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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律師的說法就是明知他殺人,也要為他辯護,如果被告無罪了,高律師會不會良心不安?還是現實本來就是這樣?難道你真是"魔鬼代言人",哀!
律師就是魔鬼代言人
(訪司改會執行長高涌誠)
作者: TAEDP
2006-07-13 蘋果日報名人異語
記者陳玉梅採訪整理
Q:趙建銘涉案,請最好律師辯護,很多人無法理解,到底律師該不該為「壞人」辯護?
A:在民主法治國家,再壞的人都該幫他辯護,保障被告在審判過程中,不受國家公權力侵害,這是程序正義,背後假設國家一定會侵害個人權利,因此個人需有足夠武器保障自己,這包括有個legal consultant(法律顧問)。
台灣訴訟制偏美式,希望透過檢察官和律師強力對立、武器平等,衝撞出真實,就好像兩把劍交戰,冒出的火花就是事實,最後由法官仲裁。被告有公平審判機會,最後獲得他應有的罪,不是人皆說可殺,就把他拉出去斃了。
所以律師只要在律師倫理最低限度要求下,不扭曲事實,採哪個標準接案,就看個人喜好。你不是用魔鬼的方式辯護,但可以是魔鬼辯護人。若今天有個強姦殺人犯,我還是會幫他辯護。
Q:即使律師知道當事人真的犯罪,也要幫他辯護?
A:美國要求律師,在接受當事人委任時,即使知道他所有秘密,他有做,也不能對任何人洩漏。這看起來是在維護當事人利益,律師心裡會很掙扎,但只有建立律師跟當事人間這種信任關係,個人才能對抗國家公權力。若容許律師任意講出當事人是毒梟、或他殺了人,埋在哪,那以後沒人會信任律師。
曾替死刑犯辯護
當一個律師看起來好像在為個別的「壞人」辯護,制度設計其實是要保障最大多數的個人,因任何人都有可能變成被告。所以每次台權會被罵「老是保護壞人!」他們就會說,「壞人人權保護好了,好人還有什麼問題?」
Q:你自己曾幫死刑犯辯護嗎?
A:我替死刑犯辯護過,他不是無辜的,人確實是他殺的。這個當事人吸毒吸到有精神分裂症,跟他一個當混混的朋友,因付不出妓女鐘點費,臨時決議把那女人押到頂樓幹掉。最後要勒死她前,還應那女的要求,給她行動電話讓她跟兒子告別。
殺人過程有點莫名其妙、不合邏輯,但很多殺人案都這樣,在實務上很少碰到像好萊塢描述的那種精心計劃的殺人魔。
大部分現在被判死刑的人,在殺人那瞬間是沒什麼意識的,他心裡就是要把憤怒發洩出來,包括宜蘭那兩個獵人分屍案,以我經驗理解,殺人犯在當下都不是冷靜的。像我們常問殺人犯為什麼殺人?大多會說,「我喝醉酒、我太氣了;我戴綠帽子,我就把姦夫淫婦殺死……」台灣人很善良,真正壞的是白領犯罪、竊國貪污那種,真正中下階層會去殺人的,十之八九是環境造成。
所以為保障人權,律師明知對方是殺人犯,也要為他辯護;更何況很多殺人犯是因他們身處弱勢、社經地位低落造成的,社會也要負一部分責任。所以陳進興的律師、趙建銘的律師都沒錯,是我們一般人搞不清楚律師本來就是為任何人辯護的,為保障所有人權,不管他是不是魔鬼,都該有律師幫他辯護。
我贊成廢除死刑測試一段時間,因為在台灣奸惡侵略犯罪者占33%、無受傷害者占33%、犯罪受害者占33%,所以多數人無法體會受害者承受一生身體傷痛後遺症的痛苦及財產損失失去婚姻家庭幸福傾家蕩產的滋味,只有廢除死刑測試讓更多人親身體驗會受害與否,大家才能真正體會受害者的痛苦滋味及人性是善或惡、將心比心不敢去造孽傷害別人。
政治學教授說政治是最高明的騙術,選舉快到了國民黨故意假裝正義槍斃幾個死刑犯來騙選票,執政統治權最大的國民黨官員及民代是帶頭作姦犯科、貪污買票的罪魁禍首,民進黨才敢有樣學樣跟隨貪污買票,造成今日黑白兩道勾結統治台灣一起分享獲利的屠殺社會,大家要爭大眼睛看清楚國民黨的假面具。
寬恕是給有確實完成悔改彌補的人
作姦犯科之人毀掉受害人一生,連法院民事判賠都故意脫產一生不彌補賠償,以天理(情、理、法)三關來評分都不及格,還有何資格要求受害者原諒寬恕及廢除死刑,真是不要臉的廢物。
總統府信箱不讓我刊出,我就再此爆料,讓大家都知道國民黨的惡劣手段。
還有【因為我已測試過只讓佛教師父及牧師也受小小一點傷害損失,還沒讓他們被手術折磨及痛苦殺害和醫療損失數百萬元傾家蕩產等等,結果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就充滿忿怒仇恨不但無博愛寬恕大愛的原諒我,還破口大罵我甚至要打我,你就知道許多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全都是表裡不一假慈悲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毀掉受害人一生身體健康及龐大醫療工作生活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不用彌補賠償的罪魁禍首】。
答:
假慈悲的人權團體說:死刑違反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那小偷和強盜的贓款財產,政府也要保護保障了,真是白癡又假慈悲的人權團體連騙人也不經過頭腦想。
民主自由國家的死刑犯都是殺人無數毫無悔改彌補受害者,經過許多審級法官認為罪大惡極才會判死刑誤判的機會微小,而且殺人犯如果假釋出獄再犯殺害無辜人民的機率很高,轟炸機只要一顆炸彈炸下去就會誤殺死亡成千上萬的無辜男女及小孩,從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整天一直要求廢除死刑保護這些罪證確鑿的極少數死刑犯免死,卻反而不去推行要求全世界廢除炸彈等可怕殺人武器來救成千上萬遭炸彈誤殺的真正無辜大人及小孩的生命就可知道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全是假慈悲,不知政府及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推行廢除死刑是否在為將來準備進行屠殺反對黨人民做準備。
殺人集團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及宗教和人權團體保護他們才不會被判死刑,就像開賭場地下錢莊妓戶走私販毒也要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才不會被抓的道理一樣,這就是人際關係的技巧懂嗎,犯罪受害人要學會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及宗教和人權團體他們才會保護你知道嗎。
法務部長王清峰說從事審判的法官畢竟是人,不是神,裁判也可能有錯誤或不妥當,那政府為何不制定死刑犯槍斃前須請示耶穌及佛祖的同意就可執行槍斃的法律條文,這樣法官就不會有誤判冤獄的情形也不用承受因果報應,而由耶穌及佛祖來承受全部的因果報應,政府一直宣導要求人民不要迷信宗教,卻又用宗教來騙人民。
馬英九被人恐嚇要暗殺他女兒就嚇到屁滾尿流真沒用,馬英九現在終於體會到犯罪被害人的痛苦滋味,看他還敢廢死刑嗎,冤獄是司法官失職要由司法官來承擔,廢除死刑等同開放私人報仇殺人,對於有權有勢的受害者可花高價錢僱請殺人集團報仇殺人或討債不怕被判死刑,但對於弱勢家庭的受害者有錢花高價錢請殺手報仇或討債嗎,馬英九如果不推行公平法律(防止受害者獅子大開口高價索取賠償費用和強制犯罪者工作每月抽取部份薪資履行民事判決賠償等法律處罰防止犯罪者脫產逃避賠償責任)來幫助受害者伸張正義、鏟奸除惡減輕受害者負擔,卻去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總有一天會遭天譴。
佛教師父和牧師說:犯罪受害人要學習佛祖、耶穌受奸人惡人欺負害死,自行承擔身體傷害及手術死亡痛苦的折磨和醫療工作生活等等的龐大金錢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也不透過法律公平正義制裁向奸人惡人要求任何悔改彌補的寬恕大愛精神,這樣奸人惡人才會喜歡花大錢供養佛祖、耶穌、繳大稅投選票給政府及喜歡你,只要善良老實的受害人乖乖讓奸人惡人欺負侵占害死,奸人惡人就會膩了會累了自然不想再欺負侵占殺害你,而會換去找別人 (神會貪婪須要花錢供養嗎,教授說在台灣經營寺廟及教會騙錢最容易了,寺廟及教會還勾心鬥角花大錢比誰蓋的最豪華及互相搶奪信徒,根本就是違背神意在騙財,把錢捐慈善機構救人才是真功德)。
佛教師父說:這是犯罪受害者前世欠人的因果業障報應,必須還清前世的冤親債主才能化解,要戒殺生廢除死刑。要花錢供養佛祖、觀世音,因為這些都是慈悲保平安及伸張正義、鏟奸除惡的真神。
基督教牧師也說:伸冤是在天上的主『天父及耶穌基督』,人類及法律無伸冤審判權去處罰犯罪者生或死,犯罪受害者要寬恕大愛交給神來審判是否須處罰。
