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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保護團體,請大家熱烈捐款支持,全省各地法院地檢署犯罪更生人(受刑人)保護協會、全省各地基督教更生團契、全省各地人權律師聯盟、全省各地廢除死刑聯盟、全省各地幫派聯盟。
今生短命為何因、前世宰殺眾生身。
今生守寡為何因、前世輕賤丈夫身。
今生奴婢為何因、前世忘恩負義人。
「前世因、今世果」,這是受害者前世做惡傷害犯罪者,今生所得到的因果報應,一切都是天意的安排,並非死刑犯的錯,冤冤相報何時了,我佛慈悲不可殺生…阿彌陀佛。
國民黨保護減輕犯罪者的刑期及廢除死刑真是明智的行為活菩薩的心,值得萬民敬仰贊美,我愛國民黨國民黨萬歲。
話說某個白癡把暱稱打成國民黨萬歲
就當我這種高智商的人會被騙=v=
選舉真的要到了
我對廢死不反感
但我對''廢死聯盟''相當相當的反感
完
死刑犯保護團體,請大家熱烈捐款支持,全省各地法院地檢署犯罪更生人(受刑人)保護協會、全省各地基督教更生團契、全省各地人權律師聯盟、全省各地廢除死刑聯盟、全省各地幫派聯盟。
今生短命為何因、前世宰殺眾生身。
今生守寡為何因、前世輕賤丈夫身。
今生奴婢為何因、前世忘恩負義人。
「前世因、今世果」,冤冤相報何時了,我佛慈悲不可殺生…阿彌陀佛。
可見捐款得到的收入有限
不足以醫好他們的腦袋
我佛慈悲不可殺生 但可給人殺畜生 阿彌陀佛
有種去新加坡
去抨擊沒人權
被關到死和鞭刑
你們想到加害人的權利
不想一想被害人家屬的痛
說被害人會原諒加害人
狗屁不通的話
加害人根本沒有權利決定被害人的生死
誰要捐給你們錢
趕快解散
冤冤相報何時了?你是電影看太多嗎?
死刑是那些死刑犯應該受到的制裁
又不是"以牙還牙"這類的報復手段
死刑的存在是必要的
至少現階段台灣還不能廢死
廢死聯盟既然這麼有心
就提出幾項具體政策證明廢死是可行的
不要一直引用外國的例子
要這麼崇洋媚外的話,你們乾脆都不要住在台灣
捐款幹嘛!?給那些廢死團體醫腦袋嗎!?
死刑犯保護團體,請大家熱烈捐款支持,全省各地法院地檢署犯罪更生人(受刑人)保護協會、全省各地基督教更生團契、全省各地人權律師聯盟、全省各地廢除死刑聯盟、全省各地幫派聯盟。
「前世因、今世果」,冤冤相報何時了,我佛慈悲不可殺生…阿彌陀佛。
介不介意我一拳轟爆你腦袋?
2度假釋又性侵 電子腳鐐無效
【中央社╱台北22日電】 2010.07.22 09:07 pm
曾犯下多次性侵案件坐牢的男子丁大倫,2次假釋出獄,都再犯下猥褻、性侵案件,甚至利用電子腳鐐監控漏洞時犯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再將他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9年。
今年32歲的丁大倫,首度犯案時還未成年。根據法院判決,丁大倫曾於民國84、86年間因犯強制性交、妨害自由罪,分別被法院判刑5年、1年。他在89年7月7日假釋出獄後,隨即在同年9月、10月間連續犯下妨害性自主案,遭判刑10年,去年8月21日再獲假釋。
丁大倫第2次獲假釋後,向觀護人表示願痛改前非,要補習考大學,觀護人經連月評估後,決定給他佩帶電子腳鐐。
但丁大倫在出獄後僅17天、還沒佩帶電子腳鐐前,又在台北市峨嵋街誠品書局廣場前,以佯稱自己是大學生要拍攝畢業影帶的手法,誘騙1名女學生到昆明街某大樓空屋猥褻。
後來丁大倫佩帶電子腳鐐後,去年11月27日又利用白天電子腳鐐的「非監控時段」,以相同手法誘騙另一名女學生至同一犯案地點,將對方性侵得逞。
丁落網後,檢察官4月對他求刑15年。台北地院今天就去年丁所犯的案件,再判他9年。全案可上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獄的感化教育根本沒用~!! 只是在教育 影帝 影后 好通過假釋審查.... 對付這種人渣乾脆斃了好了.
拜託!那些贊成死刑廢除的人~請睜大眼睛好好看每天的新聞吧!
動不動就是殺人分屍要不然就是強姦
為什麼現在這種案件變得越來越多?!還不就是因為現在大部分都不會判死刑都改判無期徒刑!就算判了死刑還有那些所謂的''人權''律師可以幫忙拖住死刑~
要是我是殺人犯我也覺得無所謂~殺了人不但不會死反而還可以在牢裡吃免錢飯一輩子,幸運遇到大赦加上表現好可能關個幾十年就可以出來了!我們納稅人所繳的稅金甘心就用在養這些殺人犯上嗎??
廢除死刑是一種現代文明國家的趨勢沒有錯,但是問題是...現在的台灣根本就還不適合廢除死刑!在犯罪率還沒下降的情形下死刑是一種嚇阻的效果,如果廢除了只會使社會更混亂!!
上面的影片那些廢除死刑的國家為什麼還可以維持社會秩序,那是因為他們有嚴厲的刑罰可以遏止犯罪像是星加坡的鞭刑,我們既然沒有嚴厲的刑罰就不要趕流行廢除死刑!!只為了證明我們是個''文明''的國家!
那些所謂的廢死聯盟和''人權''律師團體,如果有這麼多時間搞這些有的沒的~還不如去幫幫受害者的家屬!不要以為自己阻止了一件死刑的執行就以為自己又多救了一條人命,這樣做只是又在受害者家屬傷口上灑鹽而已!那些殺人犯自己做的自己就要承擔,他們在殺人的時候怎麼沒想過立場對換,換作是他們自己被殺被分屍呢??我認為執行槍決還可以打麻醉針簡直就是便宜他們,如果用古代那種''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方式,怎麼殺別人,國家就用殺人犯殺別人的方法把犯人處死,我覺得還只是剛剛好而已!!!
新加坡贊成死刑
讓人民看到犯罪的後果
讓人民不要犯罪
連吸毒 殺人 高利貸 性侵 也判死
也印證新加坡治安比台灣好
當大家都在主張廢死刑時你們有想過被害家屬的心情嗎?那些作惡多端的人在完牢後會改過自新嗎?如果他們在出獄後又犯了殺人罪那誰要來負擔這個責任?再談論廢死刑時請多方面思考而不是一昧的說廢除死刑,當然,死刑對一個人或一個家庭來說是殘忍的,但是,請替被害家屬想一想.....
憑什麼要廢
你們只會給犯人一次又一次的機會
讓他們機會殺人
問一問執行長
假如你或你家人被殺然後再分或姦屍
你會有甚麼感覺
浪費國家資源
讓只會耍嘴皮的無用廢物言語暴力犯長舌婦下地獄的方法就是不要提醒他,才能讓他不斷去造口業累積業障。
跟只會耍嘴皮的無用廢物言語暴力犯長舌婦爭吵是在浪費自己的口水陪他解癢和陪他造孽,把這些口水給狗喝還比較值得。
聰明人不要再浪費自己的口水了,讓這些整天嘴巴癢喜歡爭吵污辱人來解癢破壞社會安寧及道德的無用廢物言語暴力犯長舌婦累積業障去下地獄變無舌吧。
To:虎
朋友說的很有道理
在下也認為現在並不是廢死的時機
因為台灣的民眾普遍是屬於直性子的
有話都直說,比較不會稍微修飾一下自己的用語
這樣容易導致口角甚至是肢體衝突
同樣一件事,表達的方法有很多
在下不懂,一定要用辱罵的方式才可以表達自己的憤怒嗎?
或許在客觀的角度上,辱罵的形容詞很符合事實
但在下不覺得自己有這權力去咒罵別人
而且在下認為人人自身的修養才是通往安詳社會的道路
現在不適合廢死,因為我們身處的環境依然充滿暴戾之氣
那什麼時候廢死,等我們都有辦法修養自身開始
又應不應該廢死,這就等未來的台灣人來決定吧
除非台灣的人口不到1000人
不然就不要談廢死
桶屍沉冤 小男友俯首認罪
女子人間蒸發 家屬稱遭託夢 男睹遺照下跪求免死刑
【李陳信得、洪紹欽╱台中報導】中縣趙姓女子去年十月參加廟會後失蹤,疑涉嫌將她殺害的張姓男友隨即逃往中國,兩個月前被引渡返台,但因屍體未尋獲、張嫌遲不認罪。昨天死者家屬同時被趙女託夢,指遭棄屍東勢鎮石圍橋附近;警方借訊張嫌到場,突破心防之後,張嫌終坦承將趙女以水泥桶封屍,丟入苗栗鯉魚潭水庫,還跪求::「不要判我死刑。」
突破心防
警方調查,住彰化縣鹿港鎮、在卡拉OK店上班的女子趙秀銘(四十五歲),兩年前認識小她十六歲的中縣男子張鈞傑(二十九歲),交往後同居,趙女曾拿二、三十萬元資助張男買貨車,經營水果生意,後來張男賣掉貨車,趙女要求分手還錢,兩人因此爆爭執。
潛逃廈門引渡回台
去年十月二十五日,趙女向家人表示因當天是太子爺生日,要和同事到中縣后里鄉無極麒麟太子宮參加廟會,從此音訊全無,趙女家人懷疑與張嫌有關,向警方報案。
檢警查出,當天趙女的同事離開後,趙女隨即被張嫌友人、男子廖文彬(二十二歲)及鄧姓和兩名張姓少年協助張嫌押走,隔天還替張嫌買垃圾桶和水泥,但四人把東西放在東勢鎮明正里土地公廟後方就離開,後四人被依妨害自由罪嫌分別遭裁定收押及收容。
案發後,張嫌於十一月三日逃往廈門,刑事局、大甲警方透過兩岸打擊犯罪協定,今年五月十四日將他引渡回台,檢方依殺人罪嫌聲押獲准。警方五月二十日首度借訊,但張嫌遲不認罪。
趙女的姊姊和二十歲女兒前晚同時被趙女託夢,指自己被棄屍在東勢鎮石圍橋附近,昨兩人帶著趙女遺照、紙錢前往招魂;警方也再次借訊張嫌到場。警方以「認罪可向檢察官求情減刑」、死者女兒也向張嫌說:「你若認罪說出媽媽屍體下落,我不會要求民事賠償。」張嫌才拿香下跪認罪,跪求::「不要判我死刑。」
張嫌供稱,不滿趙女提分手並索討資助買車費用,才夥同四嫌將趙女押回住處,但趙女是吃安眠藥後隔天斷氣,他兩天後將屍體以塑膠桶灌水泥,再用鐵絲五花大綁,再租貨車載往苗栗鯉魚潭水庫溪谷丟棄。警方昨尋屍未果,今將擴大搜山。
辯女吃安眠藥斷氣
律師郭隆偉指出,嫌犯辯稱死者酒後吃安眠藥斷氣,疑意圖切割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的《殺人罪》,導向兩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毀棄屍體罪》,但若找到遺體而驗屍無藥物殘留,確定死者遭其殺害,嫌犯要求不要判死刑無效,法官會考量嫌犯犯後態度、殺人動機及當時有無受刺激等量刑;而死者家屬口說放棄民事求償也無效,須向法院簽定拋棄請求權才算數。
引用自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 ... 15/IssueID/20100715
____________________
除了 雜碎 兩各字我想不到其他的形容詞了.
