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 黃淑英
馬偕醫院醫師 李國光
精卵捐贈無償 不孕夫婦倚門望
匿名捐精卵 利弊各半
捐精卵防亂倫 查親屬關係
人工生殖法 僅限不孕夫妻
同居沒"子"望 人工生殖法遭質疑
精卵捐贈 首重篩檢健康基因
賣精卵還債 當心小孩滿街跑
人工生殖 訂做寶寶權益須三思
徵一線"生"機 倫理爭議沒停過
不孕比率提高 人工生殖增多
捐贈精卵 是生命還是細胞
台灣捐精相關規定
1. 男性:超過20歲未滿50歲
女性:超過20歲未滿40歲
2.依法實施檢查及評估結果合格,適合捐贈
3.以無償方式捐贈
4.未曾捐贈或曾經捐贈卻未活產且未儲存
通用人工生殖對象
1. 依法實施檢查評估結果,適合接受人工生殖
2. 夫妻一方經診斷罹患不孕症,或重大遺傳性疾病,若經由自然生育易有異常子女之虞
3. 夫妻至少一方具有健康之生殖細胞,無須接受他人捐贈精子或卵子。
資料來源:國健局
台灣捐精卵相關規定
1.男性:超過20歲未滿50歲
女性:超過20歲未滿40歲
2.依法規定實施檢查及評估結果合格,適合捐贈。
3.以無償方式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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