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到文魯彬律師,是在民國九十二年,立法院永續會召開的一場廢棄物政策的公聽會,在文律師發言的時候,有一句話,讓我印象深刻,「我是台灣人」。那時我還不知道他是誰?是什麼背景?只覺得,一個站在環保立場的老外,出現在這個場合,真的很特別。陸續在採訪環境議題時,偶爾會看到文律師或是蠻野的律師們的身影,才知道,原來他們是監督法律與政策的環保團體,雖然沒有跟文律師有過深入的交談,就想做他的人物專題,因為我覺得他很特別。
「蠻野心足生態學會」是台灣環保團體中唯一的律師團體,也是環保界的重要支柱,蘇花高速公路、湖山水庫、行道樹保護、雲林焚化爐、烏來開路等等,許許多多的環保議題,都看得蠻野律師群的身影。在會議或是記者會的現場,很難去忽視文魯彬律師的存在, 這位來自美國的,在2003年放棄了美國國籍,成為中華民國的公民,是什麼樣的情感,讓這位來自美國的律師,心留台灣,是什麼樣的歷程,讓他投入環保的行列?
拍攝這個專題,我看到了法律人的謹慎。原本要拍攝一場文律師與同事開會的情形,我與攝影記者到蠻野,後來文律師跟我說,可不可以不要拍,因為他擔心可能有外面的人利用這東西攻擊他,雖然我一直跟他強調,我需要的只是他與同事討論的畫面,他們討論的內容是什麼,對我來說並不重要,後來達成共識,我們拍攝的時候不錄聲音,拍攝完成後,所有的影帶都會消磁,他才接受。隔幾天,要拍攝文律師拜會環保署,與他們開會討論的情形,事先也已經跟環保署打過招呼,也強調,只拍畫面,他們討論的內容對我來說不重要,在拍攝前一天,蠻野的子淩來電,說環保署的秘書打電話給她,與她溝通現場能不能不要收音,後來我與子淩討論後,決定不拍了,既然環保署也有所顧慮,那麼就不要讓他們有壓力,做採訪工作這麼久,我們非常尊重受訪者,受訪者也大多信任我們,我了解有些東西還在討論階段,一曝光可能胎死腹中,即使我對兩方面都強調我不會報導他們討論的內容,他們還是不放心,我只能單純的認為,這是法律人的天性吧!
(我們的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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