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部落發展的模式
會是原住民族的藍海策略嗎?
年初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
經濟發展小組認為
部落文化及傳統領域自然資源
是原住民族經濟發展的一道曙光
建議原民會朝此方向增修子法
不過眼看立院會期就要結束經濟相關法案
仍然沒有下文難道原住民族經濟法
就這樣無聲無息躺下了嗎?
星期日晚上八點
部落面對面將與您一起
再度催生原住民族經濟法
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第34條規定:主管機關應於本法施行後三年內,依本法之原則修正、制定或廢止相關法令。因此,行政院在2005年12月8日訂定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設置要點,並設置推動會。根據設置要點在2006年3月成立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工作小組,分為原住民行政、教育文化、經濟發展、原住民族土地等四組。
其中攸關原住民族經濟發展的經濟發展小組自2006年3月成立後,共有原住民族群代表、行政院部會代表及學者專家共15名委員,形成原住民經濟發展十點共識,由於這些共識與現有原住民經濟法令落差甚大,於是在12月22日第七次會議時,建議請原民會經濟建設處.委託學者專家提出原住民經濟發展法草案,再送工作小組討論,不過原住民族經濟發展法草案仍未見蹤影。
這部從行政院原民會.原住民族基本法工作小組.開始推動的法案,參與的成員從諮詢幕僚角色,跳到台前,找立法委員協助立法,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的態度如何?這部承續十年前原住民經濟體系規劃報告.與工作小組成員會議共識的草案.是不是符合原住民社會的實際需求?有沒有補強的空間?在與立院會期賽跑的時段裡,原民會、原住民籍立委.及原住民社會大眾,如何掌握時間、時機,將原住民族部落經濟發展法草案送入議程,為原住民族部落經濟開創一條道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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