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61萬,政府卻吞人民32億,人民反彈,國家動亂
為抗議苗栗縣政府強制徵收大埔稻田,「台灣人民挺農村717凱道守夜行動」於18日落幕,農民及各界聲援此一活動的社會團體、學者、青年等,人手一株秧苗,在凱道上鋪出綠油油的稻田,高喊「把田種回去!」向政府宣示討回農地的決心。台灣農村這兩年來,除了苗栗大埔,還有後龍灣寶、新竹二重埔、彰化二林等九處社區、共約一千七百公頃的農田,以「繁榮地方」之名劃為工業區或科學園區,強制徵收。農民們於凱道上焚香祭拜,「上告五穀神農大帝」,自救會總召劉慶昌指出,此舉是為了讓神明為全台農民做見證,他們要守護農村、護農地,要求政府修改土地徵收惡法、停止浮濫圈地。
雖然馬總統表示「關心此事」,並明確指示行政院長吳敦義要盡速協調地方政府妥善處理,考量農民感受,尋求解決方法。但是超過12小時的靜坐抗議,只換到總統府「2分鐘」的接見,且層級只有到「公共事務室主任」,台灣農村陣線發言人蔡培慧批馬英九根本是漠視農民。實踐大學企業創新與創業管理研究所蔡政安教授兼所長對此事件表示遺憾:在馬總統甫就任時,美國前總統布希曾來函恭賀,並稱臺灣為「亞洲民主的燈塔」,我們有行政救濟管道、我們有訴願制度,卻仍然讓百姓必須拿香求告上天,才覺得有獲得解決的希望!蔡政安指出,較之五都選情,馬總統更應該思考的是:建國百年之際,臺灣民主制度的落實與發展。
6月17日於立法院舉行的「保護租稅人權 終結萬年不死稅單」公聽會上,立委涂醒哲表示,時代不一樣了,我們應該依法論法,依法依到後來有爭議的時候,就是立法院要來解決。使立委聯想到舊日威權時代迫害人權種種的,即社會矚目案件──太極門稅務冤案。
律師黃麗蓉表示,擔任太極門案辯護律師十多年,深深感受到政府「將白布染黑」的功力──黃律師說,太極門稅務案件,起源於民國85年間侯寬仁檢察官接獲不實檢舉所做出的不法起訴,搜索當日,起訴書所指的二個帳戶結餘款61萬餘元,侯檢察官卻不實捏造為32億餘元,且一方面誣指是詐欺所得,應全數沒收;另一方面又誣指為補習班學費,應課稅並加以重罰,違反「一行為不二罰」。更誇張的是,國稅局未經實質查核,將此不法起訴書當作對太極門課稅的唯一依據,開立不法稅單。反觀前總統陳水扁先生所涉洗錢案,國稅局對外公開表示「在調查有無涉及逃漏稅問題之前,必須要回到前端,先確認資金的來源為何,如果是非法所得,依照規定將被沒入,根本就沒有繳稅的問題」,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既然太極門案件已進入刑事審判,為何國稅局可以不待判決結果確定,逕行開單?國稅局違反基本人權、違反憲法,違法課稅案纏訟13年多,對太極門掌門人夫婦,及全體海內外弟子的人格與名譽、家庭與人生造成莫大的傷害!
