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詐胡! 賭場過關 「賭博合法」非經濟的萬靈丹
博弈條款在沒有任何相關配套措施產生下已然通過,讓民眾誤以為賭博已經合法化!
實際上,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之二條第四項賭博條款規定「有關觀光賭場之申請程序、設置標準、執照核發、博奕特別稅及相關監督管理等事項,另以法律定之。」也就是說,觀光賭場的設立以及賭博全面除罪化,還有漫長的立法程序要走。
因此,全民應該強力反對賭博的相關立法!未來相關法案完成立法時,不是只有離島建設條例會包夾賭場條款,各縣市賭場將會紛紛設立,處處賭氣瀰漫。
反賭聯盟強力抨擊,地方首長一面倒的將引進財團設置賭場當作「以賭興邦」的萬靈丹,不僅沒有愛鄉愛土的情操,更沒有長遠的眼光與能立。
而說到曾經在澎湖舉辦的民意公投,不但有著荒謬的粗糙過程,更以引導、模糊博奕好處的問法來舉行,使得真正的支持者只有不到一成二的公投結果,完全是政客們的自吹自擂!
反賭聯盟也主張,政府應公佈充分資訊,讓民眾透過審議民主的過程來做決策,並舉辦全國性公投。一但官方論述及民間團體的說法兩面成立,綠黨秘書長潘翰聲表示「我們有信心會贏」。
三十五反賭場大遊行
2009年3月15日(週日)下午一時自由廣場集合,二時開拔出發,全國民眾勇敢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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