這樣還可以廢死!!!?
因果報應是這樣子才會顯現,終於領悟看到了,研究好久
天理(情、理、法)
話說在下一直認為
廢死的目標其實是偉大的
但是實現它的方法太操之過急了
在下以前也發文過幾篇意見
目的在於建立用不到死刑的安詳社會
換句話說,也是可廢除死刑這所謂不人道的刑罰
為了做到這點,應該是以消除社會動盪面開始努力
但是之前很引起話題的幫死刑犯發聲這點
在下認為是非常的不適當
因為過去的錯誤已造成,要大家現在去原諒只怕是很困難
而且這並不是一般的小錯誤,更不可一概而論
最後在下必須說明,廢死本身沒有錯,錯在於太過躁進
死刑本身也沒有錯,錯在於以身試法的人們
大家請不要如此的激動啊
至少現在並沒有廢死啊
請不要用接近恐嚇或咒罵的言語來做錯誤的示範
我們是下一代的榜樣,小地方對孩子的影響是很大的
訴諸自己的意見時應該更加理性
我們大家都是良好的公民
在下一直無法理解一件事
人們在爭吵時,有因為哪一方說話比較大聲就會贏嗎
公道自在人心,誰是誰非大眾自有論定
在下認為不用說話特別大聲,只要是正確的自然會有人支持
更何況有些事情並無對錯,只有好或壞的程度差異
請不要因為一些事情降低了自己的格調
台灣要以更文明且理性的未來進步
任何事都有"討論"而非"爭吵"的空間
台灣目前經判決死刑定讞未槍決44人名單:
----------------------------------------------------------------
陳金火: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主嫌,機車行老闆劫財劫色
並以凌遲手法分屍後烹炸其肉片食用
廣德強: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共犯,機車行學徒,參與強姦女保險員後
夥同老闆以凌遲手法分屍 (同上)
王國華:網路惡狼,連續強盜、性侵害9位男女網友,並殺害其中1女
曾多次以三字經辱罵法官
戴德穎:不滿女友與其分手,亂刀砍死女友父親並重傷母親,法官審理時
仍揚言要繼續追殺女友
張慰龍:擄走好友的7歲女兒勒贖30萬,取得贖款後即將女童勒死後
還假意頻向女童母親表達關心
劉榮三:強姦1名檳榔西施後,活生生的用火燒其下體和臉部
再用鐵槌把其打到腦漿外溢再焚屍
呂文昇:台中老夫婦命案共犯,因缺錢至舊識老夫婦家中強盜
以凶殘手法砍殺二人各數十刀致死
王柏英:汐止殺警奪槍案,因計畫搶銀行與其兄王柏忠(無期徒刑)
共同砍殺巡邏員警致1死1重傷
林金德:因女友另結新歡,至其家中潑汽油縱火,造成3人當場被大火燒死
王鴻偉:追女遭拒而由愛生恨,在其上學途中以車撞倒後
拿刀砍殺176刀致死,脖子幾遭砍斷
陳文魁:率小弟持槍衝入里長服務處,開槍掃射造成2死3重傷
逃亡時又綁架1名台南縣聞人勒贖
張文蔚:綁架並殺害當時年僅16歲台中縣沙鹿國中學生
具前科的張文蔚,假釋出獄後犯下此案
柯世銘:南化雙屍案,因桃花木價格問題殺死友人
唐霖億:殺害小學同學母親,殺人後用手機再度勒贖對方家人,並恐嚇要殺對方全家
施智元:受僱之黑道職業殺手,將欲殺害對象槍殺後,還朝向其旁邊之友人繼續開槍
造成2死1傷
管鍾演:身背7條人命,同夥2人均已伏法,但因其涉案太多調查多年後
因不執行死刑得已苟活
王志煌:進行毒品交易後,槍殺與其交易之2人
並將毒品及販毒款300萬元皆奪走後逃逸
黃賢正:曾犯殺妻案,假釋出獄後,又連續殺害債主及女友
法官審理時,嫌犯還揚言要繼續殺人
王秀昉:因吵架以棍棒毆打鄰居女性,且不顧三歲稚女在旁央求
反而將母女二人都毆打致死
莊天祝:甫出獄即於高雄以老婦為目標,連續強盜劫財
遇反抗即持榔頭猛擊被害人,共殺害4人
曾思儒:金山高中教師,潛入女同事住處行竊失風
將其反綁虐殺30分鐘致死,女老師死狀極慘
鄭性澤:於豐原市十三姨KTV鬧事,持槍朝前往處理之警員頭、胸部
近距離射擊3槍致死
洪明聰:鶯歌縱火案,嫌犯因經常毆妻,遭妻舅毆打
竟持汽油至妻之娘家縱火,造成4死5傷
楊書帆:因分手先砍傷女友,又在傷害案偵查期間持刀至長庚醫院地下街
當眾割斷女友喉嚨致死
鄭文通:酒後持刀刺死自己的妻子和兒子,並一再抵抗警方及消防人員之搶救
吳慶陸:台中老夫婦命案主嫌,因缺錢至舊識老夫婦家中強盜
以凶殘手法砍殺二人各數十刀致死
鄭武松:闖入屏東某紡織工廠內,持利刃砍死自己的前妻
並波及現場工頭一併無辜賠上性命
王俊欽:假釋後缺錢花用,連續搶劫計程車,強盜性侵害女運將多人,並殺害棄屍1人
劉華崑:台南新化母子命案,闖入被害人住處劫財,勒頸掩鼻將母親窒息而死後
再吊死其6歲兒子
張胞輝:91年間殺害同居女友,92年2月又潛入台東某民宅,強盜劫財再殺死2人
連佐銘:預謀灌醉其國中同學後先殺害棄屍,再向被害人家中勒索一百萬美元
戴文慶:79年因殺人被判無期徒刑,91年返家探親時
又連續強姦二名女計程車司機,並殺害1人
蕭新財:攜槍尋仇途中遇大園分局路檢,持槍射殺盤檢警員造成1死1重傷
方金義:因連續強盜強姦多名舞女被判無期徒刑
假釋出獄後再強盜強姦1名舞女並殺害支解棄屍
黃春棋:擄人勒贖主嫌,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
再勒贖7仟萬元
陳憶隆:擄人勒贖共犯,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
再勒贖7仟萬元 (同上)
徐自強:擄人勒贖共犯,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
再勒贖7仟萬元 (同上)
鍾樹德:因債務糾紛而持汽油闖入桃園佳育補習班內縱火,造成師生3死18傷慘劇
張人堡:涉及士林箱屍命案(殺死同居女友)、嘉義殺害母親同居人案
及新竹83歲老婦強盜姦殺案
張嘉瑤:高雄女講師命案,嫌犯因缺錢花用侵入女友前室友住處
強盜並強姦被害人後虐殺致死
廖敏貴:謀殺女友前公婆奪取家產
劉炎國:強盜殺警案並同時殺死1婦人
沈鴻霖:20年前姦殺彰化芳苑2女工,其2同夥皆已伏法
洪晨耀:財物糾紛殺害3人,該人物名言:我就是不爽才殺人!!
逃亡期間「睡得很安穩,身體也變好了!」
我家隔壁怪叔叔好討人厭阿,我想幹掉他,請問廢死聯盟會保護我嗎?謝謝
讓只會耍嘴皮的無用廢物言語暴力犯長舌婦下地獄的方法就是不要提醒他,才能讓他不斷去造口業累積業障。
跟只會耍嘴皮的無用廢物言語暴力犯長舌婦爭吵是在浪費自己的口水,把這些口水給狗喝還比較值得。
聰明人不要再浪費自己的口水了,讓這些整天嘴巴癢喜歡爭吵污辱人來解癢破壞社會安寧及道德的無用廢物言語暴力犯長舌婦累積業障去下地獄變無舌吧。
你想當好人代表就說阿
裝啥慈悲阿!
人家發個恐嚇信就怕到搬家
沒膽就別做好人啦
希望有天
妳父母小孩被殺
家破人亡
看你想不想廢死刑
我看你會先把他殺了芭
裝啥弱女子一個
看了就討厭
香港治安好
你搬去住阿
台灣是台灣
不是香港好嘛
那美國沒廢死刑
我們也別廢
有這樣的道理喔
本來我想站中立的
看到你驕傲自大的說話態度就討人沿
還是你做啥虧心事
想趕快廢除死刑
以後就可以假釋了
你有沒有看到那些新聞.戲劇
把那些人犯下的罪
叫演員演出來
你看她們在殺的過程中
手有放輕嘛?