聖經馬太福音第六章論愛仇敵記載:耶穌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給他打。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路。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聖經馬太福音第十九章論饒恕七十個七次記載:彼得對耶穌說,主阿,我的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不是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聖經以賽亞書第43章第11節記載: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
聖經以賽亞書第45章第21節記載:你們要述說陳明你們的理、讓他們彼此商議,誰從古時指明、誰從上古述說、不是我耶和華麼、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我是公義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
聖經何西阿書第13章第4節記載:自從你出埃及地以來、我就是耶和華你的 神、在我以外、你不可認識別神、除我以外並沒有救主。
聖經羅馬人書第13章第19節記載: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真正假慈悲的資本主義制度國家才會不遵守法律規範,假冒神佛名義以『有神論』強調人權慈悲寬恕大愛精神來掩護犯罪者,主張犯罪者要由神來審判,人類及法律無伸冤審判權處罰犯罪者生或死,所以要廢除死刑。
除非是共產主義制度的中國是信奉『無神論』強調嚴刑峻罰,就連販毒被抓在台灣只處罰關一下就出獄可是在中國就要槍斃,受害者如果希望不要廢除死刑那就搬去中國當中國人吧,因為台灣是走英、法、等民主自由國家的制度信奉『有神論』強調人權慈悲寬恕大愛精神,必須保護殺人犯的人權和家庭圓滿才可以,受害者和家屬自認倒楣吧還有政府要肇事者悔改彌補賠償的『法院民事判賠金錢都是政府騙人的廢紙』,因為政府早已故意設下可讓肇事者脫產故意不賠也不處罰及不可強制工作每月抽取部份薪資賠償受害者損失的民法大漏洞,你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一樣一毛錢也拿不到,一切只能怪受害者的命運不好,不要怪罪肇事者和政府和宗教團體。
支持贊成政府及宗教團體提倡廢除死刑,只有寬恕大愛世界才會和平,你相信嗎。
鴉片戰爭以來,資本主義列強洞悉中國虛弱可欺,便不斷入侵中國並迫清廷簽署大量不平等條約。
假慈悲的資本主義列強英、法、美等等八國聯合軍隊,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用機關槍、火砲兇殘屠殺中國人,強硬轟開了與他無冤無仇的古老中國大門,要求滿清政府割讓瓜分中國土地來奪取中國的經濟等等龐大商業利益,讓中國差點就亡國,過了百年後的今天篤信耶穌的英、法、美國貪婪的野心更大為了獲得石油及當世界老大哥地位等利益,口中宣傳著博愛的聖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更殘暴先進科技的殺人武器隱形轟炸機、飛彈殘屠殺更多的伊拉克人。
在台灣很多奸人惡人也是學英、法、美等國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或佛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到處偷搶拐騙、官商勾結殺人放火,欺壓善良老實的守法人。
殺人犯免死改長期做牢,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材燒,只要不死刑就有出獄希望,因為法律是人制定換人執政隨時可改特赦免死提早假釋出獄,前陣子新聞報導許多監獄貪官收受賄賂暗中讓囚犯黑道大哥及特權人犯在獄中可用高價偷吃到漢堡、香煙、召妓、下令叫小弟在外殺人放火等舒服享受的情形,這種監獄特權享受幾百年前百姓早知道,只有狼狽為奸的政府裝傻不知道,現在被新聞媒體揭露才抓幾個替死鬼官員來交差真是笑死人,我覺得政府應該免費提供犯人吃漢堡、香煙、召妓及讓犯人放榮譽假回家才是真正算有人權。
耶穌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已經二千多年還未實踐承諾,造成今日更兇殘惡劣的屠殺社會,真是懷疑聖經是否是耶穌的真言,還是早已被奸惡人篡改了,否則為什麼耶穌無信用不履行承諾食言而肥二千多年,善良老實的愚蠢百姓及受害者,你們被表裡不一、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或佛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用機關槍、火砲兇殘屠殺的奸人惡人用假慈悲的資本主義騙去死死好了,死了就知道有無天堂及十八層地獄,【因為我已測試過只讓佛教師父及牧師也受小小一點傷害損失,還沒讓他們被手術折磨及痛苦殺害和醫療損失數百萬元傾家蕩產等等,結果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就充滿忿怒仇恨不但無博愛寬恕大愛的原諒我,還破口大罵我甚至要打我,你就知道許多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全都是表裡不一假慈悲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毀掉受害人一生身體健康及龐大醫療工作生活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不用彌補賠償的罪魁禍首】。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犯錯不可恥、知錯不悔改彌補才可恥,寬恕是給有確實完成悔改彌補的人,對於不悔改彌補者要鏟奸除惡讓善良老實的守法人可過著『太平天國』的生活,「犯罪有利可圖」奸惡人太聰明厲害私下花大錢收買人心供養教會、佛寺及參選立法委員和成立各種名稱的人權組織等來保護自己『傷天害理』的罪孽行為逼迫使台灣刑法處罰輕、給受害人彌補賠償的『法院民事判賠金錢也是政府騙人的廢紙』執政統治權最大的國民黨政府制定的民法也故意留下可脫產有錢故意不賠也不處罰的大漏洞,且要求被害人須自行調查犯罪者
To:新世界的神
恩,閣下所說的也是有道理
對於做了傷天害理之事的人
看在我們一般大眾的眼中的確是會義憤填膺
想表達自己的意見也是難免的
但並不是說不能提出意見
而是希望能以比較委婉的說法表達
像是我國立法院那樣就是不好的例子
很常上演所謂的全武行
這就是雙方用辭太過才導致的結果
要避免這種事,若不是要有一方較委婉的話
就是雙方都要很委婉
千萬不能過分的理直氣壯
因為聽在反方的耳中,難免會爆發肢體衝突
在進步中也需要講求和氣
其實這很難講理性
台灣人都很爭取自己的權益
廢死這件事情攸關生活品質和社會的問題
目前台灣的法律殺了人不會判死刑
除非是姦殺、撕票、分屍諸如此類的才會
現在的教育不如從前了
大家的教育水準已經普遍提高
但會犯罪的人有分兩種
一種是天生、一種是衝動的
因為衝動而不小心殺人的那種人是不會被判死刑的
但姦殺、撕票、分屍這種行為已經是天生無藥可醫
如今跑出一堆不分是非的人跳出來喊廢死
一定會有人跳出來捍衛自己的生活品質
另外文化水準的高低也不是隨便就能評論的
像是看到老自己一、兩輩的人常抽菸、吃檳榔、講話帶語助詞
馬上就批評他沒文化,這也太自我為中心
罵了這麼多大家的目的還是捍衛生活品質
台灣只能向前不能倒退
在下看了很多朋友們的留言
讓在下覺得有點難過
並不是說在下自以為高尚
只是因為在下處於立場居中的角色之下
感覺反對廢死的朋友們用字比較直接
在下想說句公道話
現在的廢死推動並不成功,死刑也沒有被廢除
大家認為該死的罪犯們也已經不能翻身
所以沒有必要再把廢死聯盟的人當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加上之前看到的新聞,寄恐嚇信、打恐嚇電話之類的舉動
更讓在下覺得這個社會病了
明明大家都是善良的公民,為何行事前不能再三思考
而做出這種行為,想維護自身的正義是一件好事
但應該用更委婉的方法表達
留言到此,應該又有一些朋友認為在下自認為清高
這樣也是一種想法,但希望朋友們用更理性的用字來批評在下
而且我們是下一代的榜樣
我們的行為無時無刻的不在影響下一代的小孩子
請好好思考這個說法
再想想未來有可能會出幾個死刑犯、罪犯
請不要說不可能,事情總是由小見大的
奸惡廢物人權團體律師說,強制肇事犯罪者工作是共產國家野蠻無人權的勞改營行為。