中華電信資深員工,同時也是太極門弟子的洪天賜表示,太極門稅務冤案歷經邱正雄、許嘉棟、顏慶章、李庸三、林全、呂桔誠、何志欽、李瑞倉及李述德等9位財政部長,當初在刑案審理中都表示:本案是因刑案衍生出來,刑案沒有,本案就沒有了。如今刑案一、二、三審均無罪確定,且認定敬師禮為贈與性質,依法免納所得稅,照理講,這個稅單本應依法撤銷,財政部卻違背對人民的承諾,陷百姓於水深火熱之中,讓百姓疲於奔命,苦不堪言!關於對太極門掌門人夫婦課的綜所稅,其中80、82、83、84、85年度,因太極門弟子所提出之上萬份贈與書證,表明弟子給予師父的敬師禮乃贈與,均獲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太極門勝訴確定;唯獨民國81年,中區國稅局隱匿由國稅局自行設計、調查,且回函皆稱敬師禮為贈之206份函查表,謊稱只有5人為贈與,誤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做出錯誤判決,判國稅局勝訴;也陷法官於不義,使其對同一事實做出不同認定,違反證據法則。
又,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先生於88年擔任立委時,曾為太極門遭國稅局違法課稅案函請教育部查明,教育部長楊朝祥88年12月24日台(88)社(一)字第88157969號函覆: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非「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所規範之短期補習班。89年12月21日教育部曾文昌科長代表楊朝祥部長出席立法院公聽會,公開指出:「我們還是要強調,太極門的的確確不是補習班」。
國稅局無視全國補習班之主管機構「教育部」對太極門並非補習班的認定;無視於刑事三審級法院判決認定敬師禮為贈與,屬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之免稅所得;無視其上級主管機關財政部5次撤銷原處分,均命其「司法案件判決結果如影響本件之核課,原處分機關自本於職權依更正程序辦理」之意旨;無視行政法院29年判字第13號判例、32年判字第18號判例及42年判字第16號判例須「參照刑事判決所認定之事實為既判事項」之要旨,仍違法引用91年就被最高行政法院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不再援用之行政法院55年判字第2號判例、46年判字第8號判例見解,違法聲稱「刑事判決與行政處分,可各自認定」。目無法紀的行為,不禁讓人產生三個可能的聯想:
1. 國稅局欺騙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
2.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被騙也騙人
3. 國稅局與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聯手共同欺騙百姓,破壞人民基本人權
除了此案辯護律師之外,跨越黨派的立委也對此案邏輯、法理上的明顯錯誤提出質疑──太極門冤案於96年7月13日獲判三審無罪確定之外,當初遭侯檢不法羈押的掌門人夫婦、弟子陳調欣、彭麗娟等4人,均獲得國家冤獄賠償金共184萬元,黃麗蓉律師轉達太極門師徒本於慈愛國人之心,不忍心收納稅人的血汗錢,將所獲得的冤賠金184萬元,捐贈給人權相關單位,企盼冤案不再,人權侵害案件到此為止。立委楊瓊瓔在立法院5月13日的財政委員會議中就太極門案質詢財政部長李述德:國家拿納稅人的錢來做冤獄的賠償,又把它扣稅,到底民眾要依據哪一方?不管哪一個機構,通通都是政府啊?百姓哪有辦法跟你管這麼多?我就是看政府啊,哪有政府一邊拿老百姓的血汗錢、納稅錢去賠償冤獄,然後你們這邊還來課稅,而且在財政部訴願裡頭說明了這麼清楚,詐欺不成立的時候,你們就應該是要來作更正辦理,現在還有什麼問題?
政府施政本應以民為本,以法為規,人民是國家的根本,歷史上朝代的更替,皆來自於不滿執政者的民怨累積到超過臨界點,所爆發的反動或革命。6月17日立法院「保護租稅人權 終結萬年不死稅單」公聽會中,與會立委涂醒哲質詢財政部次長張盛和:我要請財政部算一算為了這個案,到目前為止浪費的社會成本多少了?我們花了多少公務人員的薪水在繞圈圈?到現在為止還在拖拖拉拉!召集人康世儒委員建議:次長,我一直希望這件事非常和平落幕,大家非常漂亮的下台,如果不得已用到社會資源,後果的確不容我們想像!
黃麗蓉律師指出:人民帳戶中只有61萬,政府竟然可以不實捏造成32億,還指鹿為馬,將此虛幻的數字誣指是補習班學費收入,違法課稅。他沒有想到這種顛倒是非、離譜至極的冤案竟然可以發生在21世紀的臺灣!讓學法出身的他,也不禁對法律感到失望。黃律師指出,據法務部統計,全臺灣目前有420萬件欠稅欠費行政執行案件,其中像太極門一樣莫須有的欠稅案件不知有多少?足見太極門稅務冤案,只是中華民國不合理的稅制的冰山一角。一如涂醒哲委員所說:太極門稅務冤案動搖五院、動搖國本!黃麗蓉律師也提出質疑:若司法院長賴英照,須為了近日法官集體貪瀆事件下台;那麼財政部長李述德,面對此糾纏人民數十年的彌天冤案,是否應有所表態以示負責呢?行政院長吳敦義面對財政部及國稅局造成全國百姓痛苦的稅災,又該有何作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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