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道法,也稱“戰爭法”或“武裝衝突法”,是一套限制戰爭的國際規則。包括:
•約束作戰行為。
•保護沒有或不再參與戰鬥的人員,特別是平民、受傷、染病和船難的戰鬥員、戰俘。
• 在某些情況下,輔助交戰方締結雙邊協議。
• 在某些情況下,可另頒佈約束其軍隊的法章。
國際人道法僅適用於武裝衝突期間,國際性及非國際性武裝衝突,都要受到國際人道法規則的約束。但這些規則不適用於內部動亂和緊張局勢,例如,未達到武裝衝突水準的暴動或孤立、零星的暴力行為。
人權法的目的則是保護個人的生命和人格尊嚴免受侵害。因此,即使是在武裝衝突期間,人權法也仍舊適用。“核心”人權包括:
•生命權。
•禁止酷刑。
•禁止殘忍或不人道的待遇或處罰。
•禁止侮辱性的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
•禁止奴役。
學員瞭解人道法概論後,可知道人道法如何致力於在武裝衝突期間保護生命和尊嚴,並防止或減少戰爭造成的苦難和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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