肇事犯罪者毀掉受害人一生身體健康痛苦及龐大醫療工作生活支出損失傾家蕩產,讓肇事犯罪者入監獄工廠強制工作,不但可防止犯罪者繼續犯案造成更多受害者,還可每月抽取部份薪資履行民事判決賠償受害者等法律處罰防止犯罪者脫產逃避賠償責任來幫助受害者伸張正義、鏟奸除惡減輕受害者負擔,剩餘薪資還可回饋國庫減輕人民負擔犯人坐牢開銷費用及讓犯人可將薪資寄回家養家,可說是一舉三得的好方案,奸惡廢物人權團體律師居然說強制肇事犯罪者工作是共產國家野蠻無人權的勞改營行為。
犯罪受害人是前世有欠肇事犯罪者嗎,為何肇事犯罪者可以不用彌補賠償受害人。
從奸惡廢物人權團體律師主張廢除死刑,又反抗讓肇事犯罪者入監獄工廠強制工作彌補賠償受害人損失的行為,就可以知道奸惡廢物人權團體律師和國民黨無能黑金流氓政府全都是表裡不一假慈悲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毀掉受害人一生身體健康及龐大醫療工作生活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不用彌補賠償的罪魁禍首。
奸惡廢物人權團體律師及國民黨無能黑金流氓政府與奸人惡人狼狽為奸欺壓善良老百姓及犯罪受害人的民怨,一定要讓他敗選滅亡,替天行道、積功德,死而值得。
天理(情、理、法)
政治學教授說政治是最高明的騙術,選舉快到了國民黨故意假裝正義槍斃幾個死刑犯來騙選票,執政統治權最大的國民黨官員及民代是帶頭作姦犯科、貪污買票的罪魁禍首,民進黨才敢有樣學樣跟隨貪污買票,造成今日黑白兩道勾結統治台灣一起分享獲利的屠殺社會,大家要爭大眼睛看清楚國民黨的假面具。
寬恕是給有確實完成悔改彌補的人
作姦犯科之人毀掉受害人一生,連法院民事判賠都故意脫產一生不彌補賠償,以天理(情、理、法)三關來評分都不及格,還有何資格要求受害者原諒寬恕及廢除死刑,真是不要臉的廢物。
總統府信箱不讓我刊出,我就再此爆料,讓大家都知道國民黨的惡劣手段。
還有【因為我已測試過只讓佛教師父及牧師也受小小一點傷害損失,還沒讓他們被手術折磨及痛苦殺害和醫療損失數百萬元傾家蕩產等等,結果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就充滿忿怒仇恨不但無博愛寬恕大愛的原諒我,還破口大罵我甚至要打我,你就知道許多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全都是表裡不一假慈悲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毀掉受害人一生身體健康及龐大醫療工作生活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不用彌補賠償的罪魁禍首】。
答:
假慈悲的人權團體說:死刑違反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那小偷和強盜的贓款財產,政府也要保護保障了,真是白癡又假慈悲的人權團體連騙人也不經過頭腦想。
民主自由國家的死刑犯都是殺人無數毫無悔改彌補受害者,經過許多審級法官認為罪大惡極才會判死刑誤判的機會微小,而且殺人犯如果假釋出獄再犯殺害無辜人民的機率很高,轟炸機只要一顆炸彈炸下去就會誤殺死亡成千上萬的無辜男女及小孩,從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整天一直要求廢除死刑保護這些罪證確鑿的極少數死刑犯免死,卻反而不去推行要求全世界廢除炸彈等可怕殺人武器來救成千上萬遭炸彈誤殺的真正無辜大人及小孩的生命就可知道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全是假慈悲,不知政府及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推行廢除死刑是否在為將來準備進行屠殺反對黨人民做準備。
殺人集團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及宗教和人權團體保護他們才不會被判死刑,就像開賭場地下錢莊妓戶走私販毒也要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才不會被抓的道理一樣,這就是人際關係的技巧懂嗎,犯罪受害人要學會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及宗教和人權團體他們才會保護你知道嗎。
法務部長王清峰說從事審判的法官畢竟是人,不是神,裁判也可能有錯誤或不妥當,那政府為何不制定死刑犯槍斃前須請示耶穌及佛祖的同意就可執行槍斃的法律條文,這樣法官就不會有誤判冤獄的情形也不用承受因果報應,而由耶穌及佛祖來承受全部的因果報應,政府一直宣導要求人民不要迷信宗教,卻又用宗教來騙人民。
馬英九被人恐嚇要暗殺他女兒就嚇到屁滾尿流真沒用,馬英九現在終於體會到犯罪被害人的痛苦滋味,看他還敢廢死刑嗎,冤獄是司法官失職要由司法官來承擔,廢除死刑等同開放私人報仇殺人,對於有權有勢的受害者可花高價錢僱請殺人集團報仇殺人或討債不怕被判死刑,但對於弱勢家庭的受害者有錢花高價錢請殺手報仇或討債嗎,馬英九如果不推行公平法律(防止受害者獅子大開口高價索取賠償費用和強制犯罪者工作每月抽取部份薪資履行民事判決賠償等法律處罰防止犯罪者脫產逃避賠償責任)來幫助受害者伸張正義、鏟奸除惡減輕受害者負擔,卻去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總有一天會遭天譴。
佛教師父和牧師說:犯罪受害人要學習佛祖、耶穌受奸人惡人欺負害死,自行承擔身體傷害及手術死亡痛苦的折磨和醫療工作生活等等的龐大金錢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也不透過法律公平正義制裁向奸人惡人要求任何悔改彌補的寬恕大愛精神,這樣奸人惡人才會喜歡花大錢供養佛祖、耶穌、繳大稅投選票給政府及喜歡你,只要善良老實的受害人乖乖讓奸人惡人欺負侵占害死,奸人惡人就會膩了會累了自然不想再欺負侵占殺害你,而會換去找別人 (神會貪婪須要花錢供養嗎,教授說在台灣經營寺廟及教會騙錢最容易了,寺廟及教會還勾心鬥角花大錢比誰蓋的最豪華及互相搶奪信徒,根本就是違背神意在騙財,把錢捐慈善機構救人才是真功德)。
佛教師父說:這是犯罪受害者前世欠人的因果業障報應,必須還清前世的冤親債主才能化解,要戒殺生廢除死刑。要花錢供養佛祖、觀世音,因為這些都是慈悲保平安及伸張正義、鏟奸除惡的真神。
基督教牧師也說:伸冤是在天上的主『天父及耶穌基督』,人類及法律無伸冤審判權去處罰犯罪者生或死,犯罪受害者要寬恕大愛交給神來審判是否須處罰。
聖經馬太福音第六章論愛仇敵記載:耶穌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給他打。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路。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聖經馬太福音第十九章論饒恕七十個七次記載:彼得對耶穌說,主阿,我的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不是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聖經以賽亞書第43章第11節記載: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
聖經以賽亞書第45章第21節記載:你們要述說陳明你們的理、讓他們彼此商議,誰從古時指明、誰從上古述說、不是我耶和華麼、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我是公義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
聖經何西阿書第13章第4節記載:自從你出埃及地以來、我就是耶和華你的 神、在我以外、你不可認識別神、除我以外並沒有救主。
聖經羅馬人書第13章第19節記載: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真正假慈悲的資本主義制度國家才會不遵守法律規範,假冒神佛名義以『有神論』強調人權慈悲寬恕大愛精神來掩護犯罪者,主張犯罪者要由神來審判,人類及法律無伸冤審判權處罰犯罪者生或死,所以要廢除死刑。
除非是共產主義制度的中國是信奉『無神論』強調嚴刑峻罰,就連販毒被抓在台灣只處罰關一下就出獄可是在中國就要槍斃,受害者如果希望不要廢除死刑那就搬去中國當中國人吧,因為台灣是走英、法、等民主自由國家的制度信奉『有神論』強調人權慈悲寬恕大愛精神,必須保護殺人犯的人權和家庭圓滿才可以,受害者和家屬自認倒楣吧還有政府要肇事者悔改彌補賠償的『法院民事判賠金錢都是政府騙人的廢紙』,因為政府早已故意設下可讓肇事者脫產故意不賠也不處罰及不可強制工作每月抽取部份薪資賠償受害者損失的民法大漏洞,你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一樣一毛錢也拿不到,一切只能怪受害者的命運不好,不要怪罪肇事者和政府和宗教團體。