心有軟下嘛
被害人在求他們時
他們的反應是如呵
或許你不能體會
但是你也未那些
被害ˋ人想想好媽
他們在天之靈
會原諒媽?
還是你或許要親身體驗
替他們想想芭
人名保障放哪?
支持死刑!死刑萬歲!
冠冕堂皇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04/5/28nau.html
平均13年假釋 無期徒刑如虛設
===============
台灣的法律是保護壞人的
受害者都該死
讓只會耍嘴皮的無用廢物長舌婦下地獄的方法就是不要提醒他,才能讓他不斷去造口業累積業障。
跟只會耍嘴皮的無用廢物長舌婦爭吵是在浪費自己的口水,把這些口水給狗喝還比較值得。
聰明人不要浪費自己的口水了,讓這些破壞社會安寧及道德的廢物長舌婦累積業障去下地獄變無舌吧。
趕快廢除死刑阿
這樣我就可以殺了我討厭的人
看不順眼的就殺
殺了劈腿的前男友
反正頂多關個幾十年
也不是說像新加坡有鞭刑
關一關
再來個假釋
頂多五六年
這樣我也甘願
罪犯哪裡可憐?
你們的同理心用錯地方了吧?
他們哪裡是不得已?
你們不是受害者家屬
想法太天真了
廢個屁阿 如果哪天是你們這些廢死聯盟的家人被先姦後殺
我看你們的人道會在哪
我看你們能不能那麼輕易的原諒那些殺人不眨眼的廢物
別把自己當成是神一樣 傻了嗎
這個社會真的是越來越多怪人了
實際點 做點有用的事情
這種聯盟 可以快點解散了啦
每次看你們在電視上說那些廢話 看的真的很想吐
希望你們儘可能的不要在電視上發表言論 會造成很多人的反胃
謝謝合作
也就是那些慈悲為懷關在學術溫室裡面被保護好好的人,家裡面也沒人遭姦殺、無端打死等等可怕的慘狀,才在那邊幻想著執行著天使的行為廢除死刑,但想想也不太對。 反對上帝的都會被天使抓去殺掉丟到地獄去焚燒,所以 原本那些自以為要原諒的天使才是魔鬼嗎....
尊重每個人都有放屁的權力,但是你放的屁特別臭,甚至會毒害別人的時候。請你稍微要注意一下,並審慎珍惜自己的言論自由。
套一句別人說的話,那麼喜歡沒有死刑的香港就去香港阿......
王啥的部長... 好像說為了死刑犯願意下地獄,不用下地獄阿~~!只要請把你付錢,因為你的反對廢除死刑,那麼所有死刑犯的食衣住行,為了他們的所有額外費用,開庭法官薪水、法警監獄等等等的費用,請你支付,請不要包含被害者家屬都還要為了這些人多付稅金。
我贊成廢除死刑測試一段時間,因為在台灣奸惡侵略犯罪者占33%、無受傷害者占33%、犯罪受害者占33%,所以多數人無法體會受害者承受一生身體傷痛後遺症的痛苦及龐大財產損失失去婚姻家庭幸福傾家蕩產的滋味,只有廢除死刑測試讓更多人親身體驗會受害與否,大家才能真正體會受害者的痛苦滋味及人性是全善或惡、將心比心不敢去造孽傷害別人。
政治學教授說政治是最高明的騙術,選舉快到了國民黨故意假裝正義槍斃幾個死刑犯來騙選票,執政統治權最大的國民黨官員及民代是帶頭作姦犯科、貪污買票的罪魁禍首,民進黨才敢有樣學樣跟隨貪污買票,造成今日黑白兩道勾結統治台灣一起分享獲利的屠殺社會,大家要爭大眼睛看清楚國民黨的假面具。
寬恕是給有確實完成悔改彌補的人
作姦犯科之人毀掉受害人一生,連法院民事判賠都故意脫產一生不彌補賠償,以天理(情、理、法)三關來評分都不及格,還有何資格要求受害者原諒寬恕及廢除死刑,真是不要臉的廢物。
總統府信箱不讓我刊出,我就再此爆料,讓大家都知道國民黨的惡劣手段。
還有【因為我已測試過只讓佛教師父及牧師也受小小一點傷害損失,還沒讓他們被手術折磨及痛苦殺害和醫療損失數百萬元傾家蕩產等等,結果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就充滿忿怒仇恨不但無博愛寬恕大愛的原諒我,還破口大罵我甚至要打我,佛教師父和牧師自己都無博愛寬恕大愛心,卻要求犯罪受害人要學習佛祖、耶穌的寬恕大愛精神原諒無悔改彌補的肇事犯罪者,你就知道許多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全都是表裡不一假慈悲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毀掉受害人一生身體健康傷痛損失及工作損失及龐大醫療、生活支出費用損失及失去婚姻家庭幸福傾家蕩產不用彌補賠償的罪魁禍首】。
答:
假慈悲的人權團體說:死刑違反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那小偷和強盜的贓款財產,政府也要保護保障了,真是白癡又假慈悲的人權團體連騙人也不經過頭腦想。
民主自由國家的死刑犯都是殺人無數毫無悔改彌補受害者,經過許多審級法官認為罪大惡極才會判死刑誤判的機會微小,而且殺人犯如果假釋出獄再犯殺害無辜人民的機率很高,轟炸機只要一顆炸彈炸下去就會誤殺死亡成千上萬的無辜男女及小孩,從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整天一直要求廢除死刑保護這些罪證確鑿的極少數死刑犯免死,卻反而不去推行要求全世界廢除炸彈等可怕殺人武器來救成千上萬遭炸彈誤殺的真正無辜大人及小孩的生命就可知道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全是假慈悲,不知政府及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推行廢除死刑是否在為將來準備進行屠殺反對黨人民做準備。
殺人集團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及宗教和人權團體保護他們才不會被判死刑,就像開賭場地下錢莊妓戶走私販毒也要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才不會被抓的道理一樣,這就是人際關係的技巧懂嗎,犯罪受害人要學會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及宗教和人權團體他們才會保護你知道嗎。
法務部長王清峰說從事審判的法官畢竟是人,不是神,裁判也可能有錯誤或不妥當,那政府為何不制定死刑犯槍斃前須請示耶穌及佛祖的同意就可執行槍斃的法律條文,這樣法官就不會有誤判冤獄的情形也不用承受因果報應,而由耶穌及佛祖來承受全部的因果報應,政府一直宣導要求人民不要迷信宗教,卻又用宗教來騙人民。
馬英九被人恐嚇要暗殺他女兒就嚇到屁滾尿流真沒用,馬英九現在終於體會到犯罪被害人的痛苦滋味,看他還敢廢死刑嗎,冤獄是司法官失職要由司法官來承擔,廢除死刑等同開放私人報仇殺人,對於有權有勢的受害者可花高價錢僱請殺人集團報仇殺人或討債不怕被判死刑,但對於弱勢家庭的受害者有錢花高價錢請殺手報仇或討債嗎,馬英九如果不推行公平法律(防止受害者獅子大開口高價索取賠償費用和強制犯罪者工作每月抽取部份薪資履行民事判決賠償等法律處罰防止犯罪者脫產逃避賠償責任)來幫助受害者伸張正義、鏟奸除惡減輕受害者負擔,卻去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總有一天會遭天譴。
佛教師父和牧師說:犯罪受害人要學習佛祖、耶穌受奸人惡人欺負害死,自行承擔身體傷害及手術死亡痛苦的折磨和醫療工作生活等等的龐大金錢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也不透過法律公平正義制裁向奸人惡人要求任何悔改彌補的寬恕大愛精神,這樣奸人惡人才會喜歡花大錢供養佛祖、耶穌、繳大稅投選票給政府及喜歡你,只要善良老實的受害人乖乖讓奸人惡人欺負侵占害死,奸人惡人就會膩了會累了自然不想再欺負侵占殺害你,而會換去找別人 (神會貪婪須要花錢供養嗎,教授說在台灣經營寺廟及教會騙錢最容易了,寺廟及教會還勾心鬥角花大錢比誰蓋的最豪華及互相搶奪信徒,根本就是違背神意在騙財,把錢捐慈善機構救人才是真功德)。
佛教師父說:這是犯罪受害者前世欠人的因果業障報應,必須還清前世的冤親債主才能化解,要戒殺生廢除死刑。要花錢供養佛祖、觀世音,因為這些都是慈悲保平安及伸張正義、鏟奸除惡的真神。
基督教牧師也說:伸冤是在天上的主『天父及耶穌基督』,人類及法律無伸冤審判權去處罰犯罪者生或死,犯罪受害者要寬恕大愛交給神來審判是否須處罰。
聖經馬太福音第六章論愛仇敵記載:耶穌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給他打。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路。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聖經馬太福音第十九章論饒恕七十個七次記載:彼得對耶穌說,主阿,我的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不是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聖經以賽亞書第43章第11節記載: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
聖經以賽亞書第45章第21節記載:你們要述說陳明你們的理、讓他們彼此商議,誰從古時指明、誰從上古述說、不是我耶和華麼、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我是公義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
聖經何西阿書第13章第4節記載:自從你出埃及地以來、我就是耶和華你的 神、在我以外、你不可認識別神、除我以外並沒有救主。
聖經羅馬人書第13章第19節記載: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真正假慈悲的資本主義制度國家才會不遵守法律規範,假冒神佛名義以『有神論』強調人權慈悲寬恕大愛精神來掩護犯罪者,主張犯罪者要由神來審判,人類及法律無伸冤審判權處罰犯罪者生或死,所以要廢除死刑。
除非是共產主義制度的中國是信奉『無神論』強調嚴刑峻罰,就連販毒被抓在台灣只處罰關一下就出獄可是在中國就要槍斃,受害者如果希望不要廢除死刑那就搬去中國當中國人吧,因為台灣是走英、法、等民主自由國家的制度信奉『有神論』強調人權慈悲寬恕大愛精神,必須保護殺人犯的人權和家庭圓滿才可以,受害者和家屬自認倒楣吧還有政府要肇事者悔改彌補賠償的『法院民事判賠金錢都是政府騙人的廢紙』,因為國民黨政府早已故意設下可讓肇事犯罪者脫產故意不賠也不處罰及不可強制工作每月抽取部份薪資賠償受害者損失的民法大漏洞,你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因犯罪者脫產名下無財產你一樣一毛錢也拿不到,一切只能怪受害者的命運不好,不要怪罪肇事者和政府和宗教團體。
