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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刊民法繼承篇惡法受害人自救會公開信 (系列文章 十八)

2007/12/10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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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經由家扶基金會迴響內容,聯絡到自救會總召集人吳先生,起草的公開信轉載如後。請大家告訴大家,與自救會聯絡,只有團結力量才大。

 

繼 承 保 証 債 務 全 國 自 救 會 公 開 信                             
                   

本自救會之成員全是被 野蠻法律 強迫接受天上掉下來的債務之倒霉人,
每個人之案例不外乎上一代替人作保、房子抵押貸款房子被銀行拍賣不足額再追討~~等,
可是銀行追討之金額且是所剩餘額之百分之五百甚至於百分之二仟不知是如何計算,
成員們大部份都經歷所謂資產管理公司暴力討債,銀行以蠻橫的法律當工具,
法院當成討債的地方,惡魔換穿上神父的衣服,牠會變成神父嗎?
銀行公會且大大方方開聯合記者會說修改此法令,連地下錢莊錢就收不回來,這像話嗎?
眾人皆知,
銀行承辦貸款業務會針對貸款人之信用、償款能力及其提供之擔保物價值做層層審核、評估,
通常評估為市價6~7成,再打折5~6成為其放款之金額,
實際上擔保物價值不到市價5成,足以確債權本金,
除非不肖的銀行職員作出超貸不法之事,才會衍生出問題,
最後在此呼籲立法院不管藍、綠之立法委員要秉持為 全民立法
不要行政機關提出審慎研究後的修正草案到了立法院就成了政黨協商的 魚肉 ,
叩求立法委員們拿出您們的道德良心,建立公平正義的社會原則,將不公不義的法律修改,以符合公平正義。

最後在此呼籲,接到天下掉下來債務之不幸的人,請您們趕快站出來,
不用再奢望政府能給予我們任何希望,快跟自救會聯絡吧!
唯有靠我們自己團結起來自救,才能讓社會大眾看到我們這群被野蠻法律欺壓快喘不過氣來的可憐人,
自救才是真正的根本之道,這樣才能引起全國各界關注的焦點及關懷的眼神,
希望受害者不要再悶不吭聲也不要再觀望了,莫遲疑快行動吧!!
趕快來參加全國自救會,讓我們自己統一成立一個窗口來跟銀行對談協商,
更希望全國之傳播媒體能替我們這一群生不如死的可憐人出點微薄之力一起來嚮應這個活動,
有您們的正義相挺支持,是我們自救會最大的原動力及精神的鼓勵,真的真的謝謝您們。

繼承保証債務全國自救會
召集人吳先生Emil:xoroyal2000@yahoo.com.tw

聯絡人郭先生Emil:eaglekuo@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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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野鳥 (未驗證) ・ 2007/12/10 23:01

一直以為自己是孤立無援的野鳥,
原來還有很多人跟我一樣跟無情的銀行在作協談,
我們真的要好好團結起來,
一起努力為更光明的未來打拼

一起團結
一起加油

路見不平 (未驗證) ・ 2007/12/11 12:53

政府真的有在照顧、關心這些有需要幫助的弱勢團體嗎?真搞不懂執政當局是無心或則無能,還是耳聾、弱視、睡著了 都聽不到,看不見嗎?快醒醒修法救他們吧!

tomato (未驗證) ・ 2007/12/11 13:41

雖然他們是一群微不足道的弱勢,可是他們有可能是這次大選政黨之間勝負真正的 關鍵少數 因其案例在全台灣至少有8仟~~1萬個案例,每個案例家族成員少有10個8個、多則5、60個算一算起碼2、30萬選粟能讓不肖政客、言而無信、空口說白話的政黨下台一鞠躬。更希望各大政黨思慮,思慮拿出魄力來幫他們讓他們有免予恐懼之生活

xoroyal (未驗證) ・ 2007/12/12 01:16

In reply to by tomato (未驗證)

您好! 自救會會加倍努力!目前加入人數蠻可觀的,我們繼續勇往邁前,謝謝您的加油打氣!

小潘潘 (未驗證) ・ 2007/12/13 00:39

In reply to by tomato (未驗證)

認同、舉雙手贊成。

謝漢民 (未驗證) ・ 2007/12/11 14:02

繼承保証債務全國自救會召集人、幹部、成員伙伴們!謝謝您們辛苦了!相信您們會成功的。加油!加油!加油!

xoroyal (未驗證) ・ 2007/12/12 01:14

In reply to by 謝漢民 (未驗證)

謝先生: 您好! 自救會會加倍努力!目前加入人數蠻可觀的,我們繼續勇往邁前,謝謝您的加油打氣!

