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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的人外表看起來像弱智= =
一口氣殺死無辜可憐的孩童的四名死囚這四名死囚,分別犯下擄人勒贖、殺人等重罪,已槍決了!!好阿!!那些長期危害社會的社會鬼魔終於消除!!
然而,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卻露出一副好像丈夫死去的表情...阿!丈夫在哪啊?....丈夫在地獄!!!而且還是無間地獄!!!!!
哈....真是快笑死我了...
最可惡的是~林欣怡在面對媒體質問:殺人魔陳金火殺人吃人肉部已經造成人神共憤??
林欣怡居然納悶地答:請問人神共憤的定義??
看到真的氣的想砸電視.....林欣怡!!你既不知人又不知神,那麼,你是個鬼!!還是個女鬼魔頭!!
好阿~要是那些拿了妳鬼屁聯盟的免死金牌的死囚,他們..再度犯案,又發生駭人的兇殺命案......我看妳這鬼聯盟如何賠償?
無辜被殘殺兇殺的可憐冤魂,一堆崩潰破碎的家庭......
到時候妳不僅要負責賠償家屬,還有....親自槍決那位-忘妳恩,負妳意的死囚,最諷刺的是-妳還是廢死聯盟的執行長!!!當妳或妳的親人,被兇手綁架撕票,性虐待又用電擊擊頭,勒斃,割喉放血,分屍斬腰,連身上的肉都被剝光,被兇手吃了,只剩下一顆露出極為恐懼驚悚駭人的表情的頭顱時,妳還敢高喊~廢死嗎??到時妳還敢抱怨司法不公,台灣治安差嗎??好阿!!現在又成立一個收容危害社會的吸血鬼群的聯盟!!妳還要不要臉蛤!!!那些被殺死的人,原本不是一個好好的生命嗎?妳標榜-尊重生命-我呸!!!生命都被妳這鬼聯盟殘兇殺完了!!哪來了-尊重-屁!!
http://www.ettoday.com/2004/04/20/139-1618960.htm
http://www.ettoday.com/2004/04/20/139-1618960.htm
http://www.ettoday.com/2004/04/20/139-1618960.htm
http://issue.udn.com/FOCUSNEWS/WHITE/c/c4-4.htm
廢死聯盟阿!!你們是白吃嗎?換成你或你的親人被兇殺,殘殺,綁架撕票,性虐待強姦置死,肉被刮完吃光,我看妳們還敢不敢喊廢死!!!你們的良心真是被狗吃了,你們不但是社會黑暗的把風者!!亂七八糟!!敢作敢當!!那些兇手為何在泯滅人性後怕死??廢死聯盟~你們為何不去看被害者在慘遭毒手後的屍塊呢??祂們的恐懼??泯滅人性的根本就是廢死聯盟!!凶殺案最恐怖的一次殺了49人,到現在還沒破案!!!你們還敢高喊~廢死~,被害者被斬腰,斷喉,割指,甚至分屍,放血,性虐待,綁架撕票,輪姦棄屍,肉被吃,或內臟器官被挖出來賣,被兇手電擊毆打撞牆置死,你們覺得死刑和被以上所致死你選哪個??那些兇手已經做了人神共怒的事了!!連禽獸都不如了!!禽獸哪來ㄉ人權??笑ㄟ!!這種人槍斃100萬次都還嫌不夠!!!!!還來個~廢死聯盟~真是全部是白痴!!
記者賴仁中╱專訪 中央警察大學校長 侯友宜 看過數百個命案現場,被殘酷手法殺害後的屍體躺在那兒,它的悽愴與悲涼觸動著這位資深警探的心靈深處,讓他無法想像,冷血殺人犯不給受害人一絲生機,為什麼現今會有一種聲音說「要給死刑犯機會」、「請寬容他們」、「他們悔改對社會是正面的 … 」。侯友宜說,在上位者、做決策的人應該第一時間去刑案現場看看,去感同身受現場的震撼及被害人的慘與痛,不能只看隔了一段時間後犯罪者表現悔過、無辜的外型,有了親臨現場的深刻體驗,再來談論要不要廢除死刑。他認為死刑是對重刑累犯的最後一個遏阻動作,實證上死刑存在,對遏止暴力殺人犯罪有具體效果,並不是一些人說的與治安好壞沒有關聯性,因為「要看的是質,不是量」。註:本文基於公益必要性,文內有殺人場景與情節的描述,請讀者斟酌是否全文閱讀)嫌犯事後落淚 只是假慈悲懺悔記者問:看過這麼多犯罪現場,它帶給你什麼啟示?依你長年接觸嫌犯的經驗,有多少犯罪者會真心悔改?侯友宜答:一件殺人命案,只在事後看一些資料或照片,這些是冰冷的,無法身歷其境感受第一現場的驚悚震撼與兇手的冷酷無情,等後來看到的,只有犯罪者「鱷魚的眼淚」。犯罪者為了爭取活下去的機會,表現出悔過的、或者不是有心的、甚至是無辜的,這種場景大家很容易感受到,因為被告是活的,可以面對面,人們在這種面對面反射動作的感受上,容易接受對方傳達出來的訊息。 這時被害者和嫌犯是非常不對等的,你(主張廢除死刑者)沒有在第一時間去體驗被害者那種強度的感受,反而接收到犯罪者細水長流、慢慢給予的溫情攻勢,心裡面對犯罪者便有了「好像有悔過之意,要給他機會」的認知。