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Walter Mazzaccaro
口白:
在立法院 即將「土地徵收條例」修法
「逕付二讀」的此時
農民與學生 又再次上總統府前凱道
舉行「土地正義 不容妥協」晚會
控訴政府 浮濫進行 土地徵收
剝奪人民 基本人權及
憲法上 所保障的權利
農民與學生 又再次上總統府前凱道
舉行「土地正義 不容妥協」晚會
控訴政府 浮濫進行 土地徵收
剝奪人民 基本人權及
憲法上 所保障的權利
我們這樣哭 這樣哭 辛苦啊!
政府什麼都要搶
這都是辛苦賺來的
公益性與必要性 到底有沒有牽涉(關聯)
她長期以來 教導著我
必須要尊重 我們這一塊土地
必須要考慮 我們農民的權益
有一些朋友 眼淚已經 掉了下來
讓我 非常的感動
這個政府 這樣騙 是不是 官逼民反!
大家說 不是對不對!
(本來)房子都是有保留
他(縣長劉政鴻)為了財團
需要增加5公頃 我們的房子又要拆
選前 他都敢 這麼做了!
選後 還有什麼不能做 不敢做!
還有什麼 做不到的!
如果 我們大家 沒有站出來
包括電視機前面
台北市 台北縣的人看到電視
請你來 保護 我們的良田
保護 臺灣的糧食
青年攏出來 臺灣要公益
你們說 對不對啊!
農委會 應該要站在
我們農民百姓 土地正義的這一方
來為我們發聲!
這都是辛苦賺來的
公益性與必要性 到底有沒有牽涉(關聯)
她長期以來 教導著我
必須要尊重 我們這一塊土地
必須要考慮 我們農民的權益
有一些朋友 眼淚已經 掉了下來
讓我 非常的感動
這個政府 這樣騙 是不是 官逼民反!
大家說 不是對不對!
(本來)房子都是有保留
他(縣長劉政鴻)為了財團
需要增加5公頃 我們的房子又要拆
選前 他都敢 這麼做了!
選後 還有什麼不能做 不敢做!
還有什麼 做不到的!
如果 我們大家 沒有站出來
包括電視機前面
台北市 台北縣的人看到電視
請你來 保護 我們的良田
保護 臺灣的糧食
青年攏出來 臺灣要公益
你們說 對不對啊!
農委會 應該要站在
我們農民百姓 土地正義的這一方
來為我們發聲!
農民於下午 亦前往農委會陳情
飄雨的 寒冷凱道 今晚成了
老農與學生 取暖的地方!
老農與學生 取暖的地方!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我看新土徵條例,日後徵收農地只會更加困難,保護更為嚴格。
您提到的「我們的島」節目口條全文我已拜讀,製作群很辛苦,但他們對新舊土徵條例內容的比對報導,確實不夠深入,另外,絕大的「報導密度」,都放置到「不願意被徵收的農民」身上,沒有願意被徵收的農民的聲音,也失去平衡性。(別忘了他們也是公民)
其實,我主觀也認為特定農業區的農田,根本就不應該徵收;但個人的主觀意見是個人的事,要打著「公視」的名號,作公視的報導性節目,就應該站在「平衡、多元」的角度。
談到新土徵條例:
別忽視在新法中的:「(原則)禁止徵收」的強度,它絕對已經接近「禁止徵收」。這是91年12月11日舊法中所無的,它已經是法律,有很強的宣示性及實質拘束力。
要打開法條中「行政院核定重大建設」的例外之門時,要跳過門檻極高的「聽證」及「審議」之門,極為困難。請看看新修版第15條,審議委員是由地政、環評、城鄉規劃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組成,以獨立意見的方式審議。
絕對不是舊法15條含糊授權內政部的方式組成。
只要向曾在公部門工作過的朋友問問就知道,行政實務上,有爭議而需要辦聽證的和評估的案子,大半都等於「陣亡倒地」了。執行層面的公務員,反正只是做白功而已,真正可憐的是,超過半數以上有需求的民眾,反而成了弱勢被綁在一起的對象。
(他們的權利,是不是也要在報導時交待一下?才算一種比較衡平的「正義」)。
新修訂的土徵條例第10條規定,土地需用人在提出徵收計畫前,就必須「舉行公聽會,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而且「行政院核定之重大建設案」徵收「特定農業區農地,若有爭議,則必須聽證」。
(此處的聽證,係行政程序法第54條以下的程序,必須通知「農地所有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
有關「市價」的部分,新修土徵法的第11條,市價是「市場正常交易價格」,地政機關調查後,由評議會評定;
這個市價,在以後「實價登錄」後(依照一起通過的法律),不大可能有什麼操作空間;
而且,依照第22條第2項,農地主對「徵收的價格」不滿意的話,一樣有異議-->復議-->行政訴訟的權利。並不是行政機關或評議會說了算。在法院內,大家可是平起平坐。
因此,新修的土徵條例,字面上顯然增加了老農地主的意見表達權,也給予有利害關係之公民表達意見的機會,更增加了有爭議(包括拒絕徵收)時的司法救濟制度,不可能有所謂的「搶」或「騙」,更遑論情緒化的牽扯到「選前都敢、選後有什麼不敢」這樣的重口胃論斷(尤其在現在,由老師在台上,以論理濃度這麼低的方式表達,也蠻開眼界的)。
我反而認為:徵收「優良農地」的可能性,已經被新土徵法以「程序」上技術拒卻,或增加極難的屏障。
個人認為,這畢竟是在:「憂心優良農地,被拿去作其他非真正農作用途(包括私人以「756坪蠶食」方式作非農業生產)」的過程中,蠻大的進展。
如果仍然維持舊法,將特定農業區的土地徵收作為工業區的「成案容易度」要大很多。
保護農地是為了台灣人的未來,在氣候變遷下糧食短缺將是要面對的危機,還有什麼比保護食物來源的穩定更重要呢?
我建議拿新修正版的土徵條例,網址:
http://npl.ly.gov.tw/do/www/FileViewer?id=93
及舊版土徵條例,網址: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60058
比對一下。建立自己的判斷觀點。
我認為,並不是像報導所說的這樣。
對了!
重播:2011-12-24(六) 11:00
另 以下可參考文字檔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95700
剛看完公視11:pm 我們的島 野蠻遊戲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ZJ--rPh4QA&feature=youtu.be
就看到您的留言 實在是很巧!
感受也很深!
建議您 也看上述完整報導!
尊重您的留言 也謝謝您留言!
讓我們 一起繼續為「土地正義」努力!
謝謝!
臺灣土地徵收之怒吼與哀戚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95526
好棒的報導,好奇寶寶也來插花,寫出我看到報導時的觀察與好奇與發想。。。
阿嬤的眼淚
我真的很捨不得
Jul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