支持贊成政府及宗教團體提倡廢除死刑,只有寬恕大愛世界才會和平,你相信嗎。
鴉片戰爭以來,資本主義列強洞悉中國虛弱可欺,便不斷入侵中國並迫清廷簽署大量不平等條約。
假慈悲的資本主義列強英、法、美等等八國聯合軍隊,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用機關槍、火砲兇殘屠殺中國人,強硬轟開了與他無冤無仇的古老中國大門,要求滿清政府割讓瓜分中國土地來奪取中國的經濟等等龐大商業利益,讓中國差點就亡國,過了百年後的今天篤信耶穌的英、法、美國貪婪的野心更大為了獲得石油及當世界老大哥地位等利益,口中宣傳著博愛的聖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更殘暴先進科技的殺人武器隱形轟炸機、飛彈殘屠殺更多的伊拉克人。
在台灣很多奸人惡人也是學英、法、美等國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或佛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到處偷搶拐騙、官商勾結殺人放火,欺壓善良老實的守法人。
殺人犯免死改長期做牢,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材燒,只要不死刑就有出獄希望,因為法律是人制定換人執政隨時可改特赦免死提早假釋出獄,前陣子新聞報導許多監獄貪官收受賄賂暗中讓囚犯黑道大哥及特權人犯在獄中可用高價偷吃到漢堡、香煙、召妓、下令叫小弟在外殺人放火等舒服享受的情形,這種監獄特權享受幾百年前百姓早知道,只有狼狽為奸的政府裝傻不知道,現在被新聞媒體揭露才抓幾個替死鬼官員來交差真是笑死人,我覺得政府應該免費提供犯人吃漢堡、香煙、召妓及讓犯人放榮譽假回家才是真正算有人權。
耶穌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已經二千多年還未實踐承諾,造成今日更兇殘惡劣的屠殺社會,真是懷疑聖經是否是耶穌的真言,還是早已被奸惡人篡改了,否則為什麼耶穌無信用不履行承諾食言而肥二千多年,善良老實的愚蠢百姓及受害者,你們被表裡不一、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或佛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用機關槍、火砲兇殘屠殺的奸人惡人用假慈悲的資本主義騙去死死好了,死了就知道有無天堂及十八層地獄,【因為我已測試過只讓佛教師父及牧師也受小小一點傷害損失,還沒讓他們被手術折磨及痛苦殺害和醫療損失數百萬元傾家蕩產等等,結果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就充滿忿怒仇恨不但無博愛寬恕大愛的原諒我,還破口大罵我甚至要打我,佛教師父和牧師自己都無博愛寬恕大愛心,卻要求犯罪受害人要學習佛祖、耶穌的寬恕大愛精神原諒無悔改彌補的肇事犯罪者,你就知道許多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全都是表裡不一假慈悲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毀掉受害人一生身體健康傷痛損失及工作損失及龐大醫療、生活支出費用損失及失去婚姻家庭幸福傾家蕩產不用彌補賠償的罪魁禍首】。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犯錯不可恥、知錯不悔改彌補才可恥,寬恕是給有確實完成悔改彌補的人,對於不悔改彌補者要鏟奸除惡讓善良老實的守法人可過著『太
廢死團體殺了更多的人…
原本這些法國善良守法的人民不用死的,因為偽善的廢死團體以自私的目的卻高喊人權的口號,扭曲真正的人權並且綁架司法操控司法,自作聰明的在法國廢除死刑後,殺人案件及重大犯罪暴增….
廢死團體一邊喊著假高尚的口號,一邊藉著這些殺人犯的手去殺了更多人,那些在法國無辜被殺的民眾原本不用死的,卻因為當初相信廢死團體的那些鬼話連篇,到頭來害死了自己。那些無辜被殺的民眾,等於是廢死團體殺的…
http://3w.epochtimes.com/b5/2/3/28/n179656.htm
該死的廢物…廢死團體不讓牠死,於是牠又在獄中繼續殺人吃人肉….
法國生猛囚犯生吞食獄友器官 稱『不過想嘗嘗味道』
http://www.chinesedailynews.com/article/article-c114325.aspx
法國應該是個法治觀念十分先進的國家,但是天真又愚蠢的法國於1981年立法廢除死刑後,治安急速的惡化,故意殺人的犯罪率更是不斷的飆高,不斷創下新紀錄,從原本的不到1%飆高到2.4%以上,等於激增2~3倍,如果再加上其他的重大犯罪,更是以9.8%的速度在成長。原本應該是人權大國的法國,自從被那些偽善的廢死團體誤導曲解人權的真正意義以及操控綁架司法制度後,治安急速惡化,無辜民眾被惡意殺害的比例不斷飆高….但是那些廢死團體,卻還在玩弄文字遊戲,誤導民眾把治安嚴重惡化的問題歸咎到什麼電影會影響犯罪率升高,妓院開放會減少犯罪率的議題上…真是另人啼笑皆非。
「反暴力、要安全」 法國20日最大規模華人遊行
http://www.etaiwannews.com/etn/news_content.php?id=1294360&lang=tc_news
法國:犯罪率直線上升 法國治安惡化已是無可爭議的事實。
http://big5.china.com.cn/chinese/kuaixun/84979.htm
法國廢除死刑後,平均殺人案件激增43%以上……
http://blog.udn.com/abcdefg2010/4046314
我國目前雖然還沒廢除死刑 可是有很多以前會判死刑的案件 現在都只會判無期徒刑 這跟廢除死刑無異 為何區區少數人的廢死團體卻能綁架整個司法制度 這是台灣的悲哀 也是一般善良百姓不能理解的
我贊成廢除死刑測試一段時間,因為在台灣奸惡侵略犯罪者占33%、無受傷害者占33%、犯罪受害者占33%,所以多數人無法體會受害者承受一生身體傷痛後遺症的痛苦及龐大財產損失失去婚姻家庭幸福傾家蕩產的滋味,只有廢除死刑測試讓更多人親身體驗會受害與否,大家才能真正體會受害者的痛苦滋味及人性是全善或全惡、將心比心不敢去造孽傷害別人。
政治學教授說政治是最高明的騙術,選舉快到了國民黨故意假裝正義槍斃幾個死刑犯來騙選票,執政統治權最大的國民黨官員及民代是帶頭作姦犯科、貪污買票的罪魁禍首,民進黨才敢有樣學樣跟隨貪污買票,造成今日黑白兩道勾結統治台灣一起分享獲利的屠殺社會,大家要爭大眼睛看清楚國民黨的假面具。
寬恕是給有確實完成悔改彌補的人
作姦犯科之人毀掉受害人一生,連法院民事判賠都故意脫產一生不彌補賠償,以天理(情、理、法)三關來評分都不及格,還有何資格要求受害者原諒寬恕及廢除死刑,真是不要臉的廢物。
總統府信箱不讓我刊出,我就再此爆料,讓大家都知道國民黨的惡劣手段。
還有【因為我已測試過只讓佛教師父及牧師也受小小一點傷害損失,還沒讓他們被手術折磨及痛苦殺害和醫療損失數百萬元傾家蕩產等等,結果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就充滿忿怒仇恨不但無博愛寬恕大愛的原諒我,還破口大罵我甚至要打我,你就知道許多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全都是表裡不一假慈悲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毀掉受害人一生身體健康傷痛損失及工作損失及龐大醫療、生活支出費用損失失去婚姻家庭幸福傾家蕩產不用彌補賠償的罪魁禍首】。
答:
假慈悲的人權團體說:死刑違反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那小偷和強盜的贓款財產,政府也要保護保障了,真是白癡又假慈悲的人權團體連騙人也不經過頭腦想。
民主自由國家的死刑犯都是殺人無數毫無悔改彌補受害者,經過許多審級法官認為罪大惡極才會判死刑誤判的機會微小,而且殺人犯如果假釋出獄再犯殺害無辜人民的機率很高,轟炸機只要一顆炸彈炸下去就會誤殺死亡成千上萬的無辜男女及小孩,從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整天一直要求廢除死刑保護這些罪證確鑿的極少數死刑犯免死,卻反而不去推行要求全世界廢除炸彈等可怕殺人武器來救成千上萬遭炸彈誤殺的真正無辜大人及小孩的生命就可知道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全是假慈悲,不知政府及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推行廢除死刑是否在為將來準備進行屠殺反對黨人民做準備。
殺人集團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及宗教和人權團體保護他們才不會被判死刑,就像開賭場地下錢莊妓戶走私販毒也要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才不會被抓的道理一樣,這就是人際關係的技巧懂嗎,犯罪受害人要學會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及宗教和人權團體他們才會保護你知道嗎。
法務部長王清峰說從事審判的法官畢竟是人,不是神,裁判也可能有錯誤或不妥當,那政府為何不制定死刑犯槍斃前須請示耶穌及佛祖的同意就可執行槍斃的法律條文,這樣法官就不會有誤判冤獄的情形也不用承受因果報應,而由耶穌及佛祖來承受全部的因果報應,政府一直宣導要求人民不要迷信宗教,卻又用宗教來騙人民。
馬英九被人恐嚇要暗殺他女兒就嚇到屁滾尿流真沒用,馬英九現在終於體會到犯罪被害人的痛苦滋味,看他還敢廢死刑嗎,冤獄是司法官失職要由司法官來承擔,廢除死刑等同開放私人報仇殺人,對於有權有勢的受害者可花高價錢僱請殺人集團報仇殺人或討債不怕被判死刑,但對於弱勢家庭的受害者有錢花高價錢請殺手報仇或討債嗎,馬英九如果不推行公平法律(防止受害者獅子大開口高價索取賠償費用和強制犯罪者工作每月抽取部份薪資履行民事判決賠償等法律處罰防止犯罪者脫產逃避賠償責任)來幫助受害者伸張正義、鏟奸除惡減輕受害者負擔,卻去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總有一天會遭天譴。