支持贊成政府及宗教團體提倡廢除死刑,只有寬恕大愛世界才會和平,你相信嗎。
鴉片戰爭以來,資本主義列強洞悉中國虛弱可欺,便不斷入侵中國並迫清廷簽署大量不平等條約。
假慈悲的資本主義列強英、法、美等等八國聯合軍隊,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用機關槍、火砲兇殘屠殺中國人,強硬轟開了與他無冤無仇的古老中國大門,要求滿清政府割讓瓜分中國土地來奪取中國的經濟等等龐大商業利益,讓中國差點就亡國,過了百年後的今天篤信耶穌的英、法、美國貪婪的野心更大為了獲得石油及當世界老大哥地位等利益,口中宣傳著博愛的聖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更殘暴先進科技的殺人武器隱形轟炸機、飛彈殘屠殺更多的伊拉克人。
在台灣很多奸人惡人也是學英、法、美等國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或佛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到處偷搶拐騙、官商勾結殺人放火,欺壓善良老實的守法人。
殺人犯免死改長期做牢,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材燒,只要不死刑就有出獄希望,因為法律是人制定換人執政隨時可改特赦免死提早假釋出獄,前陣子新聞報導許多監獄貪官收受賄賂暗中讓囚犯黑道大哥及特權人犯在獄中可用高價偷吃到漢堡、香煙、召妓、下令叫小弟在外殺人放火等舒服享受的情形,這種監獄特權享受幾百年前百姓早知道,只有狼狽為奸的政府裝傻不知道,現在被新聞媒體揭露才抓幾個替死鬼官員來交差真是笑死人,我覺得政府應該免費提供犯人吃漢堡、香煙、召妓及讓犯人放榮譽假回家才是真正算有人權。
耶穌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已經二千多年還未實踐承諾,造成今日更兇殘惡劣的屠殺社會,真是懷疑聖經是否是耶穌的真言,還是早已被奸惡人篡改了,否則為什麼耶穌無信用不履行承諾食言而肥二千多年,善良老實的愚蠢百姓及受害者,你們被表裡不一、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或佛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用機關槍、火砲兇殘屠殺的奸人惡人用假慈悲的資本主義騙去死死好了,死了就知道有無天堂及十八層地獄,【因為我已測試過只讓佛教師父及牧師也受小小一點傷害損失,還沒讓他們被手術折磨及痛苦殺害和醫療損失數百萬元傾家蕩產等等,結果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就充滿忿怒仇恨不但無博愛寬恕大愛的原諒我,還破口大罵我甚至要打我,你就知道許多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全都是表裡不一假慈悲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毀掉受害人一生身體健康及龐大醫療工作生活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不用彌補賠償的罪魁禍首】。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犯錯不可恥、知錯不悔改彌補才可恥,寬恕是給有確實完成悔改彌補的人,對於不悔改彌補者要鏟奸除惡讓善良老實的守法人可過著『太平天國』的生活,「犯罪有利可圖」奸惡人太聰明厲害私下花大錢收買人心供養教會、佛寺及參選立法委員和成立各種名稱的人權組織等來保護自己『傷天害理』的罪孽行為逼迫使台灣刑法處罰輕、給受害人彌補賠償的『法院民事判賠金錢也是政府騙人的廢紙』執政統治權最大的國民黨政府制定的民法也故意留下可脫產有錢故意不賠也不處罰的大漏洞,且要求被害人須自行調查犯罪者財產資料提供給法院才可查封犯罪者財產及被害人需殘廢或死亡未獲得賠償且須扣除社會保險金後才能申請審核的少額犯罪被害人補償金補貼來騙取善良老實受害人相信政府法律的公平正義保護,國民黨政府自己成立合法討債機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透過戶政、警政、財政部資料庫取得欠稅人最新形蹤及財產銀行存款等資料專門追討欠稅的人民卻不幫犯罪受
每次都用理性為藉口 你們逃避了多少問題
1. 怎麼保護受害者家屬? 你們怎麼跟受害者家屬溝通的?
看起來就只是強迫他們接受你們的想法而已
2. 沒有死刑那些罪大惡極的人到底怎麼辦?
你們只會說終身監禁,問題就是終身監禁代價誰要付
還不是全國乖乖繳稅的人,我們就是不願意
3. 配套措施,請問你們配套措施到底是什麼?
什麼都沒有 就是相信死刑犯會悔改
問題就是為什麼你們相信他會悔改?你們了解死刑犯嗎?
不要假惺惺的說你們了解 因為他們寫的一手好文筆
就這麼舉例好了 現在一個無辜的人在你面前 你有辦法
在他身上砍個17刀 然後煮來吃嗎?
不行吧! 但是就是有人可以 那你了解他嗎? 不了解
不了解憑什麼認為10年後他真的悔改了?
我現在最慶幸的就是 幸好台灣大部分的人都讚成死刑
真的是太好了
我們全家就是從南非搬回台灣的.
因為南非自從廢除死刑之後,
歹徒越來越肆無忌憚,
犯罪越來越嚴重,
殺人搶劫事件越來越多.
因為沒有死刑, 有些歹徒乾脆把受害人和目擊者殺了比較省事.
我們在南非住的最後兩年,
許多華人朋友跟白人的家都遭人入侵搶劫,並被歹徒以酷刑對待,
越住越膽顫心驚,心想什摩時候會輪到我們家...
睡覺時槍都要放在床邊以便隨時自保.
我覺得死刑不能廢除.
因為廢除了會變相鼓勵了重大犯罪,
非常有可能害了更多無辜的百姓.
我說的就是這種人
好好的表達自己的意見
也要被你攻擊叫腦袋浸水
我今天如果做為某個位高權重的人亟欲推廣這樣理念
自然會提出相對的配套措施
你是一個小老百姓發表意見
我也只是一個小老百姓發表自己意見
腦袋容納不下別人絲毫意見的人
跟你意見不合你就氣急敗壞
請問誰腦袋浸水?
究竟是誰可悲?
表達他自己的意見又如何
這種東西套用在全國人民身上
而且你又說配套措施
那請說是什麼措施
說的比唱的好聽
講白一點
會動用到死刑的單單殺人還不會構成死刑
會動到死刑的早就沒救了
他的理念就扭曲社會的秩序
你嫌台灣人死的不夠多?
費不廢根本就直是個無聊的話題喔以
我想請問你們這些認為廢死刑對社會跟好嗎犯罪會變低ㄇ如果會哪好可以廢阿如果廢以後社會變成跟亂跟多殺人犯出現請問一下喔你們這些贊成廢死刑的人願意負責ㄇ如果搞最後你們沒一個敢出來負責哪請問被害人要找誰去你們直會說一些讓自己像聖人一樣的話出來真的出事情跑了比誰都還快有用ㄇ
我不知道當有人恐嚇一位小姐後
其他人幸災樂禍地說:知道怕了吧!!
這是不是社會之福
我相信更有人希望,這位恐怖份子殺了林小姐家人
讓林小姐身處恐懼,然後大聲說:我錯了,我不該支持廢死
最好報紙把她報得如過街老鼠,活得膽顫心驚
然後親痛仇快,大家說好
廢死並非剝奪人身處安全的權力
也並非否定人遠離危險的權力
只是一個理念的發揚,進而來討論制度的擬定
當你們幸災樂禍同時
也同意了有這麼位以接近"恐怖份子"的方式威嚇
你們有甚麼資格說要保護受害者
有甚麼資格說你維護的是真正公正的正義?
你維護的只是一股情緒
你們也不是受害者,你們的同理心應該更加理性
我搞不清楚你們老是認為廢死就是要放殺人犯出籠?
邏輯到底在哪裡
或你們只是默許恐怖攻擊的暴民??
你們比受害者更加激動的原因到底在哪裡
或者反廢死,只是單純的民粹
能不能拿出點內涵?
不論制度如何更改
我比較支持的,是一種生命價值觀的推廣
是一種真正"正義"的態度
而不是激昂的情緒
可悲
>>廢死並非剝奪人身處安全的權力
>>也並非否定人遠離危險的權力
>>只是一個理念的發揚,進而來討論制度的擬定
如果理念本身就是錯誤的,
錯的方向沒有發揚的必要!
>>你們也不是受害者,你們的同理心應該更加理性
>>我搞不清楚你們老是認為廢死就是要放殺人犯出籠?
我不是受害者,就是不想成為受害者,
所以才這麼理性的反對廢死!
廢死是不是放殺人犯出籠我不曉得,
我只是知道死刑的存在,
至少讓加害者下毒手前可以有一絲猶豫,
讓受害者有ㄧ絲的希望可以逃出生天!
>>不論制度如何更改
>>我比較支持的,是一種生命價值觀的推廣
>>是一種真正"正義"的態度
>>而不是激昂的情緒
我也支持正視生命的價值,
但我也覺得正義是一種必要之惡,
死刑必要的惡會奪去生命!