限定繼承 (未驗證) ・ 2007/12/11 14:17

應該發起民眾連署讓立法院正視這個問題
即然繼承是每個人以前及以後都會面臨的問題
應該讓人民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方式
而不是讓銀行團決定人民的未來

song (未驗證) ・ 2007/12/11 14:34

五權憲法中之立法院原來其上屬指導單位是銀行公會,銀行說不准修法,立法委員就鼻子摸摸、乖乖的回到座位坐好!連 屁 都不敢放,真可憐!真可悲!真可笑!可恥到極點!呼籲全民挺出來用遻票唾棄反對修法的立法委員。

大聲公 (未驗證) ・ 2007/12/11 15:57

法律我不懂但道理我懂,不解明知是不合情理的惡法,即然要修法就應該是全面性,不該選擇性才對不解司法委員會之委員,大多是法律系出身,倩 理 法該如何拿揘都不知嗎?可比如參加高考、普考今天應試一半,明天再來因為今天有應考,你們說社會大眾會肯定嗎?會被你們騙了嗎?全台灣一大票的受害者會甘心嗎?會原諒殺人不見血,阻擋這次全面修法的政黨及政客嗎?

玫瑰瑰麗人生 (未驗證) ・ 2007/12/11 20:06

In reply to by 大聲公 (未驗證)

問自救會總召,他找了很多立委,包括審查此法案的相關人士,一肚子的苦水,最後寫了這公開信。

school (未驗證) ・ 2007/12/12 01:18

我是個奉公守法小小公務員,11年前先父幫朋友作保況且該土地也被銀行查封拍賣掉,
先父的朋友是位單身老榮民膝下無子女,所以全部債務由我繼承接受,天啊!一瞬之間我的存
款,我的房屋化為烏有,
還揹負龐大的負債,對10多年來不知情的我是何等的不公,
何等的冤枉,求求各界有力的善心人士幫幫我,救救我!

xoroyal (未驗證) ・ 2007/12/12 13:18

In reply to by school (未驗證)

請迅速與繼承保証債務全國自救會連絡。

lisa (未驗證) ・ 2007/12/12 18:30

我的母親是位出嫁異地的婦人將近60歲,外公是個重男輕女觀念非常重的人,就在去世前9年將其房子、土地盡數分給2個舅舅,媽媽和另2位阿姨分文未收(舅舅拿房子、土地去向銀行以抵押貸款方式借款,阿公當其保証人),而今過了12年銀行卻找上媽媽和2位阿姨,要求清償繼承之債務,隨即查封我們家的房子現已進入拍賣程序,房子是當年爸爸以媽媽名宇登記,這是我爸爸辛苦賺來的,如今~~~身為女兒的我又無能為力,眼看雙親愁眉苦臉我怕他們快撐不住了,即將崩潰似覺得好怕、好怕,有誰會知道外公逝世身為女兒的媽媽要去拋棄繼承,難道不懂法律就活該、該死嗎?政府、立法單位就這樣見死不救、就這樣遺棄了我們嗎?

xoroyal (未驗證) ・ 2007/12/12 19:09

In reply to by lisa (未驗證)

莫觀望!莫等待!快與繼承保証債務全國自救會連絡。

tomato (未驗證) ・ 2007/12/12 23:34

這個社會病了,還病的蠻嚴重的,似是癌症末期,政黨惡鬥惡搞、政黨利益擺中間,國家、人民的政策、經濟、福利踢旁邊,全國的憨百姓您們自求多福吧!眾多被此惡法迫害的受害者你們要團結再團結,擦亮眼睛看清楚看那個政黨、立法委員挺您們的,那個政黨、立法委員是反對全面修法,您們只要用最簡單方式,一傳十、十傳百、多層次傳銷、的倍數成長耳語戰術用選粟、選票可以讓反對全面修法的政黨、立委、或政客全面中箭落馬而落選,一定要團結您們才是真正的關鍵少數,將關鍵少數發揮的淋漓盡至,祈求上天庇祐讓反對全面修法的政黨、立委、政客在這次大選戰中兵敗如山倒的大慘敗,加油!加油!加油!

好主意 (未驗證) ・ 2007/12/12 23:54

In reply to by tomato (未驗證)

也許我們沒錢也沒權但還有投票權
反對修法者速速退去...........