佛教師父和牧師說:犯罪受害人要學習佛祖、耶穌受奸人惡人欺負害死,自行承擔身體傷害及手術死亡痛苦的折磨和醫療工作生活等等的龐大金錢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也不透過法律公平正義制裁向奸人惡人要求任何悔改彌補的寬恕大愛精神,這樣奸人惡人才會喜歡花大錢供養佛祖、耶穌、繳大稅投選票給政府及喜歡你,只要善良老實的受害人乖乖讓奸人惡人欺負侵占害死,奸人惡人就會膩了會累了自然不想再欺負侵占殺害你,而會換去找別人 (神會貪婪須要花錢供養嗎,教授說在台灣經營寺廟及教會騙錢最容易了,寺廟及教會還勾心鬥角花大錢比誰蓋的最豪華及互相搶奪信徒,根本就是違背神意在騙財,把錢捐慈善機構救人才是真功德)。
佛教師父說:這是犯罪受害者前世欠人的因果業障報應,必須還清前世的冤親債主才能化解,要戒殺生廢除死刑。要花錢供養佛祖、觀世音,因為這些都是慈悲保平安及伸張正義、鏟奸除惡的真神。
基督教牧師也說:伸冤是在天上的主『天父及耶穌基督』,人類及法律無伸冤審判權去處罰犯罪者生或死,犯罪受害者要寬恕大愛交給神來審判是否須處罰。
聖經馬太福音第六章論愛仇敵記載:耶穌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給他打。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路。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聖經馬太福音第十九章論饒恕七十個七次記載:彼得對耶穌說,主阿,我的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不是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聖經以賽亞書第43章第11節記載: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
聖經以賽亞書第45章第21節記載:你們要述說陳明你們的理、讓他們彼此商議,誰從古時指明、誰從上古述說、不是我耶和華麼、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我是公義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
聖經何西阿書第13章第4節記載:自從你出埃及地以來、我就是耶和華你的 神、在我以外、你不可認識別神、除我以外並沒有救主。
聖經羅馬人書第13章第19節記載: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真正假慈悲的資本主義制度國家才會不遵守法律規範,假冒神佛名義以『有神論』強調人權慈悲寬恕大愛精神來掩護犯罪者,主張犯罪者要由神來審判,人類及法律無伸冤審判權處罰犯罪者生或死,所以要廢除死刑。
除非是共產主義制度的中國是信奉『無神論』強調嚴刑峻罰,就連販毒被抓在台灣只處罰關一下就出獄可是在中國就要槍斃,受害者如果希望不要廢除死刑那就搬去中國當中國人吧,因為台灣是走英、法、等民主自由國家的制度信奉『有神論』強調人權慈悲寬恕大愛精神,必須保護殺人犯的人權和家庭圓滿才可以,受害者和家屬自認倒楣吧還有政府要肇事者悔改彌補賠償的『法院民事判賠金錢都是政府騙人的廢紙』,因為政府早已故意設下可讓肇事者脫產故意不賠也不處罰及不可強制工作每月抽取部份薪資賠償受害者損失的民法大漏洞,你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一樣一毛錢也拿不到,一切只能怪受害者的命運不好,不要怪罪肇事者和政府和宗教團體。
支持贊成政府及宗教團體提倡廢除死刑,只有寬恕大愛世界才會和平,你相信嗎。
鴉片戰爭以來,資本主義列強洞悉中國虛弱可欺,便不斷入侵中國並迫清廷簽署大量不平等條約。
假慈悲的資本主義列強英、法、美等等八國聯合軍隊,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用機關槍、火砲兇殘屠殺中國人,強硬轟開了與他無冤無仇的古老中國大門,要求滿清政府割讓瓜分中國土地來奪取中國的經濟等等龐大商業利益,讓中國差點就亡國,過了百年後的今天篤信耶穌的英、法、美國貪婪的野心更大為了獲得石油及當世界老大哥地位等利益,口中宣傳著博愛的聖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更殘暴先進科技的殺人武器隱形轟炸機、飛彈殘屠殺更多的伊拉克人。
在台灣很多奸人惡人也是學英、法、美等國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或佛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到處偷搶拐騙、官商勾結殺人放火,欺壓善良老實的守法人。
殺人犯免死改長期做牢,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材燒,只要不死刑就有出獄希望,因為法律是人制定換人執政隨時可改特赦免死提早假釋出獄,前陣子新聞報導許多監獄貪官收受賄賂暗中讓囚犯黑道大哥及特權人犯在獄中可用高價偷吃到漢堡、香煙、召妓、下令叫小弟在外殺人放火等舒服享受的情形,這種監獄特權享受幾百年前百姓早知道,只有狼狽為奸的政府裝傻不知道,現在被新聞媒體揭露才抓幾個替死鬼官員來交差真是笑死人,我覺得政府應該免費提供犯人吃漢堡、香煙、召妓及讓犯人放榮譽假回家才是真正算有人權。
耶穌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已經二千多年還未實踐承諾,造成今日更兇殘惡劣的屠殺社會,真是懷疑聖經是否是耶穌的真言,還是早已被奸惡人篡改了,否則為什麼耶穌無信用不履行承諾食言而肥二千多年,善良老實的愚蠢百姓及受害者,你們被表裡不一、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或佛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用機關槍、火砲兇殘屠殺的奸人惡人用假慈悲的資本主義騙去死死好了,死了就知道有無天堂及十八層地獄,【因為我已測試過只讓佛教師父及牧師也受小小一點傷害損失,還沒讓他們被手術折磨及痛苦殺害和醫療損失數百萬元傾家蕩產等等,結果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就充滿忿怒仇恨不但無博愛寬恕大愛的原諒我,還破口大罵我甚至要打我,你就知道許多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全都是表裡不一假慈悲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毀掉受害人一生身體健康傷痛損失及工作損失及龐大醫療、生活支出費用損失失去婚姻家庭幸福傾家蕩產不用彌補賠償的罪魁禍首】。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犯錯不可恥、知錯不悔改彌補才可恥,寬恕是給有確實完成悔改彌補的人,對於不悔改彌補者要鏟奸除惡讓善良老實的守法人可過著『太平天國』的生活,「犯罪有利可圖」奸惡人太聰明厲害私下花大錢收買人心供養教會、佛寺及參選立法委員和成立各種名稱的人權組織等來保護自己『傷天害理』的罪孽行為逼迫使台灣刑法處罰輕、給受害人彌補賠償的『法院民事判賠金錢也是政府騙人的廢紙』執政統治權最大的國民黨政府制定
這是一個日本第一個未滿十八歲判死刑的案例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縣光市發生一件殘忍的凶殺案。當時23歲的本村 洋先生於晚間七點左右下班返家,發現大門沒有鎖。進了家門之後,四處不見妻子跟11個月大的女兒夕夏的蹤影。家裡一片凌亂,不安的本村洋先生開始在不算大的家裡找尋妻女的蹤跡。最後,在收納棉被的櫃子裡面,發現妻子半裸而且已經變僵硬的屍體。本村洋先生馬上報警,警察抵達之後,在收納櫃最上層的地方,發現用塑膠袋包著,當時才11個月大的夕夏妹妹的屍體。
1999年4月18日,警方逮捕當時剛滿18歲一個月的少年。根據犯人的供述,他於4月14日當天下午兩點左右,喬裝成排水管檢查的工人,按門鈴順利進入被害人家中。目的只有一個 - 強姦被害人。少年將 本村 彌生 壓在身體下面,可是遭到被害人激烈的反抗。少年於是動手掐死被害人,被害人彌生窒息死後,加害者的少年用事先準備好的膠帶將被害人雙手綑綁,並在口鼻處也黏上膠帶(預防被害人"萬一"又甦醒),對死去的被害人進行屍姦。當時11的月的嬰兒夕夏一直在媽媽的旁邊哭泣不休,少年將嬰兒拋往別處,可是嬰兒還是掙扎哭著,往已死去的母親遺體處爬去。獸性大發的少年怕嬰兒的哭聲引起鄰人的注意而壞了他的好事,於是將哭鬧不止的夕夏從母親遺體旁邊拉開,重摔地面數次之後再用繩索勒斃。
雖然加害的少年當時未滿二十歲,可是所犯的案情殘忍重大,山口縣的少年法庭決議將全案移交山口地檢署審理。第一次開審議庭時,本村 洋 先生抱著妻女的遺照出庭,卻被法官阻止。法官的考量是,被害者的遺照會影響家害少年的心理跟情緒。是的,妳沒有看錯,當時主審的法官確實是這麼說的。因為,被害者的遺照會影響加害者的心理情緒。開庭時,犯人 福田 孝行 穿著拖鞋進入法庭,辯護律師推推他的手示意,福田這才對著被害人家屬的方向鞠躬,說了一句:「真是對不起,我做了無法寬恕的事。」這句"對不起",成為之後法官認定犯人"已經有悔改意思"的參考。殺了兩個人,只要事後表現出"我很抱歉"的樣子,就代表有悔改,然後就可以得到寬恕。
本村 洋 先生不斷的跟法官抗議,最後,法官准許他帶遺照進去,條件是必須用黑布將照片蓋住才可以。當時一審下的判決是 - 無期徒刑。跟台灣類似的是,日本並沒有真的無期徒刑。尤其當時的少年身上有著少年法保護,頂多關個七、八年(表現良好的話)就可以出獄。當時被告的辯護律師,竟然在法官下了無期徒刑的判決時, 對著旁聽席的被害家屬,比了一個"勝利"的手勢。本村 洋 先生在判決之後招開記者會,他是這麼說的:
「我對司法很絕望。原來司法保護的是加害人的權益,司法重視的是加害人的人權。被害者的人權在哪兒?被害家屬的權益在哪兒!?如果司法的判決就是這樣,那不如現在就把犯人放出來好了,我會親手殺了他!!」
記者會結束之後,本村先生走進擔任本命案的檢察官辦公室。檢察官吉田先生戴著銀框眼鏡,個性沉穩內斂。平時給人一種酷酷的感覺的吉田先生,突然以憤怒顫抖的聲音對著本村先生說出自己的想法,這突然的舉動讓本村先生屏息。吉田檢察官說:
「我自己也有個年幼的女兒,無法想像有人可以狠心到,將一個還不會走路卻拼命的爬往母親身旁的嬰兒,抓起來往地面重擊然後殘忍殺害。如果司法對這樣的人無法做出嚴重的懲戒,那還要司法做什麼?我絕對不認同這樣的審判結果!!一但你屈服於這樣的審判結果,以後這個案子就會成為法官判案的基準。我絕對不容許!就算是我的上司持反對意見,我也要控訴到底。就算失敗一百次我也要試第一百零一次。本村桑,讓我們一起為推動司法改革而奮戰吧!」
吉田檢察官的這番話,讓本村先生的腦海裡第一次浮出"使命"這兩個字。為了不讓妻女寶貴的生命就這樣白白的犧牲,本村先生決定,今後他要扛起改變司法的這個使命。
走出吉田檢察官的辦公室之後,本村桑從宇部機場搭飛機前往東京羽田機場,參加日本朝日電台的熱門新聞節目「??????????」的現場演出。自從"使命"這兩個字浮現在腦海之後,本村桑決定透過電視傳播媒體,向一般社會大眾表達自己的主張,讓社會大眾更加了解犯罪被害者的心境以及及犯罪被害者在司法前受到的不平等待遇。
當天晚上十點半,本村先生準時的出現在「??????????」的節目上。臉上的表情已經沒有中午開記者會時的激動,或許他已經意識到自己的「使命」,所以他冷靜客觀的對著全國觀眾作訴求。他說:
「在現今的刑事訴訟法中,就我知道的範圍之內,關於被害家屬權利的部分,什麼都沒有。不但沒有權利這兩個字,就連被害家屬可以做什麼也完全沒有提及。現狀是這樣的:“國家獨占了刑罰權,居於強勢位置的國家(政府)裁決處於弱勢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所以對於處於弱勢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有著許多法規保障被告人(人民)的權利。可是在這樣的體系之中,完全將受害者及其家屬屏除在外。”所以,今天我帶妻女的遺照出庭,也被阻止。 」
本村桑的訴求,很快就得到正面的回應。當時的總理,小??三,回答記者的提問時說:
「法律對於無辜受害者的救濟跟保障很顯然是不夠的。
身為政治家的我們,對本村桑的情境跟訴求不容忽視!」
在回應的11天後,小?總理因為腦梗塞緊急送醫、不幸於5月14日逝世。可是在他過世前兩天,「犯罪被害者保護法」、「改正刑事訴訟法」、「改正?察審??法」這三個法案在國會全數通過。本來只能在旁聽席上旁聽的罪被害者及其家屬,以後可以在法庭上陳述自己的意見。像本村先生一樣的犯罪被害者的聲音,開始被司法正視。
檢察官不服第一審無期徒刑的審判,決定繼續上告廣島高等裁判所(法院)。2002年3月14日,廣島高等裁判所將檢察官對被告求處極邢的控訴駁回。理由是:“犯人當時才剛滿18歲又一個月,思想尚未成熟,顧及被告未來還有無限的可能性。對於將來,不能論定犯人完全沒有更生的機率,所以駁回檢方死刑的控訴,維持無期徒刑的判決。”
二審雖然又被法院駁回,可是檢察官還是不屈不撓,決定繼續上訴最高裁判所(法院)。檢察官得知被告在獄中曾經寄出幾封信件給外面的友人。於是挨家挨戶的查訪,終於探訪到差出信件的收件人,並且得到收件人(被告友人)的同意,取得被告親筆書寫的信件。對於自己犯下的強姦殺人罪,被告福田孝行是這麼寫的:
「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騎上去了......這樣也有罪嗎!?」
被告福田孝行因為法律的保障,國家有義務提供替他辯護的律師,費用由國家全數支出。特別值得提出的是,這次福田被告的辯護律師並非由國家提供,而是民間的律師團體自願出任。本案上訴到最高法院時,被告福田孝行的辯護律師由原來的兩人(自願擔任)增加為二十一位,規模之大,堪稱世紀辯護律師團。這些辯護團律師成員們正是所謂的人權擁護者,以廢除死刑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務。至此,本來是一場單純的凶殺案的審判,卻被這群贊成廢除死刑的人權派律師們當成表演舞台, 開始他們一幕幕卑劣可恥的表演活動。
第一、二審時,被告福田對於犯行的經過以及對受害人的殺意完全沒有否認也沒有爭論的地方。可是到了最高法院開庭公審,福田被告的辯護律師從原本的兩人改成二十一位辯護律師團之後,突然全盤否定之前的供述。辯護團的主任律師 - 安田 好弘指出,在他接見被告時,被告向他宣稱當時他對受害人本村 彌生以及本村 夕夏並無殺意。之所以沒有在一、二審的時候提出,是因為被告當時的主張並沒有被採納。世紀辯護團提出以下的主張:
「被告福田的母親是自殺身亡,被告因為渴望母愛,希望被母親擁抱的慾望過於強烈,才會在見到被害人時情不自禁的抱緊被害人,最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遺憾。被告並非是強姦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愛。至於被害人死後還對被害人屍姦的行為,世紀辯護團的律師是這樣辯解的 - 因為被告福田認為,只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體內,被害人就會起死回生。所以死後對遺體的性行為並非汙辱遺體,而是一種起死回生的儀式。至於用繩索勒斃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殺意。因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讓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綁上蝴蝶結而已。」
世紀辯護團律師的結論是 - 被告並非故意強姦殺人而是傷害致死。檢察官那方因為想讓被告被處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惡不赦的形象。還好,檢方提供福田被告寄給友人的信件做為證據。對照一審跟二審法官認為「被告未來仍然有無限的可能性以及被告已經有悔改之意的說詞」與福田被告差出信件的內容,無疑是一大諷刺。
2008年4月22日,法官對被告一方的辯護主張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惡行重大處以死刑。距離命案發生時已經經過九年的歲月。死刑宣判後的記者會上,本村先生並沒有任何"勝利"的喜悅。2002年審下了無期徒刑的判決時,本村先生曾經這樣說過:
「死刑的意義在於,讓一個犯了殺人罪的犯人,誠實的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打從心裡反省自己的誤行,決心將自己剩餘的人生用來贖罪並對社會做有意義的奉獻。一個本來十惡不赦的壞蛋,最後可能會脫胎換骨變成真誠努力的善人。可是,國家社會卻要奪去這位,已經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殘忍,很冷酷,是不是?是的!無情的奪取他人寶貴的生命的確是很殘忍的一件事。相對的,這個時候犯人才會真切的體會到,被自己殘忍殺害的人,他們的生命也是這樣的無價。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手段,而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
本村先生七年前的主張,竟然在福田身上應驗。一、二審判無期徒刑時,福田本身也很清楚,大概七、八年之後就可以假釋出獄。再寫給友人的信件當中,充滿了侮辱被害人以及其家屬的言論,其中還有藐視司法的部分。他寫著:
「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
七、八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
你完全沒有辦法感受犯人的悔意。可是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619/11/27qxh.html"
出獄後打死證人" 男被判無期
我不想被出獄的死刑犯殺
犯人都不應該給人權人,何況要廢死?講難聽一點,人會思考所以為人。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我覺得,台灣這個社會還是需要一些嚴峻的法律來嚇阻犯罪。
"我們沒有去剝奪別人生存的權利"
但是這些死刑犯,可能就是侵犯到別人生存的權利之後
律法才會給予這樣的懲罰
或許是不是該多投入點心力在教育上面
培育一個健康的性格
從根本做起比較恰當
如果當今社會能做到睡覺都不用鎖門的風氣的話
我想死刑也沒有存在的價值
自然而然就沒有實行的必要
謝謝。
不犯下滔天大罪哪來的死刑?
只要能阻止那些會犯下死刑罪的人不就能阻止死刑了??
問題就在於人各有天性我們就是阻止不了所以才會有死刑這種東西出現
人=A,犯下滔天大罪=B,死刑=C
A+B=C
若要結果不等於C,那麼要嘛就改掉A,要嘛就改掉B
既然今天廢死聯盟一直堅持要從C下手
那麼一樣是A+B
懂嗎?廢死聯盟的人?
廢死只會吃屎,而且狗永遠改不了吃屎,就算我們講得嘴角全波,牠們還是改不了愛吃屎,還特別喜歡吃羊屎(洋屎)。
所以大家要記得,來這裡發言或是對付這種廢死人渣,不需要講道理,看到就罵、吐口水或是在牠們頭上撒尿拉屎都可以,反正牠們愛吃嘛,雖然不是洋屎,也還是屎吧!
跟只會耍嘴皮的無用廢物長舌婦爭吵是在浪費自己的口水,把這些口水給狗喝還比較值得。
聰明人不要浪費自己的口水了,讓這些破壞社會安寧及道德的廢物長舌婦去變無舌。
請直接回答 若有人殺了你的親人你會不會想拿他的命來還
不要文言文寫那麼多廢話
什麼配套 什麼終生監禁 什麼理性 什麼人權 廢話那麼多
yes or no?
每次看到那方的回應
怒火又莫名奇妙的湧上來
說低調 卻又在反對的聲浪中找西方國家插手台灣的法律
這行為感覺不出哪裡低調
再者我們國家被你們弄得跟別人的殖民地一樣
看不下去
To Stephen
講了老半天 你們這些贊成廢死的成員
有建設性的改進到底是什麼?怎麼從來沒看你們發表過?
1. 你們到底怎麼對家屬的? 強迫?
2. 終身監禁的代價我們普通老百姓不想付 就這麼簡單
3. 配套措施??
