想認,副簽會計師說我沒有罪我幹嘛認,法官竟然說副簽會計師刁蠻,死不認錯,判決下來結果竟然主簽會計師判緩刑,副簽會計師是判四年徒刑。羅淑蕾認為,認罪協商是讓有罪的人脫掉了,無罪的人承擔了。她指出,很多檢察官說你不認罪的話我就給你判得很重,你認的話就給你緩起訴,把你判得很輕,她痛批,這樣社會還有沒有公平正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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