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佔領政治」遞狀提告中選會,力爭青年參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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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佔領政治兩位共同發起人冼義哲、巫紫汝,過去兩日分別至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正式向中央選舉委員會提起行政訴訟,要為去年九合一大 選時被剝奪參選權提告。去年9月1日,青年佔領政治全台多位成員至地方選舉委員會登記參選,最後僅巫、冼二人分別順利登記宜蘭縣議員、馬公市民代表成功。但10月中旬二人即收到中選會來函,以「登記者未滿23歲,登記無效」為由駁回登記,雖立即提起訴願,仍於11月中遭行政院駁回。在陳柏舟律師協助擬狀,並與青年佔領政治成員,籌措八千元裁判費(每人各四千元)後,昨日順利完成遞狀起訴作業,本案正式進入司法程序,等候開庭審理。

主張「憲法第 130條所設之年齡門檻規定,有違憲法本身所揭示之『平等參選權』之虞,依憲法第7條、第17條、第129條,自應依體系解釋原則,限縮認定憲法第130 條為違憲之限制。」的青年佔領政治,此次提告希望高等行政法院,能裁定「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並依行政訴訟法第178條之1規定由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司 法院大法官解釋,期望可以改變當前青年參政的過高門檻。

冼義哲表示:「這次提告,除了是要不負馬公市選民期待之外,更期盼這次的訴訟可以成 為革新憲法的起點,從降低門檻開始,不再讓年齡門檻阻卻有志參政的青年。時逢台灣修憲成敗關鍵的一年,我們期盼能夠在這一年完成第一階段的『程序性修 憲』,雙降修憲與年齡門檻的修憲,讓台灣的國家體制可以新陳代謝、注入新血。」

巫紫汝遞狀提告過程有段小插曲,因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遷移,差點無法準時趕達遞狀,所幸途中三家法院的多位科員耐心協助,才化險為夷。除了進入訴訟程序之外,青年佔領政治表示,仍會持續「兩階段修憲」的倡議與國會意見調查,期盼「多點進攻」可以成功跨越修憲門檻的高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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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時間: 2010.11.23

紫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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