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政府各機關對同一件陳情案之處裡態度
**只能得到你早就知道的答案**2012.05.19
總統府回函:
**:您好!
您所反映的事項,我們非常關心與重視,所以已將來信移請權責機關 行政院 處理,並由該機關直接回覆給您,敬請靜待處理結果。感謝您的來信,祝福您
平安如意
總統府 敬啟
發信對象:陳情或意見反映
標 題:5800多位身心障礙彩券經銷商將失去工作
內 容:
謹呈 馬英九總統鈞鑒:
台灣彩券有5800多位身心障礙彩券經銷商
這5800個家庭在102年12月31日後將因為經銷權中止失去工作與收入.雖然可以再次參加抽籤.但中簽率只約有2成.離開原來職場7年後也回不去了.
少有工作是簽下落日條款的.何況職場競爭力極弱的身心障礙人士.這很不人道!
懇請馬總統正視此事.建議1.請將經銷權改為退休年齡制.
即抽中經銷權後如果經營狀況符合評鑑標準.就可經營至62歲或65歲退休年齡.因為每年都有退休或不符評鑑標準的經銷商.所以每年都可抽新經銷商.以符合公平原則.
建議2:下次經銷權抽籤(約今年底至明年初)預設可取得10年經銷權.如績效良好可延長5年.所以原則上可營業15年.
但是這屆的營業權卻只有7年.明顯時間太短讓5800多個家庭無法有穩定的生活.請馬總統責成財政部研議至少延長現任經銷權5年.給予至少12年時間.可大幅減少馬上失去工作的痛苦無奈衝擊.
其實彩券之經營應可採取經銷銀行每?年重新標案.但身障經銷商不異動的方式經營(建議1或者建議2方式).以變動較少的方式逐年更新經銷商.
發信日期:101-3-5
驗證日期:101-3-5
總統府轉國庫署回函:
*先生,您好:
有關台端對下一屆公益彩券經銷商遴選機制所提建議一案,業錄案供參,謝謝您的來信,敬祝
健康快樂
財政部國庫署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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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監察院陳情的回函:
台端101年3月29日電子郵件敬悉。一、有關台端建議事項案,事涉政策及規定,建請先向主管機關或其上級主管機關(財政部)陳情反映,如其回應仍認有違失情事,請詳予敘明(可參考本院網站陳訴書撰寫範例之格式書寫)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影本供參。二、本信箱僅作為答復陳情案件使用,請勿逕行點選回復。台端日後如有其他屬本院院務興革建言或陳情檢舉中央或地方機關人員涉有違法失職行為,仍請至本院網站「陳情專區」留言;或以書面方式陳訴(請郵寄至:10051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2號)。如有保密需求,請加註「保密」字樣。
中華民國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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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財政部長陳情回函:
*先生 您好:
關於 台端反映公益彩券經銷商繼續留任問題一案,回復如下:
一、依據本部94年8月30日甄選公告事項第一大項第十一小項第4點之規定,經銷商銷售期間,迄指定銀行發行期間屆滿(102年12月31日)止,期滿須重新遴選。另目前符合經銷商資格者,遠多於市場規模所需人數,為期公平,故現任公益彩券經銷商期滿仍需依規定全數重新遴選,尚請諒察。
二、本部為減輕未續任經銷商失業、轉業期間之經濟壓力,業自98年起,透過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發行機構辦理「電腦型經銷商五年期儲蓄保險暨轉業補助方案」,由回饋金提撥部分經費,補助經銷商待業期間之生活津貼,適時提供生活之扶助。
三、又為因應102年度經銷商重新遴選出現的轉業需求,本部另協調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其規劃辦理之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計畫中,增列經銷商之轉業輔導及訓練工作,以提供適時之就業協助。
四、台端之其他建議,本部業已錄案。感謝您對於公益彩券業務之關心。
財政部國庫署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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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司法院陳情的回函
說明: 一、復 台端101年5月8日電子郵件。二、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人民聲請解釋憲法,必須: (一)主張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 (二)並已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 (三)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始可聲請解釋。並依同法第8條規定,敘明聲請事項為之。 三、檢附「如何聲請大法官解釋摘要說明」及「解釋憲法聲請書(參考程式)」電子檔,請參考。台端亦可逕上大法官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參考「聲請程序」項下說明。如欲聲請大法官解釋,請提出符合上開法律第5條及第8條規定要件及程式之聲請書逕寄本院(10048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四、至台端建議彩券經銷權改為退休年齡制及延長經銷權年限等事,因非屬本院大法官之職掌,請檢具相關事證逕洽主管機關。
司法院 大法官書記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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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勞委會陳情回函:
**君,您好:
一、您於101年5月5日致本會電子郵件已經收到了,有關您陳情因102年度公益彩券經銷商重新遴選,將導致許多經銷商失去工作乙節,本會因應公益彩券經銷商重新遴選出現的轉業需求,已於102年規劃辦理公益彩券經銷商就、轉業之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等相關計畫;另您建議延長經銷商經營權乙節,因事涉財政部權責,故將函轉該部回覆您。
二、感謝您的來信,日後若有其他相關問題,敬請續以提供寶貴意見。隨函檢附本會及所屬相關人民陳情案件處理情形調查表一份,敬請撥冗填答惠覆。敬祝安康如意。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敬啟
勞委會轉國庫署回函:
*先生你好:
關於 台端反映問題回復之內容請查收附件檔
財政部國庫署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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