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障者在法庭處弱勢 盼設置專用法庭
NS.開門進精神科診間
標一:法扶律師辯護 立場飽受爭議
一般大眾只要提到「精障患者」,就會覺得是比較危險的一個族群,而當精障患者成為殺人犯或嫌疑犯時,幫忙辯護的法扶律師也成為了議論焦點。
很多人對於幫殺人犯辯護的律師,存在著很多疑問,甚至提出就算成為殺人犯,只要是精障患者,就等於拿到了免死金牌。
而擁有 死刑辯護經驗的林俊宏律師,對此立場發表了意見。
死刑辯護律師 林俊宏:「律師的作用跟功能,幫當事人去找一個最適當的一個處罰,不當然是幫當事人去爭取一個無罪。」
標二:走進病患心裡 加強社會連結力
精障患者需要長時間的,關懷追蹤與治療,若沒有輔導措施,很容易造成病患做出犯罪行為。精神科職能治療師郝柏偉,從精神治療的社會互動環節中,提出降低潛在患者,發生極端行為機率的建議。
精神科職能治療師 郝柏瑋:「當事人覺得被關心被在意,而被關心被在意的狀況,可以緩解很多焦慮憂慮的狀況,對他的病情穩定也是很有幫助的。」
醫生也提到,大部分律師對精障患者的認知明顯不足,導致做出不符合精障患者狀況的判決。
標三:設置專用法庭 籲律師法官再教育
若是有精障患者專用法庭,透過司法機構的再教育,不管是對律師或法官,都能提升對精障患者的了解,進而做出最適當的判決。
記者陸萱、廖晨歡/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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