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是台灣原住民、一邊是日本先住民,地理位置上相隔千里遠,然而在歷史的進程中,就像一面鏡子重疊照見彼此。北海道於1869年明治政府時設置了開拓使,正式開始對內地的開發,台灣是1895年淪為日本殖民地,並設置總督府,開始殖民統治。
歷經百年後的今天愛努族和台灣原住民族的發展,相差了不只千里遠,在歷代殖民的過程中,台灣原住民從蕃、高砂族、山胞的名稱,經過長達10年的正名運動後,終於在1994年正名為原住民,進而台灣憲法上獲得制度性的保障,而愛努族在今年六月才僅僅被初步口頭承認的階段。
謝世忠教授表示:「在日本因為沒有原住民身分的承認,所以每個愛努族人都混在大和民族的社會裡面,也許有不少人知道說自己有愛努族血液在,但是在國家的法律行政上,他沒有這種身分,所以那「污名感」是沒有一個顯性的東西,讓他去抓住,反而是他個人必須百分之百的承受。所以他那個(污名感)更深化。」
從台灣原住民的經驗角度,愛努族的身分認定標準,以及到底有多少的愛努族人,恐怕是下一步要向日本政府爭取具體確立民族權益法治化的基礎。而同樣曾為日本殖民統治的台灣原住民,民族身分認定的系統,反而保有辨識的基礎。
謝世忠進一步解釋,因為北海道這邊人的結構沒有台灣那麼複雜,台灣有漢族,有那麼多不同的原住民的群體,山地是到了好久才有效的控制,北海道這邊他比較不用那麼繁複的手段去處理人的分列,他本來就想辦法這邊單一化,才會用舊土人處置。
1875年先頒布「創氏改名法」使用日本姓名,隔年把愛努族改稱舊土人,而這樣歧視性的字眼,日本政府更是直接使用在法律名稱上,1899年制定「北海道舊土人保護法」,一直到1997年才廢止了這個美其名是保障愛努生活,事實上反而加速了同化的法律。
因為曾有相同的歷史命運,愛努族在千頭萬緒的復振工作中,台灣原住民族爭取民族權利的過程,因此成為重要的參考依據。
愛努族人澤井表示:「台灣戰後就已經有原住民的民意代表的保障名額,當然在政策方面是比我們更進步的,雖然原住民民意代互相的排擠競爭,所以我們希望能夠有像台灣一樣的政策,利用權利宣言做社會運動。」
在札幌平取町舉行原住民高峰會的會場上,愛努族人難得公開表演傳統的歌舞,雖然愛努族的文化從明治政府以來就被壓抑,但在私底下隱密的儀式活動,反而因為沒有觀光商業化的侵入變調,可以欣賞到愛努族傳統文化珍貴的價值,與台灣原住民族近代歌舞文化的發展也有所不同。
在台灣經濟文化結構以及國家政權的運作上,原住民是否真的擺脫了「殖民情境」,掙脫了被支配的命運,掌握了政策的自主權?回復與失去之間,與愛努民族又有多少的差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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