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招琳/新北市報導】團結工聯等50多人,2日下午2時假嘉樂福樹林店,位於新北市樹林區大安路118號,召開抗議家樂福樹林店打壓工會又藐視勞基法 誰才是小偷、強盜?記者會,為抗議台灣最大型的連鎖量販店家樂福長期規避給付加班費並惡意打壓工會,要求:1、停止打壓工會:立即恢復三名幹部工作權!2、遵守誠信協商:依據103/5/15協商共識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3、依法給付加班費:變形工時需與工會協商才能實施!
自主工聯執行長朱維立表示,正當中元節檔期各大賣場殺紅了眼,家樂福也自8月1〜2日延長營業時間至凌晨2點,下周更推出24小時不打烊,9月2日上午9時將陸續馬拉松營業110小時至中元節當天晚上11點,在員工賣命為公司評出好營收之際,卻超時領不到加班費。而工會長期監督公司落實合理工時,超時應合法給加班費,家樂福公司竟於103年6月19日羅織罪名一次解雇三名工會幹部常務理事陳明德、李育宸與理事徐業星。
家樂福在台成立20年,公會99年才首度有工會成立至今短短4年,已遭資方兩度解雇工會幹部,這種幾近要瓦解工會的惡劣行為,只因為工會長期以來爭取加班費,反對變形工時,以及要求簽團協保障工會運作,面對打壓工會又藐視勞基法的資方,全台公會團體同聲譴責,今天至家樂福樹林站抗議,聲援家樂福,更要質問資方,誰才是真正的小偷與強盜。
資方A加班費沒事、勞方吃12元香蕉被解雇送警局?
自工會成立以來,幹部們積極爭取加班費、反對變形工時,發動全省勞動檢查捍衛員工的基本權益。可是資方不僅拿不出勞資會議紀錄,現在更隨意拿個法院 判決就想繼續實施變形工時、挪移國定假日,讓家樂福員工每每遇到中元節、春節等重大節慶就有24小時營業及連續兩周禁假,被迫超時工作而領不到加班費。依 據工會統計,在調移國定假日未給加倍工資、因變形工時未給加班費,資方因此A走了至少有2.4億加班費。
同時,工會也公布資方如何A走2.4億加班費,卻為了一根12元的香蕉解雇工會幹部。同樣我們也強烈抗議與質疑,資方不願以警告勸導,嚴重違反比例原則方式解雇工會幹部,甚至還刑事追訴三位工會幹部移送警察局,根本是為了省加班費保住超額利潤而追殺工會幹部。
難道只能當小偷強盜,資方才能賺錢?
我們現場也將表演行動劇劊子手砍殺工會幹部A走勞工加班費,並前進賣場關懷賣場員工、散發給顧客的一封信,凸顯我們的抗議,難道一個企業經營,非得 要當個小偷強盜,才能賺錢?非得要靠打壓工會瓦解工會,才能生存?難道遵守台灣的勞基法、工會法,依法給員工合理工時與加班費,是一件如此困難的事?若家樂福一意孤行不願恢復三名幹部工作權,我們也將持續擴大抗爭,發動全台包圍家樂福地行動。
聯合行動團體:團結工聯(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台北市產業總工會、桃園縣產業總工會、新竹縣產業總工會、苗栗縣產業總工會、台南市產業總工會、新高市 產業總工會、宜蘭縣產業總工會、台塑關係企業聯合會、中華電信工會)、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性別人權協會、桃 園在地聯盟、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全國關廠工人連線、人民火大行動聯盟、黑手那卡西、南洋台灣姊妹會等等。/1030802/
延伸閱讀
抗議家樂福樹林店打壓工會又藐視勞基法 誰才是小偷、強盜?記者會實錄20140802(YouTube公益新聞頻道.完整影音報導)
圖一:團結工聯 抗議家樂福樹林店打壓工會.藐視勞基法記者會場(記者詹招琳/臺北市攝影/1030802/)
圖二:警方舉牌警告行為違法(記者詹招琳/臺北市攝影/1030802/)
圖三:在賣場發給顧客的一封信,讓消費者知道打壓工會的真相(記者詹招琳/臺北市攝影/1030802/)
圖四:行動劇劊子手砍殺工會幹部A走勞工加班費(記者詹招琳/臺北市攝影/10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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