怎麼會變成現在這樣 就是你們大老王清峰害的!!
她的一句話 我寧願下地獄也不簽死刑犯槍決同意
然後你們的林欣怡
去拖延那種已經確定是殺人魔王的人被槍決
去發表?了死刑犯而流淚
你知道這代表什麼嗎 代表社會上對你們的看法是
你們是在盲目的幫助,救助死刑犯 這叫做偽善
你們只是很明顯的要讓死刑不能被執行的一群人
不管你們理念是對事錯 但是你們那種行為是錯的
只會引起公憤 所以本來也不是很在意的人開始攻擊你們
你們這種作法叫做"理性低調"嗎?
而且看起來你們也沒人可以回答那三個大家最常問的問題
表示 你們也不在意那些東西 你們只在意死刑犯的死活
你們發表的東西全部都在?死刑犯流淚
那你們這種作法被引起公憤 也不過是咎由自取而已
話說我寧願當水準低的人來支持死刑
也不願當高水準的人來廢死
致台灣的公開信~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2010年6月4日
各位朋友,
這個時刻很難安靜下來,因為明知執行在即。曾勇夫剛上任時說「不會拖過年底」,當時大家以為他的意思是「年底以前會開第一槍」,現在看來,或許竟然是:「年底以前會開最後一槍」。最後能留下的,或許只有徐自強的同案被告兩名,因為徐自強的部分還沒定讞。
結果可能是,徐自強救人的業績比我們好。
第一次執行時,法務部列出一些條件,但是事實是,所有程序上可殺之人,他都殺了。他不是先列條件然後挑選死刑犯,而是反過來:殺盡了以後再羅織一些理由,把他們包裹進去。時間上也毫不拖延,辦完公聽會就殺。這次呢?勇伯,您要一次提領,還是要領月退?或者是把這筆人頭資金暫放在看守所裡,作為活期存款,當您的老闆民調下滑時,就殺幾個死刑犯來轉移注意力?
人命保不住,是迫在眉睫的一個可能。如果悲觀的預測,會殺到剩下兩人。即使不這麼悲觀,也必然再殺一批。我們是手無寸鐵了。對於這個嗜殺的島嶼,我們唯一能說的,就是歷史會審判;相應的,廢死運動也必須在這個時刻站上一個歷史的高度,宣告這是一個階段的結束,下個階段的開始。
短短的幾個月裡傷亡慘重,廢死聯盟應該對於我們的當事人及其家屬,表示歉意。除了兩三位自始至終聯絡不上以外,其他死刑犯無論願意委任還是一意求死,都不時捎來信函,有的不認識字託人代筆,有的以漫畫抒發心情,當然也不乏文筆流暢、字跡清麗的。他們依照獄中的習慣,自稱、也互稱「同學」。他們在獄中透過有限的資訊管道向外張望,看著聯盟所做的一切,看到了便寫信來致意;他們在守望我們。
我們已經窮盡一切努力,但畢竟辜負了同學們的付託。
但也是這一段時間裡,廢除死刑從一個無人聞問的理念,變成一個被廣泛討論的議題。廢死本來既居絕對少數,又冷門,翻身無望。現在仍然是少數,但是在強大的殺伐聲中,支持度竟然逆勢成長,而且議題的能見度陡增,再也不冷門了。只有我們知道這是如何的苦戰,每有一篇投書見報,背後就有更多篇被埋沒的好文章;簡直是「一將功成萬骨枯」!
奇蹟沒有出現,我們的少數意見未能阻擋殺人機器的運轉。但是在螳臂擋車的過程裡,我們至少就幾個方面製造了可觀的噪音:質疑裁判品質;質疑國家權力;藉機進行大眾法治教育;制度性的看待被害人保護等等。我們背負許多不公平的罵名,但也爭取到很多願意理性思辯的朋友。這一波危機還促成了宗教界與知識界集體出櫃,違逆民意而要求暫時停止執行。
我們的對手很多,可敬的對手卻很少。談話性節目日復一日對我們恣意攻訐、進行人格謀殺,而其粗暴與反智,日勝一日。他們起先於法無據地堅持法務部長一定要趕快簽死刑令,說這叫做「依法執行」;曾勇夫違法執行以後,他們便省略了「依法」二字。然後殺上癮似的,大家熱烈討論下一波殺戮名單、錄取標準與放榜時間,以及,為什麼要事先麻醉讓他死得那麼痛快……
我們的當事人多半是犯了很大錯誤的人。那些罪行,我們也無法原諒。我們並不天真的以為監獄可以教化每一個人,使人變好。但是一個社會集體癲狂至此,肯定可以帶壞其中的人,使他變得狂暴嗜血。
從事社會運動的人本該與當事人「站在一起」;這幾個月來,廢死聯盟確實「享受」到與死刑犯(以及所有刑事被告)相同的待遇。我們的成員受邀去談話性節目,去了以後發現,每一集的主題固然不同,然潛主題只有一個,就是公審廢死聯盟。名嘴組合稍有變化,然身份只有一個,就是原告。廢死聯盟被有罪推定,必須自證無辜,但我們的發言被制止、被打斷、被冷落、被曲解,至此方知連自證無辜的機會都是無上幸運。可是當我們有此「幸運」的時候,我們又發現,鐵證如山也沒用,那審訊我們的人沒有一句「對不起」、「我弄錯了」、「謝謝」、「那我了解了」;沒有,什麼都沒有。談話直接跳到下一個不實指控,然後整個過程重新再來一遍。
我們的許多當事人,在打官司的過程裡都曾經尋死放棄。有的是自忖殺了人,一命賠一命也應該。有的基於對家人的愧疚或者對自己的貶低,早就不想活。更多的人在法院審理過程裡感到洩氣,「反正我說什麼法官也不相信」。於是有的隨便承認,有的隨便否認。有的亂承認之後又亂否認,於是確定判決便拼湊成一則卡夫卡也想不出來的荒誕故事。
當釋憲案不受理,我們收到會議記錄,彷彿聽見大法官們囁嚅低語。釋憲聲請指出判處死刑所依據的法律程序遠低於兩公約的人權標準,而兩公約已經是國際人權上的低標。這樣嚴謹有據的釋憲案不值得大法官給個回應嗎?生要見人,死要見屍,大法官竟然在重大憲政爭議上來個相應不理,閉門避戰!
釋憲案不受理以後,我們就更加理解同學們為什麼會放棄。現實就是這付嘴臉,由不得我們不接受。
釋憲,這個莊嚴的舉動,被曾勇夫矮化為「延命」手段,也被性好民粹的名嘴們渲染為「不尊重民意」。於是自認為不被尊重的「庶民」對我們發火了。騷擾、辱罵、威脅、恐嚇,透過網路線、電話線、郵政系統傳遞過來。直到有一天,恐嚇信直接放進廢死的信箱,我們終於必須面對這個事實:恐嚇者可能在我們身邊徘徊跟蹤。我們為此搬離辦公室。
我們被憎恨,然而報警沒有用,提告換來加倍的辱罵。社會情境實質上要求我們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我們沒還手、沒還口,於是名嘴們罵我們蓋高尚,假清高。
我們懷抱一個不同於多數的意見,因而獲罪。但我們寧可多談「廢死」,少談「廢死聯盟」,因為一己的毀譽實不重要。我們的對手,於被害人保護的議題虛晃一招以後,就完全沈溺在詆毀廢死聯盟的狂喜之中,無法自拔。我們的對手藉機炒作知名度,但他們說我們沽名釣譽。
請容我們心平氣和的說:在這一場集體癲狂裡,廢死聯盟守住了一個介入公共議題該有的品格。當外界冷嘲熱諷大貼標籤:「假慈悲」、「偽善」、「傲慢」,當廢死聯盟被人身攻擊、栽贓冤枉,我們難免生氣不平,但是在內部的群組討論裡,最後總有冷靜的聲音提醒大家,莫忘初衷。如是好幾回合。回望幾個月來的足跡,我們確實行正走穩。
我們多少都有這種與「庶民」對話的經驗:我們一表明廢死的立場,各式誤解就漫天蓋地撲過來,不容我們解釋;其中最大的誤解是:「死刑犯滿街跑喔!」等我們好不容易插進一句話:「改成終生監禁就好了啊。」對方愕然:「喔。——我不知道你們有這個主張。」名嘴們紮了一個稻草人,庶民們就射箭了;當廢死聯盟成為箭垛,真正有權亦有責提出刑罰政策的法務部,卻逍遙法外。
自從重啟執行以來,「待死現象」就在看守所內發酵,死亡如此迫近,可能比明早的太陽還要近。我們也不能完全倖免。但是我們更知道,邁開大步才能對抗嚴寒,持續戰鬥才能驅散無力感。所以我們竟然做得更起勁。
如果曾勇夫真如我們所想的那麼「勇」,那麼當屠殺結束的時候,廢死聯盟應當以適當的謙遜面對這個結果,並且思考接下來的方向。同學們可以放棄,我們不能放棄。尋死的同學,想要在這命懸一線的悲哀人生裡,掌握最後一點主控權。這是他們的權利,我們不僅尊重,也給予祝福。可是我們不放棄廢除死刑的理念,也一定陪著每一位願意尋求救濟途徑的同學,戰到最後一刻,和他們一起,與絕望奮鬥。
一定要有死刑!!如果今天是你的爸媽被殺了!!你能原諒那個兇手!!那你再來談廢死刑吧!!
