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嚴懲酒駕」已是各界高度共識,政府也不斷推動修法加重酒刑(罰)責,其中軍人酒駕除面臨「刑事」及「行政」裁罰外,單位亦依「刑懲併行」原則,核予重懲汰除,當事人必將付出慘痛代價。然而,即便已知酒駕可能造成個人甚至家庭的慘痛損失,卻還是無法完全遏止酒駕事件的肇生,綜觀歷年肇生之酒駕案件,絕大多數人為心存僥倖心態,自認為精神狀況良好,或距離住家不遠,在喝完酒後仍選擇開(騎)車返家,因而肇生憾事;另外也有部分人員係因輕忽酒精殘值的影響,以為睡了一覺之後,隔天身體酒精已代謝完畢,即開(騎)車上路,結果被警攔查才發現酒精值仍超標的「無自覺酒駕」。
鑑此,為了有效遏止國軍官兵肇生酒駕行為,除了落實「嚴考核、嚴淘汰」,更應建立官兵正確認知,從根本教育著手,修正錯誤思想及行為,幹部可透由「互動研討啟發自主思考」、「剛柔並濟因材施教」及「援引時事創造共鳴」等方式,教育官兵酒精對人體危害、酒駕所造成嚴重後果及損失,使官兵能夠深切體會及感受酒駕的後果,在碰觸酒精前,能夠事先排除任何可能肇生酒駕的危安因素。唯有全體官兵將正確觀念深植心中,方能時刻提醒自己、自我約束,愛惜自己且尊重他人,杜絕酒駕案件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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