小潘潘 (未驗證) ・ 2007/12/13 00:30

In reply to by tomato (未驗證)

認同、舉雙手贊成。

強 (未驗證) ・ 2007/12/13 00:32

In reply to by tomato (未驗證)

逭位大大!泥真神!推 推 推 推 推 推 推 推 推 推 推 推

小茆 (未驗證) ・ 2007/12/15 11:42

In reply to by tomato (未驗證)

支持,贊成。

盛彥秀 (未驗證) ・ 2007/12/15 11:56

In reply to by tomato (未驗證)

全心全力支持,加油!

lisa (未驗證) ・ 2007/12/15 12:01

In reply to by tomato (未驗證)

同感

強 (未驗證) ・ 2007/12/12 23:48

逭位大大!泥真神!推 推 推 推 推 推 推 推 推 推 推 推

盛彥秀 (未驗證) ・ 2007/12/13 00:09

嗯!英雄所見略同,確實台灣目前政客充斥,政黨都在玩倆面手法,將老百姓玩弄於手掌中,完全不顧民間疾苦,再不好好修不合情理的法律,老百姓會用選票將不良政黨、政客唾棄。

圖軍門 (未驗證) ・ 2007/12/14 16:37

自由(包含財務)不是天賜予的,要爭取,脫掉不是你的包伏吧,你吾需當銀行的奴隸的,絕對支持你們!!!

mygay (未驗證) ・ 2007/12/14 19:13

上一代幫人作保,不知情的下一代卻要被強迫接受其作保責任,這只有腦殘的政府才會沿用這古老、古老、古老的法律。

受害者 (未驗證) ・ 2007/12/15 01:28

呼籲全國所有的被害者,大家心連心、手牽手,全國大串聯大反樸用手中神聖的選票讓反對全面修法的立委 落選 !政黨票絕不能投給民進黨,此次修法民進黨全國不分區代表阻擋全面修法,民進黨政黨票得少了,讓其了解是全國不分區代表害了,更拖累民進黨!因民進黨口口聲聲要幫助弱勢者,替其伸張正義,結果他們的全國不分區代表卻是站在銀行財團那邊,政黨協商會議專幫銀行財團說好話,封殺、阻擋全面修法,如再不反省與檢討,那明年大選就讓民進黨輸到脫褲,成為名符其實的 不 速 鬼 。

lisa (未驗證) ・ 2007/12/15 01:40

In reply to by 受害者 (未驗證)

贊成!雖然我是個小女生更是受害者家庭,我會出盡全力鼓吹此訊息的。

tomato (未驗證) ・ 2007/12/15 01:47

In reply to by 受害者 (未驗證)

同是受害家庭,我也拼了!

小潘潘 (未驗證) ・ 2007/12/15 01:48

In reply to by 受害者 (未驗證)

認同、舉雙手贊成。

野鳥 (未驗證) ・ 2007/12/15 02:04

In reply to by 受害者 (未驗證)

長久以來一直以為自己是孤立無援的野鳥,現情勢已改觀身旁多了許多有革命情感的好朋友,大家加油。

school (未驗證) ・ 2007/12/15 02:09

In reply to by 受害者 (未驗證)

受害者之一的我,全力支持。

強 (未驗證) ・ 2007/12/15 02:11

In reply to by 受害者 (未驗證)

推 推 推 推 推 推 推 推 推 推 推 推

真相 (未驗證) ・ 2007/12/15 02:23

In reply to by 受害者 (未驗證)

對不起!容許說句話嗎?真的是民進黨全國不分區委員在擋此全面修法之法案嗎?

限定繼承 (未驗證) ・ 2007/12/15 02:24

In reply to by 受害者 (未驗證)

支持 贊成

限定繼承 (未驗證) ・ 2007/12/15 02:30

In reply to by 受害者 (未驗證)


好像是金管會反對的@@
不過還是支持修法贊成讓政客下台
弱勢繼承者採強制限定繼承 朝野立委肯定 2007/12/14 19:18:26
(中央社記者李明宗、王介士台北十四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與新增「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一條之一條文」,弱勢繼承人將採強制限定繼承。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郭素春表示,修法雖不完美,但已邁了一大步;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楊芳婉說,「揹債兒有解了」。

根據修正內容,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等弱勢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債務,將採強制「限定繼承」,全面溯及既往;保證債務部分,不限對象,改為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不溯及既往。

郭素春於條文三讀後表示,很多民眾經濟困窘,三餐無法溫飽,無法償債,在水深火熱中度日,應該會感受到立法院的溫暖。黨團未來會再接再厲,尤其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了解很多基層民眾的無奈,這是無政黨之分,嘉惠弱勢的修法。

楊芳婉(不分區)召開記者會說,很多揹債兒面對「天上掉下來的債務」,引起很多社會問題,民進黨團非常關心,盡很大努力,至於繼承原則將來是否改採全面限定繼承,應再全盤考量。

民進黨籍立委黃淑英(不分區)指出,很多成年人也有相同問題,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就繼承債務,她建議政府應視個案不同狀況,找尋最適當的解決方式。