我贊成廢除死刑測試一段時間,因為在台灣奸惡侵略犯罪者占33%、無受傷害者占33%、犯罪受害者占33%,所以多數人無法體會受害者承受一生身體傷痛後遺症的痛苦及龐大財產損失失去婚姻家庭幸福傾家蕩產的滋味,只有廢除死刑測試讓更多人親身體驗會受害與否,大家才能真正體會受害者的痛苦滋味及人性是善或惡、將心比心不敢去造孽傷害別人。
政治學教授說政治是最高明的騙術,選舉快到了國民黨故意假裝正義槍斃幾個死刑犯來騙選票,執政統治權最大的國民黨官員及民代是帶頭作姦犯科、貪污買票的罪魁禍首,民進黨才敢有樣學樣跟隨貪污買票,造成今日黑白兩道勾結統治台灣一起分享獲利的屠殺社會,大家要爭大眼睛看清楚國民黨的假面具。
寬恕是給有確實完成悔改彌補的人
作姦犯科之人毀掉受害人一生,連法院民事判賠都故意脫產一生不彌補賠償,以天理(情、理、法)三關來評分都不及格,還有何資格要求受害者原諒寬恕及廢除死刑,真是不要臉的廢物。
總統府信箱不讓我刊出,我就再此爆料,讓大家都知道國民黨的惡劣手段。
還有【因為我已測試過只讓佛教師父及牧師也受小小一點傷害損失,還沒讓他們被手術折磨及痛苦殺害和醫療損失數百萬元傾家蕩產等等,結果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就充滿忿怒仇恨不但無博愛寬恕大愛的原諒我,還破口大罵我甚至要打我,你就知道許多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全都是表裡不一假慈悲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毀掉受害人一生身體健康及龐大醫療工作生活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不用彌補賠償的罪魁禍首】。
答:
假慈悲的人權團體說:死刑違反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那小偷和強盜的贓款財產,政府也要保護保障了,真是白癡又假慈悲的人權團體連騙人也不經過頭腦想。
民主自由國家的死刑犯都是殺人無數毫無悔改彌補受害者,經過許多審級法官認為罪大惡極才會判死刑誤判的機會微小,而且殺人犯如果假釋出獄再犯殺害無辜人民的機率很高,轟炸機只要一顆炸彈炸下去就會誤殺死亡成千上萬的無辜男女及小孩,從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整天一直要求廢除死刑保護這些罪證確鑿的極少數死刑犯免死,卻反而不去推行要求全世界廢除炸彈等可怕殺人武器來救成千上萬遭炸彈誤殺的真正無辜大人及小孩的生命就可知道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全是假慈悲,不知政府及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推行廢除死刑是否在為將來準備進行屠殺反對黨人民做準備。
殺人集團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及宗教和人權團體保護他們才不會被判死刑,就像開賭場地下錢莊妓戶走私販毒也要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才不會被抓的道理一樣,這就是人際關係的技巧懂嗎,犯罪受害人要學會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及宗教和人權團體他們才會保護你知道嗎。
法務部長王清峰說從事審判的法官畢竟是人,不是神,裁判也可能有錯誤或不妥當,那政府為何不制定死刑犯槍斃前須請示耶穌及佛祖的同意就可執行槍斃的法律條文,這樣法官就不會有誤判冤獄的情形也不用承受因果報應,而由耶穌及佛祖來承受全部的因果報應,政府一直宣導要求人民不要迷信宗教,卻又用宗教來騙人民。
馬英九被人恐嚇要暗殺他女兒就嚇到屁滾尿流真沒用,馬英九現在終於體會到犯罪被害人的痛苦滋味,看他還敢廢死刑嗎,冤獄是司法官失職要由司法官來承擔,廢除死刑等同開放私人報仇殺人,對於有權有勢的受害者可花高價錢僱請殺人集團報仇殺人或討債不怕被判死刑,但對於弱勢家庭的受害者有錢花高價錢請殺手報仇或討債嗎,馬英九如果不推行公平法律(防止受害者獅子大開口高價索取賠償費用和強制犯罪者工作每月抽取部份薪資履行民事判決賠償等法律處罰防止犯罪者脫產逃避賠償責任)來幫助受害者伸張正義、鏟奸除惡減輕受害者負擔,卻去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總有一天會遭天譴。
佛教師父和牧師說:犯罪受害人要學習佛祖、耶穌受奸人惡人欺負害死,自行承擔身體傷害及手術死亡痛苦的折磨和醫療工作生活等等的龐大金錢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也不透過法律公平正義制裁向奸人惡人要求任何悔改彌補的寬恕大愛精神,這樣奸人惡人才會喜歡花大錢供養佛祖、耶穌、繳大稅投選票給政府及喜歡你,只要善良老實的受害人乖乖讓奸人惡人欺負侵占害死,奸人惡人就會膩了會累了自然不想再欺負侵占殺害你,而會換去找別人 (神會貪婪須要花錢供養嗎,教授說在台灣經營寺廟及教會騙錢最容易了,寺廟及教會還勾心鬥角花大錢比誰蓋的最豪華及互相搶奪信徒,根本就是違背神意在騙財,把錢捐慈善機構救人才是真功德)。
佛教師父說:這是犯罪受害者前世欠人的因果業障報應,必須還清前世的冤親債主才能化解,要戒殺生廢除死刑。要花錢供養佛祖、觀世音,因為這些都是慈悲保平安及伸張正義、鏟奸除惡的真神。
基督教牧師也說:伸冤是在天上的主『天父及耶穌基督』,人類及法律無伸冤審判權去處罰犯罪者生或死,犯罪受害者要寬恕大愛交給神來審判是否須處罰。
聖經馬太福音第六章論愛仇敵記載:耶穌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給他打。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路。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聖經馬太福音第十九章論饒恕七十個七次記載:彼得對耶穌說,主阿,我的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不是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聖經以賽亞書第43章第11節記載: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
聖經以賽亞書第45章第21節記載:你們要述說陳明你們的理、讓他們彼此商議,誰從古時指明、誰從上古述說、不是我耶和華麼、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我是公義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
聖經何西阿書第13章第4節記載:自從你出埃及地以來、我就是耶和華你的 神、在我以外、你不可認識別神、除我以外並沒有救主。
聖經羅馬人書第13章第19節記載: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真正假慈悲的資本主義制度國家才會不遵守法律規範,假冒神佛名義以『有神論』強調人權慈悲寬恕大愛精神來掩護犯罪者,主張犯罪者要由神來審判,人類及法律無伸冤審判權處罰犯罪者生或死,所以要廢除死刑。
除非是共產主義制度的中國是信奉『無神論』強調嚴刑峻罰,就連販毒被抓在台灣只處罰關一下就出獄可是在中國就要槍斃,受害者如果希望不要廢除死刑那就搬去中國當中國人吧,因為台灣是走英、法、等民主自由國家的制度信奉『有神論』強調人權慈悲寬恕大愛精神,必須保護殺人犯的人權和家庭圓滿才可以,受害者和家屬自認倒楣吧還有政府要肇事者悔改彌補賠償的『法院民事判賠金錢都是政府騙人的廢紙』,因為政府早已故意設下可讓肇事者脫產故意不賠也不處罰及不可強制工作每月抽取部份薪資賠償受害者損失的民法大漏洞,你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一樣一毛錢也拿不到,一切只能怪受害者的命運不好,不要怪罪肇事者和政府和宗教團體。
支持贊成政府及宗教團體提倡廢除死刑,只有寬恕大愛世界才會和平,你相信嗎。
鴉片戰爭以來,資本主義列強洞悉中國虛弱可欺,便不斷入侵中國並迫清廷簽署大量不平等條約。
假慈悲的資本主義列強英、法、美等等八國聯合軍隊,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用機關槍、火砲兇殘屠殺中國人,強硬轟開了與他無冤無仇的古老中國大門,要求滿清政府割讓瓜分中國土地來奪取中國的經濟等等龐大商業利益,讓中國差點就亡國,過了百年後的今天篤信耶穌的英、法、美國貪婪的野心更大為了獲得石油及當世界老大哥地位等利益,口中宣傳著博愛的聖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更殘暴先進科技的殺人武器隱形轟炸機、飛彈殘屠殺更多的伊拉克人。
在台灣很多奸人惡人也是學英、法、美等國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或佛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到處偷搶拐騙、官商勾結殺人放火,欺壓善良老實的守法人。
殺人犯免死改長期做牢,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材燒,只要不死刑就有出獄希望,因為法律是人制定換人執政隨時可改特赦免死提早假釋出獄,前陣子新聞報導許多監獄貪官收受賄賂暗中讓囚犯黑道大哥及特權人犯在獄中可用高價偷吃到漢堡、香煙、召妓、下令叫小弟在外殺人放火等舒服享受的情形,這種監獄特權享受幾百年前百姓早知道,只有狼狽為奸的政府裝傻不知道,現在被新聞媒體揭露才抓幾個替死鬼官員來交差真是笑死人,我覺得政府應該免費提供犯人吃漢堡、香煙、召妓及讓犯人放榮譽假回家才是真正算有人權。
耶穌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已經二千多年還未實踐承諾,造成今日更兇殘惡劣的屠殺社會,真是懷疑聖經是否是耶穌的真言,還是早已被奸惡人篡改了,否則為什麼耶穌無信用不履行承諾食言而肥二千多年,善良老實的愚蠢百姓及受害者,你們被表裡不一、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或佛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用機關槍、火砲兇殘屠殺的奸人惡人用假慈悲的資本主義騙去死死好了,死了就知道有無天堂及十八層地獄,【因為我已測試過只讓佛教師父及牧師也受小小一點傷害損失,還沒讓他們被手術折磨及痛苦殺害和醫療損失數百萬元傾家蕩產等等,結果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就充滿忿怒仇恨不但無博愛寬恕大愛的原諒我,還破口大罵我甚至要打我,你就知道許多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全都是表裡不一假慈悲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毀掉受害人一生身體健康及龐大醫療工作生活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不用彌補賠償的罪魁禍首】。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犯錯不可恥、知錯不悔改彌補才可恥,寬恕是給有確實完成悔改彌補的人,對於不悔改彌補者要鏟奸除惡讓善良老實的守法人可過著『太平天國』的生活,「犯罪有利可圖」奸惡人太聰明厲害私下花大錢收買人心供養教會、佛寺及參選立法委員和成立各種名稱的人權組織等來保護自己『傷天害理』的罪孽行為逼迫使台灣刑法處罰輕、給受害人彌補賠償的『法院民事判賠金錢也是政府騙人的廢紙』執政統治權最大的國民黨政府制定的民法也故意留下可脫產有錢故意不賠也不處罰的大漏洞,且要求被害人須自行調查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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