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控訴花縣政府迫遷族人 傳統領域內將開發愛狗樂園
花東多次出現具爭議性的開發案,引發原住民族捍衛傳統領域的決心。6/13來自花蓮太巴塱部落的青年及地主開記者會,抗議花蓮縣政府預計在花蓮縣鳳林鎮萬榮開發區段,是一塊由馬太鞍溪、花蓮溪、萬里溪沖積出來的一千多公頃土地,阿美族語稱整塊地叫CIDIHAN,做各種名目的開發,其中一項是建設為愛狗樂園。
諷刺的是,這塊沖積扇土地原本是阿美族部落的千百年來的傳統世耕地,分成TAKUMU,PALICANLICAN兩塊,現在仍有人在耕作,也就是說花蓮縣政府將排除地上物,也不許原住民族居民使用,阿美族守護聯盟成員那莫認為政府違法原基法,強迫族人流浪。
縣政府上個月5/17在預計開發的地區立牌警告,給你一個月的時間,在6/17前,在這塊土地上耕種的原住民族人遷移地上物。阿美族地主陳加郎在這塊土地上種植地瓜,過的是簡樸生活。他說他看到立牌文字也看不懂,於是詢問花蓮縣光復鄉北富村的村長萬中興,他們才知道:「你們這個地方要被徵收了,而且期限只有一個月」
這個愛狗樂園,根據平面媒體報導5月中的報導,農業處長張智超答覆說,愛狗樂園規劃在鳳林鎮長橋里附近,土地屬於縣政府,在160公頃土地中,第一期開發面積約17公頃,兩年半前舉辦過公聽會,獲當地居民同意,縣府正進行第一期地目變更作業,將來會讓流浪狗擁有足夠健康的潔淨空間。
但兩位地主在5/31才被鄉公所通知協調,但縣政府早已設定好題目,要告知他們你們是違法的喔!要趕快遷移地上物。阿美族地主陳加郎說官員問話的方式就是表示你們現在是違法狀態,非法占用,還要地主蓋章認定。很像刑求在問話,不肯遷移的話就送人到法院,讓這些不懂法律的長輩心裡壓力很大。
其實原住民傳統領域被現在的非原民組成政府所佔領,並劃為國有地,一直是原住民族極力要爭取回來的權益。太巴塱旅北青年,娜告法拉汗說我們要用別人的語言去對抗別人的法律!由於原住民族沒有文字紀錄,更沒有簽訂契約的方式,於是傳統領域在日據時期即被日本政府佔據,國民黨政府播遷來台更理所當然的占為己有。
娜告法拉汗說:站在自己的土地上,卻沒有使用自己土地的權利。不管哪個政府執政,是不尊重也不考慮族人想法,她自己身為一個母親,不希望能留給孩子的只有原住民三個字。因此這塊地目前在法源上是國有地,會讓很多人認為佔有國有地違法在先,卻很難去體認到原住民族人的歷史脈絡。
他們訴求:
1未經部落同意,開發案應停止
2政府應認定維護並保障當地原住民族的土地權利
3停止侵權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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