但他的正義保護了一般人,
不管是受害者或是那些可能受害的人,
都因為死刑的正義而或得保護!
所以我不期待正義的申張會帶來光輝喜悅,
這其中沒半點激昂的情緒反而有很深的無奈!
為什麼死刑擺在那邊老是有人喜歡去碰呢?
>>可悲
>>Stephen 回應於 11 六月, 2010 01:32
真是可悲,怎麼老有人喜歡研究怎麼保護加害人,
卻不太研究怎麼保護被害人、怎麼保護自己!
我也不贊成恐嚇廢死聯盟的人,
就像我不反對跟共產黨作生意一樣!
但是我也很清楚我們不是一掛的人,
費再多唇舌也不會走一道!
你們繼續加油為你們的理念拋頭顱灑熱血!
怕死的我,就繼續支持死刑!
讓我們一起可悲下去吧! ,>_
少在那邊裝高尚
理想是理想 現實是現實
有本事你馬上變超人飛給我看
沒本事少在那亂吠
對了,有沒有駭客
直接讓這些廢死相關網站掛點就好了,蠻礙眼的
我個人覺得他們就像想紅的瘋子一樣
路上有人發瘋你們不會理他吧?
無視他們看他們能吠多久
用不了幾個月鬧劇就會結束了
我贊成Eric的意見
廢死聯盟的確讓人覺得另有目的
不是有人出錢叫這些人出來演戲(王輕瘋?)
就是這些人想靠這聯盟獲取什麼利益
壞人不用死,殺人不用死
好人遲早死光光的
我只想對廢死聯盟的人說
你們根本沒在乎過受害人的心情,也無從真正體會受害人的心情,因為你們不是受害人。
你們發起廢死的情操很高尚,只所以會有廢死,是因為先有人被殺死,殺人這麼嚴重的事情,用這麼崇高的理想想要推廣到社會上,我只想說,理想真的很好。
但是孔子的世界大同路不拾遺,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能夜不閉戶,最簡單的我們能不能夜不閉戶不怕被偷竊?不能!
馬克思思想為起源的共產主義也是一種很崇高的思想,但他有沒有真正達到他所理想的境界?沒有!
這一切都是因為人性,有人性的地方,就沒辦法真正達到這種境界。
而正因為你們都是學者,只關在自己的理想象牙塔中,沒辦法真正用你們的眼睛看清楚這個社會,而想一昧強推你們的理想。
我只想告訴你們,你們不懂人類為什麼需要法律來懲罰犯錯的人,我可以很篤定斷定的這樣評斷你們,你們不懂"為什麼要有法"。
因為作壞事的人如果不加以懲罰,那麼受害人的家屬就會想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但多虧了有法,現在的社會上那些一生都得活在傷痛中的受害人家屬才能說,交給法律。
這就是法律存在的意義,否則人人都學起電影,學那些歐美電影中,法律的懲罰不彰,人人都自己拿起槍來跟加害人以牙還牙。
我同意死刑並不能彌平受害人的傷痛這種話,但是殘忍無道的加害人一天仍活在這世界上,有多少受害人的家屬都沒辦法叢生不如死的生活中解脫?
我看過你們的網站,你們只談理想,只談廢死的崇高,但整個網站裡面卻不曾關懷過受害人的家屬,你們只想滿足你們的慾望~當理想的聖人。
可是為了滿足你們這種自我滿足的慾望,你們卻將受害人與社會大眾的心情往地獄的方向推,這就是你們廢死聯盟給我的觀感,你們只顧自己爽,不顧他人感受,雖然滿嘴仁義道德,說你們什麼也是體諒受害人家屬啦什麼的。
但...用說的誰不會?要空口說些冠冕堂皇的話,還需要你們學者說嗎?販夫走卒市井小民都會好嗎?
看看你們這種嘴臉,只想滿足自己達到自己心中的理想的自我滿足的所作所為,無一不令人作噁。
原諒我上面提到孔子,那好像把你們跟孔子相提並論了。
事實上孔子是真心為全人類全社會而奔走。
但你們的奔走與一切的努力,都是為了你們這一個小圈圈小團體內的爽跟自我滿足,而且是醜陋的私慾,相較之下有何高尚可言?不!不但一點都不高尚,反而是一種深深的病態與醜陋,在你們身上,我看到了另一種人性,另一種深沉的黑暗面的人性。
正因如此,社會大眾才不能與你們茍同。
許多死刑犯一心求生,拼命假意悔過改過,然後撘著你們聯盟的順風車想假釋出獄,可事實上有不少的死刑犯都是假釋中一犯再犯,根本一點悔意都沒有。
可你們還要為這種假裝有悔意的人背書,想為他們免除死刑,然後再談說人權?
死刑犯不僅殺了受害人,也殺了受害人的家屬,這種傷痛已經夠了,可是你們卻在受害人家屬在傷痛中還補上更致命的一槍,簡直就是強暴了無知少女後再行二次強暴,這種行為何其殘忍。
這一切都不過是為了滿足你們的自我感覺良好的私慾,何其可恨,何其可惡,你們還算有人性嗎?像你們這樣沒有人性的行為,能有資格談人權嗎?
不!我想絕對是沒資格的!
聽說你們受了恐嚇嚇的就搬家了,我想你們只是被言語上的恐嚇就體會到了"恐懼感",把這恐懼感放大百倍,想想受害人臨死之前的恐懼,你門連這種小恐懼都覺得無法承受,不敢面對,只好搬家逃避。
那我請問你們,受害人臨死之前無處可逃的恐懼,你們替他們發聲了嗎?你們有將心比心為他們說過一句話了嗎?
反覆思考你們廢死聯盟的所作所為,我只能說是毫無人性,且可惡又可恨!我身為一個人,真的無法與你們這種只為自己爽的私慾為伍!
林欣怡小姐
雖然我不想幸災樂禍,但請你們反省一下
如果你們連一般人只是留個言都能感到害怕,何況被害者家屬整天活在恐懼裡。
你們無法將心比心
你們面對問題無法解決,只有逃避。
卻要大家以後跟你們一樣面對被害恐懼。
你們挺的不是人權
你們挺的是社會上最黑暗的恐懼
你說:任何人都不能剝奪生的權利
那麼那些犯人為什麼可以殘忍的剝奪別人的生命
如果被害者是你的女朋友你會怎麼辦
還是堅持廢死嗎?
很多人都用這樣的邏輯來質詢贊成廢死的人
不過這裡有幾個概念必須要澄清一下
首先 支持廢死並不是同意那些令人髮指殘忍的惡行
也非因為被害人不是自己的親人而喪失對受害者與家屬最基本的同理心
廢死並不是廢法或是廢政府
我仍然贊成維護一個國家社會的正義與秩序
我相信廢死並不是同意那些天理難容的加害人
也不是背棄了受害者與受害者家屬
除了一死外一定還有其他方法來維護正義
其次 至於廢死的理念
我認為是一個很高尚的原則以至於需要更多推廣
如果任何人不可以剝奪他者的生命
那麼一群人一個團體一個社會乃至於國家
何嘗可以制定一套規準來否決掉一個生的權利呢
至於有人為質詢說:如果被害人是你的女朋友怎麼辦
我肯定會悲痛欲絕
祈禱這樣的事情不要發生在你我周遭
我同意法網恢恢 罪惡多端者必有報應
但是當一個無辜的生命受到傷害時
一群人用死刑再去制裁另一個生命
這不是我樂見的
少一點情緒的言論
相信台灣的社會可以更理性的來分析討論這樣的一個議題
我罵的就是你這種的
純粹認為廢死高尚
不是迷信是啥
一個具體的目標還有政策都提不出來
只是一律的想廢死刑
腦袋浸水才這樣
恐嚇來電嗆殺意! 廢死聯盟搬家自保...
林欣怡:「說不害怕,可是有時候也會想到說,萬一、萬一真的發生這樣的事情,該怎麼辦?」
看完只有一個想法原來你們也會怕呀....有種你們就不要搬呀~
對於廢死刑,我們就是這種感覺!!!!!!!!!!!!
你們現在可以體會了吧
To:JJ
的確
在下也不能否認就是有那麼一些人喜歡挑戰法律極限
而這些人只要還存在的一天
不只死刑,所有刑罰都不可放寬
反而還應該說越嚴謹越好
現在的台灣,治安仍然動盪
實在不是說廢死的時機
而且在下一直認為
當現在乃至於未來,只要顧好教育(人倫常理)
不讓兇殘的殺人犯出現的話
那死刑一定不會用到,又對於用不到的死刑
它的廢除或存在也真的並不是那麼重要了
所以在下一直是居中的意見
曾經看到一個看起來很有份量的廢死團體的人,在他的部落格暢談他們廢死團體的階段性目標:
當前目標:讓台灣的死刑完全廢止並且立法完成。
最終目標:廢除終身監禁和無期徒刑,且逐漸降低有期徒刑的最高年限…..
