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當成薪資族要求補稅、跟國稅局打官司敗訴的林志玲,為了爭取公平,甘願當砲灰、不惜上訴到底,捍衛所有同業的權益。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的稅案牽扯出我國賦稅人權大黑洞「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 任意曲解所得性質」! 10月21日立法院第七屆第六會期財政委員會第四次全體委員會中,立委盧秀燕質詢財政部長李述德,指出,國稅局不依法行政,明知模特兒跟經紀公司的契約是執行業務所得,是合夥的關係,卻硬是扭曲為聘雇關係來課稅,同業利潤標準的制定也是一年拖過一年,讓稅務員有自由心證、胡亂課稅的空間!
(記者 張心怡/台北報導)
盧秀燕針對林志玲案及台灣目前新興行業尚未制定同業利潤標準,質詢李述德;她說,林志玲的執行業務支出,像其他的表演人一樣,必須要有化妝、疏髮、衣服、亮相,各種道具的支出。按財政部的規定,演藝人員被歸類為執行業務者,報稅時可以從收入先扣除45%的費用,但如果所領的報酬被列為薪資所得,則報稅時只能扣一個薪資特別扣除額,以去年來說是十萬四千元。不同的認定結果,稅負可能相差數倍。盧秀燕表示,對於模特兒這些台灣新興行業,並沒有訂定一個法制化的標準,國稅局個別的稅務人員抓到誰的案件就是每個人自由心證,這些問題,早在一年前她就已經跟李述德溝通,李述德也同意應法制化,訂定同業利潤標準。然而盧秀燕事後追蹤進度,國稅局及賦稅署卻表示,並沒有接到部長或任何人的指示,應該為模特兒這個新興行業來制定同業利潤標準,甚至還說:「財政部從來沒有重視過標準!」
李述德辯稱,模特兒跟經紀公司業主之間的關係,他們去簽約,這個契約清楚之後,我們再來課稅,假如簽的有雇傭關係,就按照薪資所得來課稅,假如是某個程度的執業的關係,那就用執業的方式來報稅,因為是契約自由,不能由國稅局擬定什麼。盧秀燕表示,李部長公務繁忙,下面的人很多事情沒有跟你交代,模特兒與經紀公司的資料早就送給國稅局,契約上明明白白寫得很清楚是執行業務所得,是一個合夥的關係,不是聘雇關係的薪資所得,國稅局完全蔑視這個契約,硬說人家是聘雇的關係!盧秀燕甚至懷疑國稅局人員放話去挑撥公司跟模特兒的關係,污衊人家說那個契約訂錯了,是報錯稅了,盧秀燕質疑,國稅局明明看了這個契約,為什麼不能依法行政呢?國稅局是不是有很大的稅收業績壓力?!
盧秀燕說,她今天是為廣大的演藝圈、模特兒、表演人,他們奮鬥十年可能會才出一個林育群,多少人可能奮鬥十年還沒有一個紅的,不是每一個都是林志玲,可是我們卻漠視他們的權益,盧秀燕不斷的質詢李述德:「同業利潤標準,你已經交代這麼久了,請問什麼時候會訂出來?」如果標準不一,稅捐人員常曲解人民所得性質,部長也當場允諾會列入今年檢討項目。
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大調查,其中,「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稅官的獨裁專斷為稅務民怨之首,白紙黑字契約寫的清清楚楚,國稅局可以不認帳,為達到課稅目的,自行曲解所得性質,這樣的問題並非個案,當天的質詢中,包含涂醒哲、陳亭妃、楊瓊瓔、田秋堇等多位立委也就太極門稅務案件當中,國稅局的違法處砲轟李述德,明明太極門弟子之敬師禮既經司法三審級法院判決確定為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為免稅所得,而太極門弟子也出具過上萬份贈與書證,表達贈與師父的敬師禮是贈與,國稅局還是可以隱匿證據、偽造文書,甚至引用已廢棄判例欺騙法官,將太極門誣指為補習班,敬師禮誣指為補習費,試圖達到其違法課稅目的。田秋菫立委曾痛心陳述:太極門案不是單一個案,類似個案多如牛毛;立委羅淑蕾更曾表示:太極門案不解決,台灣就沒有稅務人權!
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成立於民國55年,為台北市國術會、中華武術總會、中華氣功協會、中華民國道教會及台北市道教會團體會員,台灣省教育廳明文氣功國術不得設立補習班,教育部也表示太極門的的確確不是補習班,中華武術總會黃鯤忠理事長表示,氣功、武術與國術各界是在傳承中華優良文化,弟子包紅包作敬師禮,是弟子對師父的尊重。中華武術總會、中華氣功協會,還有台北市國術會,在92年10月間曾經發函公開說明,所屬的團體會員,從沒有因為弟子贈與敬師禮而被稅捐機關課徵稅捐之情事,他嚴正聲明,國稅局對太極門的課稅事件,已經嚴重侮辱到全國氣功、武術、國術界團體!監察院於98年9月更認定國稅局辦理太極門稅務案件涉有未依職權積極釐清案關所得性質等七項重大違法,立委涂醒哲更痛批:國稅局對太極門課稅已動搖五院、動搖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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