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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勞工依定期契約保障權益 不再是承攬勞工

2020/03/27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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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台灣有許多的派遣勞工,他們同時擁有兩個雇主,但當責任發生時,派遣公司以及要派公司互相踢皮球,派遣公司常常用定期的契約,遊走在法律邊緣,甚至事情發生後規避責任,讓勞工的薪資以及權益受損,藉由不定期契約的法令保護派遣勞工的權益,讓他們多了一層保障。

派遣勞工是藉由雇主以及要派公司所形成的非典型勞雇關係,前者只有付與勞工薪水,但勞工卻不是向前者工作,而是向後者工作,之間簽訂了契約,透過勞基法的保障,讓派遣勞工安心工作,但常常會有些人在勞工以及外包承攬中搞不清楚,承攬是一個勞務自主性很高的,在工作中很自由,但也因為太自由,而造成的任何風險都要自己承擔,並無任何保障,中國文化大學勞工系教授吳慎宜表示:「外包承攬呢他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它的工作地點未必是在別人的公司,做完了之後,我到我們約定的時間,我把東西交給你,但也因為這種高度自由,他有另外一個必須認知到的風險,所有工作當中可能發生的風險都要自己承擔,所以他的雇主不會幫忙保勞工保險。」

派遣勞工現今雖有法律的保障,有些公司為了在短期時間中雇用人來工作,而在契約中與勞工簽屬定期的契約,但也造成勞工的不安定的工作,公司也常常利用這種違法的行為來逃避對勞工的權益保障,吳慎宜表示:「所以我們勞動基準法在最近一次的修法的時候就改變了,就認為你即使是派遣單位,要雇用的人必須是不定期,只要是不定期的情況下,要終止的情形如果是,有可能會變成有資遣費的負擔的可能性,可是如果是定期的話,時間到了那我就跟你講時間到了,你明天開始不要來了,我不要付你資遣費,所以定期跟不定期來講,對於派遣勞工來講相對就有多一層保障,讓他的就業就可以處於一種比較安定的狀況。」

派遣勞工常常因假派遣真雇用,讓公司來規避對勞工的責任,而從勞基法中訂定不定期性的契約,對派遣勞工的就業安定性有更好的保障,不管是在任何風險下,都藉由法令的規定,讓勞雇關係可以更密切,也對勞工們多一層保障。

以上新聞由華岡電台記者  吳沁紜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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