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立昊、王振驊台北採訪報導】逾百位律師發起的「1116律師界守護憲法遊行」,16號從襄陽路出發,並於濟南路進行集會短講。300位律師換上律師袍走上街頭,反對憲法訴訟法(簡稱憲訴法)修正草案,擔心此法案造成憲法法庭停擺,危害人民權益。
今年9月27號與10月24號,立法委員翁曉玲分別提出《憲法訴訟法》第四條、第三十條等四條修正草案,此修正草案不僅將大法官出席人數標準由「現有總額」修正為「法定總額」,要求需10位以上的大法官出席才能開庭及通過判決,更將憲法法庭作成裁判的門檻由原先過半數同意,提高為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律師林俊宏表示:「這次遊行主要的目的,我們是希望說立法院不應該通過翁曉玲所提出來的《憲法訴訟法》的修法版本,因為我們認為這一部修法的版本,它會造成憲法法庭的實質癱瘓。」
目前我國大法官為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上任。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規定,司法院大法官法定總額為15位。然而,憲法法庭中7位大法官於上個月底任期屆滿,以致目前僅有8位大法官在職,需等到今年12月底,待立法院審理通過,才有機會補齊名額。倘若此次修正草案通過,需要至少10位大法官參與憲法法庭,才能做成裁判,一旦大法官人數不足,憲法法庭將被迫停擺無法運作。引起此修正草案存在「癱瘓憲法法庭」的疑慮,並擔心破壞憲法中所保障各院「權力分立」與「權力制衡」的原則。
律師林俊宏補充:「我們台灣現在的狀況是實際上只有八個大法官,那憲法的規定是說,其他的大法官的人事權應該由立法院行使,可是到目前為止,我們的立法院並沒有行使這樣的人事同意權,也沒有開始在進行。所以實質上的目標,其實在我的觀察,他不是真的要去修法,他是要癱瘓我們的憲法法庭。」民眾黃少寰說:「我覺得說這是一個國家政府的組成權力分立,所以如果它被破壞的話,就算現在沒有被影響到,未來有什麼案件的釋憲案會被擋住。」
而是否應提高憲法法庭門檻,民間眾說紛紜。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說明:「我們所有合議制機關都有的制度,就是最基本的門檻,那這一點我覺得是本來就該有的,希望大法官不要空轉,應該去施壓給總統跟立法院,叫他們認真執行他們該有的憲法職責,我覺得這是兩個應該要分開處理的事情。」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林永頌認為:「台灣曾經四分之三(同意)。要走回去嗎?你走回四分之三,當然也可以,(憲法法庭)很難成立或者很難通過,但是人民的權利就很難救濟。」
相較此案,各國的類似法案備有相應的配套措施,外界呼籲修法需具備縝密的規劃,才能避免人民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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