….他們的理由好像是說頂多關個10年,那些殺人犯的犯意都應該會消失並且改過了, 應該讓犯人們早點回歸社會才合乎他們所提倡的”人權”….
所以,有時看到一些很認真的網友們給那些廢死團體一些…例如將死刑犯終身隔離或是幫助受害者家屬等等的好建議…遺憾的是…廢死團體不會回應你的,因為他們的終極目標跟受害者家屬及社會正義….”完全沒有關係”….那並不在他們的目標考慮範圍內,他們只想用盡各種手段及管道,達到他們心目中所自認為的”人權”的樣子,或是得到其他的東西….
所以…不難理解為何台灣大多數超過75%的人反對廢除死刑,而且知識水準越高的百分比越高,最高百分比反對廢死的人們更是常常接觸那些犯人的法官、警察、志工們…因為他們最了解廢除死刑後,對台灣社會所帶來的嚴重後果。
親身接觸過無數罪犯的警大校長侯友宜說過……
(節錄)你要看到這十幾年來,其實這種綁架撕票案,從八十幾件一直降,降到最近才不到二十件,其實它是有效的在嚇阻,殺人案也是在下降,所以它沒有廢掉,它存在那裡,對整個治安那一種,重大指標的犯罪,是具有一個嚇阻的成效。」侯友宜強調,草率廢除死刑,不但導致治安惡化,嚴重甚至會造成,民眾對治安信心的崩盤。
作家司空摘星在他的[死刑存廢我見]說過…
(節錄) 『是的,人的生命不應被他人橫加剝奪,這是普世價值。國家亦不能違反這個原則,但這僅是對於絕大多數同意這項原則,尊重這種價值的人而言。一個人如果認同這個價值,則他不會做出蓄意殺害人命的事情。如果他蓄意殺人,則顯然他並不認同大家所公認的普世價值,他的價值觀必然是:「在某種情形下,殺人是可以的。」那麼,對其處以死刑,只是在其所認同的價值觀之下懲罰他,於理並無不妥,也非枉然的報復。他的價值觀,透過殺人的舉動,已經宣示。而國家與法律理當透過死刑的執行,進行相對的宣示:「既然你並不認同人命不可為他人所奪,因此你奪人性命,吾等亦以你所認同的價值觀對你施懲。不願意受此懲者,請遵守不可殺人的普世價值。」』
『是的,我是公然在這裡,說那些主張廢除死刑的學者、宗教人士等,他們對普世價值的認知,是扭曲的。甚至,我要說,是偽善的。對一個以具體行動表示不認同生命權應受保障,公然毀壞普世價值的人,他們還要去保護他的生命權,這是一種是非不明的行為。也等於公然的告訴其他企圖要毀壞普世價值的人:「去殺吧,這個不可殺人的普世價值,是你是有權享受的,但你所要殺的人並沒有這個權利,所以你就放心殺吧。」這是對被害人的人權與尊嚴莫大的歧視與作踐。』
本村洋說過…
死刑制度絕對不能廢止.
死刑的意義在於,讓一個犯了殺人罪的犯人,誠實的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打從心裡反省自己的誤行,決心將自己剩餘的人生用來贖罪並對社會做有意義的奉獻.一個本來十惡不赦的壞蛋,最後可能會脫胎換骨變成真誠努力的善人.可是,國家社會卻要奪去這位,已經重生的"善人"的性命.
很殘忍,很冷酷,是不是?是的,無情的奪取他人寶貴的生命的確是很殘忍的一件事,相對的,這個時候犯人才會真切的體會到,被自己殘忍殺害的人,他們的生命也是這樣的無價.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手段,而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
“死刑的存在,有它的遏阻作用。”
只要人們不去踰越那條界限,就不會被判死刑。所以只要人民不去超過那條界限,也不會被判死刑,相反的死刑反而能讓那些想超過那條界限的犯人們一個警惕的效果。所以,不用害怕死刑的存在,且它反而對遏止一些更嚴重的殺人犯罪案件有極大的效果。況且,以現在的法院審理制度來說,要判死刑是難上加難的了,哪一個不是經過一、二、三審、到不斷更審,至少經過二、三十位法官,都認為「找不到任何理由讓你活下去」才判死刑的!
To:荒繆的理論
廢死本身並不只是理想
就是有國家可以做到
我相信台灣一定也可朝此目標努力
雖然在下不是說非常支持廢死
但在下也並不排斥廢死
死刑是警惕罪犯用的
但並不是所有罪犯都會被判死刑
現在已被定讞的死刑犯無法改變結果
但我們這些一般大眾好好教育下一代
使"殺人魔"之類的人不會出現
這就是最終目標,達到此一目標後
死刑存在與否就並不重要了(相信一般罪犯絕對不可能判死刑的)
話說為何在下用此名稱留言呢
只是認為現今廢死把目的和手段搞錯了
目的在廢死,是很偉大的目標
但手段,幫死刑犯發聲這點在下著實感到不解
正如前言,已定讞的罪犯要再特赦的話
只怕台灣法律會越加鬆垮
所以在下是比較主張逝者已去,來者可追的態度
還是先把台灣的幼苗們好好教育
這樣就算無法杜絕犯罪,也可減少所謂的殺人魔的出現
但並不急在一時,這要慢慢努力的
在下淺見,有不認同的朋友們也別太激動
理性的討論這個議題
我們就是下一代的榜樣,加油
手快打錯更正:
我想,贊成死刑者當然不是水準低
然而請看多數留言謾罵者,起碼該同意在這裡贊成廢死的
^^^^^^^^^^^^^^
普遍水準不高
更正為:在這裡反廢死的
to 對廢死有疑問的人
很高興你是對廢死有疑問,卻很理性的少數
我認同廢死不能躁進
因為社會大眾與被害人無法忽然接受
但雖然我贊成廢死(有良好替代刑罰的前提下)
卻不認為世界有人與人沒有摩擦的一天
也不會有完全沒死刑的一天
所以有人說"台灣社會水準還不到廢死的階段"
我認為這句話是錯的
因為他根本沒說所謂的水準到了,是甚麼意思
如果水準到是指犯罪率很低很低
我相信根本不會有這一天來臨
我對廢死的看法
只是像以前各種古老刑罰的深度檢討而改進一樣
不只是人道或人權考量
而是生命價值觀的探討,以及增進治安的目的
有人說,尊重殺人犯的生命,那麼死者的命就被尊重了嗎
這根本是廢話,他把人都殺了,我當然知道他不尊重死者性命
相信人無法決定人的生命,所以殺人者是錯的
我們要用錯的方式懲罰犯錯的人
還是認為對這些犯錯的人,甚麼方式懲罰他都是對的
如果台灣在目前針對重大罪犯,仍保留五馬分屍之刑
並且只有極少數極少數的罪犯,會判到這種刑責
我相信仍會有許多人聲討希望廢五馬分屍之刑的人
贊成廢死的少 不是因為理性低調吧
怎麼講的好像贊成廢死的人才是理性
才是高水準份子
那贊成死刑的人就是低水準的人??
那不就表示台灣大部分的人都是低水準的人
沒有這回事吧 我覺得這根本就是太不切實際了
這是真實社會 不是伊甸園
死刑只不過是最後一道防線
以現在的情況 會被判死刑 都已經是罪證確鑿
又不是天天判死刑
今天如果遇到一個 就是?了錢擄人勒索又撕票
逃避追緝 繼續殺了一些無辜的人 可能只因為看過他
又在法官面前不可一世 擺明只要出去就可再繼續殺人
該怎麼解決?
這社會上很多時候就已經是惡人有理了
威脅警察的 威脅市長的 很多很多
這些人叫做什麼 叫做不見棺材不掉淚
如果怕被判死刑 就不要做出傷天害理的事
很難嗎? ?什麼對我們來說很簡單的事情
對那些人會很難?
