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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有廢死的改革能力嗎?

2011/03/10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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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演講訊息:當達賴喇嘛殺了希特勒!?談死刑

 

「罪大惡極的人為什麼不該死?」「多數民意都支持死刑,為什麼不可以?」

 

「殺人償命不是天經地義嗎?」這是大家對於廢除死刑常見的疑問。如果你

 

也有此疑問,如果你也好奇達賴喇嘛為什麼要殺希特勒,歡迎你來聽聽,如

 

何從憲法的「比例原則」來思考死刑問題。

社會運動議題遭到政治人物與媒體扭曲、攻訐、醜化是一個常態。如果要票

選去年遭到最最最荒謬對待的公共議題,我想大家會同意,廢除死刑是名列

榜首。在南部,有關廢除死刑、人權這方面的公共討論更是缺乏,所以要特別向大家推薦作家張娟芬小姐三月份在高雄的這場演講。

這是由第一社大、NGO工作者工會以及打狗驛古蹟指定聯盟聯合主辦的,

時間是三月十號(週四)晚上19:00-21:30

地點:高雄市第一社區大學1樓視聽教室(高雄市前金區六合二路278號前

金國中後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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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謝明海 (未驗證) ・ 2011/03/12 16:25

素素 感謝你精彩的報導。

有兩個意見,如果聯絡得上張娟芬小姐小姐,請幫忙轉達 。

基本上我也反對死刑,因為誰也不敢說他自己是聖人,自己『絕對』不會犯錯。不過有個例外可以考慮,

一)政治人物的重大犯行,尤其是中央級民意代表以及政務官以上的高官,如果是利用職務或任職期間犯行的重大程度本來應處以死刑,就沒有『廢死』的必要。該死。

二)一般無期徒刑受刑人,應該給予假釋的機會,但是『仿效新加坡,取得受害家屬的寬恕』卻不是妥當的辦法。不同的家屬有不同的仇恨和寬恕基礎,就像同一個罪犯遇到不同的法官會有不同的刑度一樣,是不公平的。

司法改革,有必要對司法人員加重責任,對於嚴重誤判的法官和濫訴的檢察官,應該由學術界的法學專家和社會學者共同制定一套檢核辦法,給予應有的降職、拘役、停職甚至吊銷執照的處分,如有刑責則加重其刑。

公民記者 謝明海

素素 (未驗證) ・ 2011/03/12 21:10

In reply to by 謝明海 (未驗證)

張娟芬小姐都有回應到這類似的問題。

因為政治人物本身真的犯了不少的重大犯行,還逍遙法外.

陪伴受害家屬的制度台灣沒有做只有廉價的槍決罪犯

司法改革,當然要對司法人員加重責任與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