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星政/臺北報導】
國庫空虛、政府為拓展財源,頻頻宣稱台灣的稅賦負擔僅約11-12%,遠低於國際水準,以作為加稅之口實?研究稅制學者表示「中華民國萬萬稅」,有許多隱形的稅,夾雜在我們看不見的角落,如果也把他們納入計算,國民實際的稅賦負擔中,早已超過20%!快樂聯播網FM89.3每週日晚上18:00~19:00「刑男大律師」節目,將推出「賦稅人權危機大解密」系列專題節目,本週專訪成大法律系副教授柯格鐘,細數那些看不見的稅目。
柯格鐘指出,一般而言,「稅」與「規費」的不同在於「稅」雖然最後還是用在人民身上,但它與個人並沒有明確之「個人對價」關係,而屬於「總體對價」關係。台灣有很多本質上是「稅」,但因徵收的單位不是財政部,就不被列為稅,如買汽車要繳牌照稅給地方政府,還要隨油徵收燃料稅給交通部,加上環保署又向煉油廠徵收「空氣汙染防制費」,這些費用,都不像是一般規費有明顯的勞務對價關係,本質上比較像是稅,卻因政府巧立名目,將主管機關不是財政部的賦稅夾藏在其他單位的規費中。主持人Toro蔡表示,人民最不能接受的不是賦稅的高低,而是政府向人民收了甚麼稅、作為甚麼用途都交代不清,這種魚目混珠的作法,實在不是法治國家應有的態度。
柯格鐘又提到一般人都認為全民健保是一項保險制度,國人繳的是「保險費」,但是其實它的本質還是一種稅,因為它是強制性質,每個人都要繳費,且國人也沒有議價之自由,雖然表面上繳了健保費就可以享受健保較完善的醫療資源,但其實本質上較屬於「總體對價關係」,因此應該是政府為提供這項福利政策所增加之額外賦稅。
此外政府也常運用各種名目對同樣一個消費行為課數種不同的稅,如香菸買賣有所謂的「5%加值型營業稅」,但政府為抑制國人使用過量而徵收「菸酒稅」,但又為了避免抽菸過量影響健康,而有所謂「菸品健康捐」,其立意其實與「菸酒稅」一樣,卻另立名目行加稅之實,一層牛剝三層皮。
政府巧立名目向一般老百姓收稅,卻又對有錢人拼命減稅?最為人詬病的遺產稅及贈與稅,明明也算是「所得」的一種,應該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3款一樣繳所得稅,但卻另定稅則。柯格鐘表示,無論是遺產稅或贈與稅,其受益對象都是接受財產的那一方,但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是接受財產的一方,贈與稅納稅義務人卻是贈與財產的一方,很不合理。其實如果回歸「所得稅」的精神,應將遺產稅及贈與稅納入所得稅原本之法條中,並採累進稅率,才是更公平客觀的賦稅制度。柯格鐘提到2009年政府稅改僅大幅調降贈遺稅率以促進台資回流,但是卻犧牲了賦稅公平性與財產重分配的社會正義,也是造成台灣房地產狂飆的元凶。
新政府上任,內閣重新改組,具豐富財經資歷的行政院長陳冲走馬上任,新任財政部長劉憶如過往對賦稅改革亦著力頗深,馬總統更提到未來的賦稅制度將朝「量能課稅、公平正義」方向進行改革,究竟成效如何?大家都拭目以待。「刑男大律師」也將本著針貶時事之精神,持續邀請各方賦稅專家,為您的「賦稅人權」危機大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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