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馬英九總統被留校察看 縱放公權力 人權治國不及格

2010/12/17 01:02
2,436次瀏覽 ・ 83次分享 ・ 0則留言
PeoPo推 0
檢舉

(記者  林言/台北報導)

        今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不論是民間或是政府,人權喊聲格外高吭!馬英九總統出席「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首次會議指出,回顧人權發展歷史,最容易傷害人權的就是政府。他呼籲每個公務員在掌握公權力時都應該「三復斯言」,「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才不至於侵犯人民權利。同時,在正式實施《兩公約施行法》屆滿週年的日子,由42個民間團體組成的「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給馬政府打的成績是不及格,給的評語是「準備不足,步調混亂,進度落後!」並建議「留校察看一年」。此外,中華人權協會公布2010年台灣人權指標調查結果,總體上有超過五成的民眾對今年度的人權保障抱持正面評價。在民間團體高分貝抗議「人權倒退嚕」聲浪中,馬政府仍自我感覺良好的口頭強調「人權治國」社會大眾不禁問,理應做為人權推動火車頭的馬政府到底做了些什麼?

        據台灣人權促進會公布的十大人權新聞,不僅凸顯行政部門的傲慢獨大,更可看見行政機關因執行公權力不當,反而成為人權的加害者,比如台北最高行政法院對中科三期環評認定無效的判決,行政部門卻公然藐視司法權的裁定。此外,高等法院爆發貪瀆關說弊案及兒童性侵判決所引發的恐龍法官爭議與白玫瑰運動,導致全民共同承擔法官法延宕十五年的惡果。再者,另一遭受到司法人權與賦稅人權雙重嚴重迫害的氣功武術修行團體太極門,受迫害人數超過海內外上萬人,司法迫害長達十年七個月,違法課稅迫害超過十四年,無辜師徒因檢察官濫權?押失去人身自由,日後雖獲冤獄賠償,但至今仍受到不法稅單纏身、道館遭國稅局違法查封拍賣的滅門風險。太極門義務辯護律師蔡富強表示,太極門案件是台灣史上繼二二八事件後,史無前例的最大人權迫害案例。

        侯檢察官偵辦太極門案件,於 91年監察院由三位監察委員主動調查,經15位監察委員決議,認定侯寬仁涉有八項重大違法,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並認定起訴書與證據資料存有扞格矛盾,據以提起公訴,不符證據法則;依法不得提起公訴。監院將太極門案列為重大人權保障案件。結果擔任推動兩公約人權大步走的法務部,竟以時效已逾10年,時效已過而予免議。蔡富強憤慨表示,法務部讓兩公約變「兩光」約,讓台灣的人權「倒退走」!立委呂學樟委員為侯寬仁免議結果質問法務部長曾勇夫:「監察院已經簽發公文,歷任法務部部長、主管等進行調查,看看到底究竟誰縱放?誰在官官相護?部長你(指曾勇夫)的名字有沒有在其中?」

         資深媒體人范立達在檢察改革系列研討會中曾表示,「以轟動一時之『太極門案』為例,該案歷經11年的調查,終獲無罪判決定讞,被告也聲請冤獄賠償獲准。然而,見諸報端之消息卻僅如一鱗半爪,與當年檢調單位偵辦時浩浩蕩蕩的規模完全不可同日而語。甚且,截至今日,在媒體上尚未見過完整檢討或批判這件刑事案件偵辦過程中,檢察官是否有重大瑕疵的新聞或評論,……被告人權的保障,在本案中可謂蕩然無存。」法務部縱放一事,對社會大眾來說,強調依法行政、大談司法改革的馬總統欠人民一個公道

        「政府對不起太極門!」立委康世儒為太極門師徒喊冤,並且在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正式運作當天,即帶著太極門弟子公開陳情,並送上一把尚方寶劍,呼籲馬政府寶劍早日出鞘,平反冤屈,終止人民的苦難。蔡富強律師表示,太極門刑案真相大白,災難並未結束,侯寬仁在起訴書中唯一所誣指之兩帳戶,於85年12月19日刑事案發搜索當日餘額只有61萬餘元,竟遭不實捏造有32億餘元補習班學費收入,一面誣指是詐欺所得應予沒收,一面又利用稅務員做偽證,誣指為補習班學費收入及販售練功服之營業收入,違法移送國稅局。國稅局未查證就違法課稅,甚至查封拍賣道館,共開出121次違法稅單、57次罰鍰。蔡富強痛批,國稅局自始即違反程序正義與正當性,不只違憲,更是破壞國家體制,嚴重侵害人權。

        蔡富強表示,除了刑案所衍生80-85年共6個年度的違法課稅,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自55年成立至今,從沒有被課稅的問題。十幾年來,歷經國稅局偽造文書、隱匿證據,又違法引用廢棄判例,導致法官枉法裁判,導致同一事實,有5個年度法官判太極門贏,卻有1個年度判太極門敗訴!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林天財律師為此感到不可思議!他指出,同樣一個事實在台北的部分判太極門勝訴,81年的部分一個沒有開過任何調查程序的法官,突然接手然後判太極門敗訴,同樣一個事實,同樣的法官卻是80年、82年、83年、84年的部分判太極門勝訴,法院的判決本身充滿矛盾。林天財律師認為,太極門案子非常具有指標作用,突顯出整個稅務人權的不足,國家稽徵制度跟人民的人權保障,應該要取得一個制度的平衡。

        《世界人權宣言》第17條之二為,任何人的財產不得任意剝奪;《公民權?和政治權?國際公約》第26條明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經濟、社會、文化權?國際公約》第25條為財產權之保障。身在台灣的人民,財產權受到保障了嗎?尤其如沙漠般荒蕪的賦稅人權。蔡富強表示,從太極門案件已經看到答案。

        據報導,財政部認為其主管法令及行政措施「全部符合兩公約精神」,蔡富強對稅務機關這種自我感覺良好的態度感到悲哀!他提及「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副召集人顧立雄律師批評兩公約施行狀況「根本不當回事」、「是玩假的」因為到目前為止沒看過行政機關寫過任何一篇兩公約的文章,沒看過有什麼檢討。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則認為,兩公約施行法過去一年在馬政府所受到的重視程度,仍只停留在嘴巴,距離心及腦還很遙遠。

        資深媒體人張景為對馬總統的不沾鍋態度,指出,馬總統曾解釋過,凡是惡劣的、非法的、不合體制的壞鍋,他絕對不沾。對於司法案件,他從擔任法務部長以來的態度都一樣,「就是要躲得遠遠的」,對於司法個案,「即便有時候知道是不對的,都不能說」。他振筆疾呼,「國家領導者除了為民表率,更必須以積極的態度與行動,不計毀譽,針對體制大刀闊斧強力改革,如果徒託體制自行,對於賦予大權的民選總統,必然會出現『選你何用』的質疑。」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