與其支持廢死的人在這邊說服大家廢死
而且廢死的理論又沒有根據 都是理想
不如你們去教育那些會做傷天害理事情的人
去看看社會上那些人的真面目
到底是不是像侯友宜說的 鱷魚的眼淚
我想,贊成死刑者當然不是水準低
然而請看多數留言謾罵者,起碼該同意在這裡贊成廢死的
普遍水準不高
可以討論,但不要歪曲、詛咒、謾罵
這應該是很簡單的道理
我想,我該未那句粗魯的分類道歉
改為"版上反廢死者,多數水準不高"
但希望你也可收回"贊成廢死者皆天真"的評論
因為你並不知道我的身分、我的生活、我的人生
甚至廢死聯盟裡其他人的背景
我說那句武斷的評論,根據版上普遍謾罵性留言而來
你說那句武斷的評論,根據哪兒呢?
To:Stephen
的確這也是一個論點
但是在台灣是很難被判到死刑的
法官們都是以"求其生而不能"的情況下才出此下策
在下承認死刑的確是"下策"
但有不得不執行的必要
在下認為其實人類是聰明反被聰明誤的
要是廢死太過躁進
只怕會弄巧成拙
在下相信
未來總是會有死刑絕對用不到的一天
而這是要靠我們大家來努力的
做好下一代的教育
減少人與人之間的衝突
這樣廢死是很有意義的
在下也只能很遺憾的說
現今的所有死刑犯都已定讞
在下認為不可有所特例
而把這些死刑犯改成無期徒刑
而且人民也幾乎不願意納稅錢花在死刑犯身上
只怕特列一開,台灣時局會更動盪
to 看不下去
沒有人覺得窮兇惡極的人不需付出代價
只是要付出甚麼代價
國家能決定給他甚麼懲罰
國家能設法為被他所害的人做甚麼補償
你覺得讓他死,是絕對且唯一的選項
但我覺得除了危險當前、極端緊迫(不論個人或國家)
我們沒有權利權定人的生命
我們應該定立更好的方式
並且思考"以命還命"的價值觀
你當然可以不認同,但不要用謾罵的方式
也不要扭曲別人的意思
對死刑的不認同,並非指包庇罪犯、他們的錯都不是罪
如果你無法拋開成見,用理性的方式討論
請別說甚麼講贏講不贏
且我和你的輸贏並沒有甚麼意義
死刑犯和西方人的懶趴比較好?
這麼喜歡幫他們捧?
To Stephen
我?不知道社會上還有誰該死
但我知道這些窮兇惡極之人需為自己做的事付出代價
不要講不贏就扯開話題
TO: 長長
那種謬論你覺得講得好?! 真厲害呀!!
不希望死刑犯死?! 那被死刑犯殺的人就該死嗎? 那個幼稚園老師被一個假釋的殺人犯殺了就該死嗎? 這些死刑犯不是人,是邪惡的廢物,它們的存在只是為了殘害別人來滿足它們自己的快感,絕對留不得!!
廢死團體說..死刑犯殺人只為錢色?!國家要為此負責?! 沒看過那44個死刑犯之一的, 嗆法官嗆警察說牠殺人只為了自己”爽”嗎?
還有…不管那些廢物是為了錢、色、或是自己”爽”去殺人!國家該為牠負責?
要錢…守法善良的民眾不管挖糞挑糞都會去做只為賺個幾百元,而那些廢物要錢不去辛苦的賺,覺得搶劫殺人比較快又輕鬆!那些廢物被抓了被判死刑後再來說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都是被殺的人不乖乖給牠錢才會被殺?!都是別人的老婆女兒不乖乖讓牠強姦才會被殺?!都是國家不讓牠輕鬆的拿到錢去花天酒地的錯?! 國家該為牠的爽不爽負責嗎?!那你要為牠的爽不爽負責嗎?!
這社會還是有很多善良的人有著寧可餓死也不去作惡的骨氣,他們辛苦的賺錢並且默默的為善,就像是陳樹菊這樣的善人,國家該保護的是這樣的人。而不是讓這些善良的人們,辛苦賺來的錢被剝奪、連生命也被那些廢物剝奪時,國家再去保護那些廢物,這根本是狗屁不通了。
一個人是否為善或是為惡,在於他的想法與做法,為善者應該表揚,為惡者就該受懲罰。以現在的法院審理制度來說,要判死刑是難上加難的了,哪一個不是經過一、二、三審、到不斷更審,至少經過二、三十位法官,都認為「找不到任何理由讓你活下去」才判死刑的!
所以,目前那些被判死刑的廢物,絕對是牠咎由自取的,這種廢物沒資格繼續活著讓人民來供養牠們,應該盡快處以極刑以維護社會秩序與善良風俗,別等到人民對法律的信心崩盤,造成人民寧可以自己的手來制裁廢物而不再相信法律,造成殺人犯越來越多無辜的犧牲者也越來越多,到那時…真的就來不及了,再多的後悔也於事無補。
現在要判死刑是何其困難,那44個死刑犯,哪一個不是罪證確鑿罪該萬死!?牠們是如何嘻皮笑臉的虐殺姦殺殘殺無辜的受害者!!任憑受害者求饒哭喊還是隨意的殺害他們…並且棄屍滅屍煮屍!!這些死刑犯不是人,是邪惡的廢物,它們的存在只是為了殘害別人來滿足它們自己的快感,絕對留不得!!
有人會覺得是否能以終身監禁來代替死刑?!我只能說行不通,為何行不通?以下列三點簡單說好了:
1. 如同侯友宜說的,台灣的社會動不動就來個大赦特赦,再加上假釋的制度,多少被判終身監禁的在短短的7年8年就被放出來了!多少被放出來的又繼續去殺人犯下更大更駭人聽聞的案件!
2. 以犯罪者角度來思考好了,原本一個好吃懶做只靠偷東西搶劫維生的廢物來說,如果沒有死刑,它會更加肆無忌憚,它會想說乾脆去多殺幾個人搶奪財物姦殺婦女滿足它想要的一切,就算是被抓了頂多被關讓國家養它一輩子,而有一些人建議讓它勞動一輩子?!它被關在裡面不勞動不工作你又能奈何得了它嗎?獄警敢讓它餓死嗎?事實就是它會在裡面好吃懶做繼續吃免錢的牢飯,並且等著下一次的大赦特赦及假釋的來臨再出去逍遙快活。
所以以台灣的社會現況來說,一些人一廂情願的騙自己說廢死刑治安應該不會變壞!那是很可笑的無稽之談,越了解台灣的社會現況的人越知道那只會變得非常糟糕。
3.以現在的法院審理制度來說,要判死刑是難上加難的了,哪一個不是經過一、二、三審、到不斷更審,至少經過二、三十位法官,都認為「找不到任何理由讓你活下去」才判死刑的!
如果這樣還是怕誤判,可以以更審慎的審理制度來著手,以法官的道德素養來著手。
而不是放縱該死的廢物不讓它死….來造成正義被抹滅,造成人民對法律的信心崩盤,造成人民寧可以自己的手來制裁廢物而不再相信法律,造成殺人犯越來越多無辜的犧牲者也越來越多。
贊成廢死的少, 是因為看不清楚社會現況的少, 愛做不切實際的夢的人少, 這些人通常都是衣食無缺養尊處優不懂社會狀況的人...
反對廢死的多, 是因為以台灣目前的社會環境, 有苦過有深刻體驗過社會的現實黑暗面的人多...
廢死團體通常喜歡自作聰明以自己井底觀天的想法來看待這世界..這是他們的通病, 對於反對廢死的絕大多數人的想法與看法...他們害怕去了解,害怕去面對..
大家會發現廢死團體的人分2大類, 一類是喜歡沽名釣譽,並且以操弄數據玩弄法律來達到他們不顧社會善良人民死活的目標...另一類是懂得不多而容易被第一類洗腦的人,只會說一套世界真美好脫離現實的夢..只是他們現在還不知道..如果萬一他們的夢實現了, 他們到時才會發現那不是一場美夢, 而是社會上到處充滿殺人強姦犯,善良的人被殺,做惡的人猖狂,一出門就可能莫名其妙被殺,辛苦賺了錢就馬上被搶,社會的人民不再相信法律,公理與正義蕩然無存...的惡夢.
TO: John
一知半解的價值觀只會害死其他無辜的人你了解嗎? 你不殺伯仁, 伯仁卻因你而死, 有殺人犯嗆法官說牠只要能出去, 就會繼續殺人, 而台灣現行的法律, 無期徒刑最多只關25年, 如果假裝表現良好, 短短不到10年就能被放出去讓牠們繼續殺人危害社會, 到時候無辜的人再被這些被廢死團體放出去的殺人犯所殺...你有本事負責嗎? 你願意讓你所愛的人被牠們殺嗎? 如果我們連憲法所保障的"人民有免於恐懼的權利"都無法捍衛的話,連自己所愛的家人都無法保護的話...那還有什麼資格談論其他的呢?
