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寶寶找到線索為何慈濟理直氣壯的說內湖早就不是保護區了!
事實上保護區也沒有保護之實了!因為可以開發,項目還很多,其中包括了社福用地!也許我們可以調查一下,從有保護區的設置開始,到現在為止,究竟有多少比例還有著保護區的地目?這個問題太大了,也許壹傳媒集團還有興趣?現在有社會公益的議題,幾乎都要靠他們來爆料!我也很遺憾,平常靠他們供料的商業媒體,沒有大規模的聲援他們!但這也是無奈!就是因為不能,所以才靠壹傳媒!
以下是好奇寶寶搜級的資料,基本上是叫這些內湖居民不要抵抗,保護區早就淪陷,沒有保護之實!
而政府的依法行政,可以看到法律的規定頻繁的修訂,讓保護區名存實亡,這就是我們政府與民間利益團體的合作無間,人民怎樣作都在政府「依法行政」下被框死!都是枉然!而什麼環境的保護?掛在嘴邊而已!請慈濟告訴我們在環保方面,除了資源回收外,對臺灣這塊大地之母遭受到嚴重的迫害,作了什麼源頭的拯救行動嗎?好奇寶寶不是慈濟人,不瞭解,還請說明!
怪不得在記者會現場,聽到抗議居民說要資料才能溝通,居民抗議大喊說一套作一套!而抗議民眾說要與慈濟請來的貴賓一起進去現勘,都被阻止,這就是與慈濟說要與民眾溝通的作法!
以上這篇報導,是好奇寶寶五年來第2999篇!有重大意義!
1. 內湖環境教育促進會關於保護區的使用
2.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原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
http://www.udd.taipei.gov.tw/pages/detail.aspx?Node=46&Page=2102&Index=5
土地利用潛力分析
台北市的各保護區是從民國50年間由台北市政府劃定,當時的時空環境比起現在差距很大。另依據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台北市1/5000土地利用潛力圖」顯示本計畫區土地幾乎為「很高土地利用潛力區」及「高土地利用潛力區」。換言之,內湖基地在土地運用的本質上,認定可以作為公共利益的使用。
(http://www.udd.taipei.gov.tw/pages/detail.aspx?Node=46&Page=2102&Index=5)
在法律方面,保護區在政府公共建設或公益需要的前提下是可以辦理變更的;依政府法令規定,都會區的保護區,可以申請進行公共利益之使用,但不以商業利益為目的。
按91年訂定及99年修訂的「台北市政府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之規定,在台北市核准保護區可供使用的18組及60多種項目中,保護區可以作為「社會福利設施」之使用。除此之外,另包括學前教育設施、殯葬業、屠宰場、停車場等都可以在保護區利用。
其中,類別第8組「社會福利設施」明白指出,保護區可做為:「兒童、少年、殘障、老人福利機構、托兒所、兒童托育中心、產後護理機構、獨立型態護理之家、精神復健機構,以及其他公益性社會福利機構。」慈濟也是依照這個類別,申請社會福利與環境教育使用,促進內湖地區愛心拓展與生態維護並重的福利園區。
過去十年間,台北地區至少已有38個保護區獲准使用,93年之間,包括文化大學、陽明大學、光武技術學院(現為台北城市科技大學)……等幾所學校所屬的部份土地為保護區,已獲准做為文教區或學校用地
事實是內湖成功路基地的保護區過去三十年來遭受破壞的程度其實已是定局,繁忙的捷運、東湖聯外道路與成功路地來往車輛、大湖里周圍數千名居民遷居於此,五十年前的內湖景象已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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