民進黨籍立委黃偉哲(台南縣)說,限定繼承應全面適用,目前的修法成果只能打七十分。

親民黨籍立委李復甸(不分區)表示,本案起源於台北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劉宏恩帶一些受害人向他陳情,從此展開一系列公聽、修法及協商過程,引起社會大眾關注,他對於修法結果十分欣慰。961214

限定繼承 (未驗證) ・ 2007/12/15 02:35

In reply to by 受害者 (未驗證)

每個報導都不一樣不知道那個是真那個是假
各位自己去判斷吧
別冤枉好立委也別放過財團立委
遺產限定繼承》朝野接力修法 救了揹債兒
【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 2007.12.14 03:08 pm
搶救揹債兒,朝野經過一個月密集協商,終於趕在本屆立委任期倒數時刻,完成民法繼承編修法。此一修法,不但朝野立委力推,國民黨參選人馬英九更主動聯繫黨籍立委表達高度關切。

11月15日,司法委員會通過初審,將未成年人及禁治產人改為「限定繼承」,遺產還完債務即勾銷,並從知悉繼承三個月內可拋棄繼承,且能有條件溯及前三年內案件,為民法修法露出曙光。

但家扶中心調查,七成未成年人揹債已超過三年,新法通過也無法平反。國民黨立委徐中雄因而另提國民黨版,要求強制限定繼承的規定「全面」溯及既往。

加上朝野協商時,進一步考慮將「保證債務」排除在繼承標的外,不管繼承人是否成年、有無行為能力,未來可以只繼承財產,不需繼承作保債務,讓銀行公會跳腳,宣稱影響銀行債權高達新台幣7.5兆元。民進黨團的態度因而轉趨保守,協商一度僵住。

所幸朝野很快各退一步,提出的折衷方案終於達共識,12月11日程序委員會,國民黨立院黨團主動提案將民法繼承編及施行法排入今天院會議程第二、三案,順利完成修法工程。

受害者 (未驗證) ・ 2007/12/15 02:36

In reply to by 受害者 (未驗證)

千真萬確,在政黨協商過程中,民進黨全國不分區委員,堅持反對此案全面修法全面追溯,如果不是的話請反對修法之委員發毒誓(絕子絕孫、永不超生)。

真相 (未驗證) ・ 2007/12/15 02:43

In reply to by 受害者 (未驗證)

非常清楚、詳細,真相大白我明白了,非常的謝謝您!

真相 (未驗證) ・ 2007/12/15 02:50

In reply to by 受害者 (未驗證)

對不起!忘了說我會將此訊息告訴我所有認識朋友,全力支持。

xoroyal (未驗證) ・ 2007/12/15 03:29

In reply to by 受害者 (未驗證)

從今天立法院繼承債務三讀通過的那瞬間相信受到此 野蠻法律 占絕對多數的成年人被害者及自救會成員,心都碎了因為我們被遺棄了!

限定繼承 (未驗證) ・ 2007/12/15 03:37

In reply to by 受害者 (未驗證)

不要那麼悲觀啊
當全世界都遺棄我們時
我們不能也跟著遺棄我們自己
一定還有辦法.一定還有機會的
別那麼輕易就放棄了
路是人走出來的
只要我們不放棄就有希望
加油

小茆 (未驗證) ・ 2007/12/15 11:44

In reply to by 受害者 (未驗證)

支持,贊成。

路見不平 (未驗證) ・ 2007/12/15 11:49

In reply to by 受害者 (未驗證)

說的好這樣做就對了,用選票挺你們。

盛彥秀 (未驗證) ・ 2007/12/15 11:55

In reply to by 受害者 (未驗證)

全心全力支持、加油!

song (未驗證) ・ 2007/12/15 12:39

In reply to by 受害者 (未驗證)

加油!加油!加油! 加油!加油!加油!

謝漢民 (未驗證) ・ 2007/12/15 13:18

In reply to by 受害者 (未驗證)

最多人瀏覽、最多篇討論、最多人關注、最多篇迴嚮、這麼多的最多就是最好最棒的 推薦 不要灰心,千萬不能放棄,堅持到底,雖然被無能的政府、無心的政黨、無情的政客 遺棄了你們,但是別忘了現在你們的背後已經有全國各地許許多多的挺你們、支持你們的正義之士作後盾。

xoroyal (未驗證) ・ 2007/12/15 04:02

為什麼?有數不完的為什麼?最熱門的文章,最多關注的文章,這麼多回嚮的文章,竟然連一個推薦都沒有,或許真的被遺棄了。

小潘潘 (未驗證) ・ 2007/12/15 04:09

In reply to by xoroyal (未驗證)

試了多次推薦都無法成功好像是要參加公民記者才能推薦,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