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乳得來不易 買賣卻沒有明文規定
最近,網紅小玉在網路平台購買母乳並作為拍攝題材引發熱議,對於母乳是否可以買賣,台灣母乳協會表示目前沒有明文規定,但政府已有許多對母乳的相關政策及補助,保障新生兒及媽媽們權益。
母乳能滿足嬰兒所需的養分,但卻有些孩子出生沒有辦法喝到母奶,有人說喝母奶是寶寶的權利,另一說法是餵不餵奶是媽媽的選擇,在這兩者間想要平衡就需要許多政策協助,目前台灣有母乳庫,還有母嬰親善醫院的產胎哺乳、母嬰同室等等政策,職場上也有產假及補擠乳時間,而關於母乳庫 台灣母乳協會 秘書長 高宜伶表示:「母乳庫這個協助是幫助沒有辦法喝到母奶的孩子,就是一個銀行的概念,母乳庫他不是捐你不要的奶,而是說有沒有可能在孩子充裕的情況下,你發揮一點點的愛心,你去幫另外一孩子多幾一些乃,但不用為了他去創造太多的業績出來,這樣會累壞自己,但是多擠一部分這樣子,特別幫他存起來。」
高怡伶也提到母乳最好的保存方式還是親餵,但如果真的因工作等等需要保存母乳,最簡單來說就是「333」,室溫3小時、冷藏3天、冷凍3個月,但也有媽媽因經過專業評估奶水不夠,且對母乳庫認知較少,而在平台上購買母奶,對於母乳買賣問題。
高怡伶說:「其實台灣目前沒有法去管,最好是法律規定,但不一定是法律沒有規定的事情你都可以去做,我想是這樣子,到目前為止台灣母乳協會也一直在努力這一塊,我們希望在不管是網路平台的自律,或者是媽媽們的想法上面,為什麼媽媽要做這件事,我想可以理解說許多媽媽都是愛而心切,他很想餵孩子母奶,但我們其實不一定要很多母奶才給寶寶喝,一點一滴其實都可以。」
雖然目前未有明文法律規定母乳買賣問題,但母乳是體液的一種,不應該販售,且母乳得來不易具珍貴性,許多母親因哺母乳非常辛苦,需要鼓勵和支持,不該把母乳當作嬉笑娛樂的工具。
以上新聞由華岡電台記者 丁盈瑄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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