請再看看那些會被判死刑的廢物的嘴臉, 想一想...如果被害者是你所愛的女朋友, 家人...或是你自己...你會怎麼想!!
44名死刑犯...
http://tw.myblog.yahoo.com/jw!A2uZY22AHxS3VFhZmQ4E/archive?l=f&id=15
本村洋事件...
http://blog.xuite.net/chenag/chenag7449/24353995
To John
要生的權利很簡單
自己別剝奪別人生的權利 政府就自然不會來剝奪你的生命權
自己有錯在先還那麼理直氣壯 會不會太可笑!?
冤獄!? 現在人會請律師搞上訴 外加人權律師熱心助人
要死刑定讞真的沒那麼簡單
普遍人在死刑判決的品質上特別相信司法
認為被判到死刑,多半這人真的不該存在於社會
容易面臨這些狀況的族群,大概也是社會邊緣人
本來就是高犯罪率的族群
就算這次誤判,也難保他哪天依然會犯下別的死罪
死刑對中產階級而言,是很遙遠的刑罰
他門檻越低越好,反正大家同意,沒人會感到罪惡
難道只有殺人者該死嗎?
想問問各位,大家覺得這社會上有哪些人該被消滅?
對社會有負影響、負貢獻的是否也該死
連續強姦犯其實也沒甚麼存在價值
詐欺犯害人受騙而自殺的
高利貸逼人跳樓的
慣性家暴性侵家人的
經常偷搶拐騙、前科累累,極可能犯下死罪的
你們贊成這些人一次砍掉,幫他的人生重練嗎
To John
我也想要生的權利
TO:John
在下很贊同閣下的觀點
的確"生"的權利是非常的重要
不管對被害者還是加害者而言都是如此
但在下認為並不單單只有這一觀點
閣下知道為何有些人殺了人沒判死刑
而又有那麼一些人殺了人後被判死刑,這兩者的差異嗎?
殺人並不是犯小錯
犯了小錯誰都可以原諒
犯了殺人的大錯卻不是誰都可以原諒的
犯後仍然對被害人家屬叫囂
或是在公堂之上對法官不可一世的態度
這些罪犯說實話,在下覺得都不應該原諒
愛與寬恕是要看對象來給予的
但這並不代表在下反對您的意見
希望未來的台灣能有更多理性的人
能夠用對話來解決生活中的摩擦
但是在這一天到來之時
死刑的存廢也不是這麼重要了
死刑存在本身並沒有罪惡,有罪惡的是去挑戰死刑的人類
你好
我是一個剛剛大學畢業的學生
我想表達我支持廢死的立場
我相信生命權是不能被他人剝奪的
我相信任何剝奪他人『生』的權利的人
理應受到譴責
如果我們的社會帶頭以法來剝奪人命
這將是一個很不好的示範
因為無論是誰任何人都有活的權利
這並不是說殺人者無罪或是不該受制裁
而是說 生的權利理應為最高原則
如果百年後讓社會重新檢視台灣這段歷史
我相信社會一定會有與現在不同的聲音
另外我也想趁機表達有關網路輿論對死刑的意見
表達意見是可以的
反駁與討論是可以的
但是無法包容與自己不同意見的人
利用大眾傳播公開的煽動大眾情緒
挾帶情緒化攻擊的字眼與反應
實在不是現代社會理性的表現
不禁讓人想起一句名言
雖然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要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TO:長長
要做到無法治的社會又是另一回事了
至少現今沒有一個國家可以做到
正因為人類有道德規範、約定俗成的事情
我們才能與其他生物有所區別
人類才能自稱為萬物之靈
TO:Stephen
在下以前留言過
廢死本身並沒有甚麼不好
但是為死刑犯發聲這點在下認為非常不妥
如果說是要避免冤死獄中的話
現在的死刑犯應該都是罪證確鑿了
要再有所改變只怕很難
但假如廢死本身目的建立在培育好下一代
使未來沒有所謂的殺人魔出現的話
那廢死一定是個更具意義的團體
以正義之名剝奪他人生命,是一種暴力。
也有人提出:一個壞人的養成,國家也有責任。以處死該人來維持國家正義,是不正義的。
個人覺得講的真好。
因此,在此建議:
國家不但應該廢除死刑,更應該廢除所有刑罰。
國家沒有權力剝奪他人生命,當然也沒權力剝奪他人自由,也沒權力剝奪他人財產。
因此,廢除死刑,廢除監禁,廢除罰款。
有人說台灣還不適合廢死,因為水準還不到...
那麼哪個國家適合廢死,哪個國家水準到了?
這是有瑕疵的理由,因為這世界上不可能沒有人殺人
不可能完全沒有犯罪,不可能有所謂適合廢死的國家
因為人性亙古不變
然而,如果我們希望製造一個比較沒有犯罪、殺人、仇恨的世界
那麼就會有廢死聯盟這類團體
提醒我們冷靜思考關於生命、關於死刑,這類話題
也許有天,大眾對於生命的認知,就會有更高一層的想法
在我看來,台灣『還不適合廢死』的理由
並非為了正義,而是為了符合社會期望
躁進的廢死可能造成動亂
然而『殺人者死』、『以牙還牙』、『補償被害人』
這種期望與邏輯對或不對,是比廢死更應該先拿出來探討宣揚的。
請看多數人的水準正如那些留言者一樣,聽不懂理性的論述
若一日忽然沒有死刑,犯罪率將有一波提高
而犯者多半會是前面那些激昂留言的人
因為他們誤解為--以後就沒法律的,以後犯罪不用罰
他們裡面可能有一群潛意識想犯罪的人,會喜孜孜的討論:
YA~以後殺人沒有事
太好了,殺人不用死,我決定殺了我老闆
可能遭遇糾紛衝動時,腦筋會想到:
他媽的,反正殺人沒事,老子殺了你
開車遇到討厭的機車騎士,會把他撞死-因為他以為殺人無罪
唉~避免這些人率先幹傻事
廢死得慢慢來
社會上反對死刑者多,因為激昂
廢死者聲音小,因為理性低調
上網留言的反廢死者
似乎有八成沒將廢死的精神理解清楚
也沒有人能提出具體的理論或觀點
如同那篇功開信所指一樣
只是扭曲與謾罵
也許,他們就是為了證明台灣水準還不足以廢死
所以跳出來用比較缺乏素養與水準的方式謾罵吧
各位留言的朋友們
勇於表達自己的主張是好事
但請不要用過激的言語攻擊別人
我們大家是善良的好公民
請不要因為那些死刑定讞的罪犯而大動肝火
的確廢死聯盟為死刑犯發聲這一點在下也覺得很不可理喻
不過這種情況下要理直氣和
過分的理直氣"壯"反而會讓立場在中立的人討厭
你們這些廢死成員真的是另外一種人渣
寫那什麼爛公開信
"短短的幾個月裡傷亡慘重,廢死聯盟應該對於我們的當事人及其家屬,表示歉意。除了兩三位自始至終聯絡不上以外,其他死刑犯無論願意委任還是一意求死,都不時捎來信函,有的不認識字託人代筆,有的以漫畫抒發心情,當然也不乏文筆流暢、字跡清麗的。他們依照獄中的習慣,自稱、也互稱「同學」。他們在獄中透過有限的資訊管道向外張望,看著聯盟所做的一切,看到了便寫信來致意;他們在守望我們。"
哇塞 你們是上帝阿 對殺人犯表示歉意
幹 你們對受害者家屬有沒有表示過歉意!!! 你們到底是不是人阿
那受害者想要寫信跟我們說他的痛苦 他的心情 有機會嗎 ???????????
你們說阿 人都已經被殺了 有機會寫這些東西嗎 ???????????
真正殘暴勒索殺人的人 被判死刑到底有什麼情理法上不對的地方
你們要救冤獄的人 我沒話說
可是很明顯 你們就不是 你們是全部的死刑犯都想要救
你們真的很該死
怎麼廢死聯盟的板都不敢開放留言
你們真的有理 就去留言寫一封真正有意義的看法來
不要只是廢死是什麼國際潮流 人權公約
在台灣正正當當的執行死刑根本就沒有錯
你們如果寫出 你們有對受害者家屬表達過歉意
有幫受害者家屬渡過什麼難關 那也許還有討論的空間
現在事實是 你們什麼都沒有
你們只會假慈悲的浪類社會資源 躲在自己的角落裡 很自以為的小圈圈裡
那你們這樣廢死 永遠就是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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