幾乎每個死囚 都是假釋後再犯真的有懺悔嗎?其實是經過很長一段時間,大家看到的外型,並沒有看到內心那一塊,就像是冰山,只看到露出水面的部分,看不到冰山底下深沉的一面。這是真懺悔,還是假慈悲的懺悔、一種哀求、為自己某種目的懺悔?執行政策的人、在上位的人,沒在第一時間體驗命案現場,沒有感受過被害者被害當時的場景,感受的不平衡,加上只看到冰山一角,容易產生很多錯覺。所以我要講,今天要不要廢除死刑,讓做決策的人和人權團體到現場,親臨了解所發生的狀況,以及犯罪者剛被逮捕時鉅細靡遺描述的犯罪情節、還有現場表演,深刻去感受案發時肅殺的場景,若真正感受了,你會覺得「這種人讓他留在人間有意義嗎?」民調顯示司法人員贊成死刑比例最高,高達八成八,為什麼?因為他們辦案、接觸得最多,感同身受最多。 問: 主張廢除死刑人士還有一個理由是擔心誤殺,有沒有這種可能?答:從一、二、三審、到不斷更審,判一個人死刑,至少經過二、三十位法官,都認為「找不到任何理由讓你活下去」才判死,非常慎重下才會確定一件死刑出來,後面還有非常上訴等程序救濟。 再就犯罪類別來講,只有殺害直系血親或性侵殺人、強盜殺人、惡性重大的結合犯、集團性綁架撕票才可能判死,而且是蓄意的,如果是過失、自衛都不會,我的博士論文是做性侵害殺人研究,十二件個案也沒有都判死刑,有的是未成年,有的過程當中被認為「其情可憫」,你看連這麼惡劣的犯罪都沒有百分之百判死! 問: 可否從個案更深入談談命案現場給你的感受。 答:以前在中山分局、台北市刑警大隊和刑事局的時候看過太多命案現場,有的被害人被一刀一刀的剁、或殺了幾十刀,那叫殘忍、沒人性,但當年 陳進興三人犯下方保芳三死命案,用殘忍不足以形容, 我一進去,第一眼看到方妻張昌碧陳屍手術台下,被膠帶綑綁雙腳和蒙眼,平躺地下,眉心中一槍貫穿,腦漿流出。回頭見旁邊廁所門開著,方保芳也被蒙眼坐馬桶上,穿著西裝,領帶略歪,手術服剛脫下放在旁邊,手上還戴著手術手套,兩手下垂,也是眉心中一槍,血液往下滴和往後噴。 女護士鄭文喻穿著護士服,蜷曲在 一坪 多的衛浴間,腳未穿鞋,眼同樣被蒙,上蓋一毛巾,兇手頂著毛巾近距離 射擊 ,一樣一槍貫穿,腦漿噴出。三槍解決三個人,我當場起雞皮疙瘩,這是叫行刑,不是義憤殺人、情緒性殺人哦!兇手不是禽獸而已,簡直是妖魔了。 後來陳進興落網,我曾和他詳談,那時他已被判死刑確定,沒有心防了,什麼都講,他說當時高天民剛割完雙眼皮,一起身,把病人穿的手術服一脫下,兩個人就把方保芳拖進去槍斃,方妻直接在手術台旁斃掉。陳進興把女護士拖到雜物室,女孩子拜託他、求他都沒用,陳進興殘酷傷害她又拖到浴室,命她趴在地下,看著她全身顫抖,仍一槍給她斃命。你知道嗎? 陳進興描述這一段時,還邊講邊笑,口沫橫飛說「我就把他如何如何」、「他嚇個半死」等,像是完成一個非常棒的作品一樣,按理經過一段時間沉澱,談這個問題應該是慚愧、帶著悔過,不應該顯現輕蔑 、 愉快的心情。我當時想「這人根本是魔鬼,如果讓他出來,還得 了啊!輕微犯罪增加 與執行死刑無關 講不客氣點,死刑犯要死還給他麻醉昏迷再打,很厚道,他們完全沒有,把三個無辜的人眼睛一蒙就槍斃,殺的還是幫你忙的人,比較之下,給他們死十次,也是應該的啊!還有白曉燕 ,從排水溝撈上來,脖子、身體和腳被綁三十多公斤啞鈴,手指被剁,身體遭重擊毆打,你看嫌犯有多惡劣,人質已死掉八、九天,還繼續勒索要錢,勒索期間有四、五天沒電話進來,就是在處理屍體。像這種嫌犯,還要給他們機會?我曾做研究發現,那種蓄意、惡性重大的、會犯下判死罪的都是前科累累,如果監所能讓人悔改,保證不再犯,那是OK的,但這些人哪個不是幾進幾出監所,都是經過監所教化後假釋出來的。比如最近一位 新加坡 記者來採訪,我談到一件舞女分屍案,嫌犯方金義六十幾年先犯恐嚇罪,關出來再犯強盜案、性侵案,並殺害一名舞女,曾判死刑,後改判無期徒刑,關十幾年假釋出來再殺第二名舞女,還性侵分屍洗劫財物;他們都是先犯一些罪,一直累積,累積到一個程度,最後犯下駭人聽聞的案子。高天民也是,早期犯強盜案,犯了五十幾件,假釋後再犯白案、方案。廢除死刑人士看到的一面是「有機會讓他活下來,因為他會改過,對社會有正面貢獻」,事實上像這種累積犯罪的犯罪者,如果沒有一個遏阻,再給他出去,他會變好?要變好,早在輕刑犯、重刑犯的時候就變好了,死刑就是對這些嫌犯最後的一個遏阻。如果沒有這樣的一個遏阻,暴力犯罪就可能持續上升。問: 不過主張廢除死刑的人,認為死刑與治安沒有顯著關聯性。答:他們拿出一些數據來支持論點,說看不出有特別變化,但他們是量化,不是質化,不能因為竊盜、詐欺案件增加,用輕微犯罪的增加掩蓋了死刑對質的影響。比如擄人勒贖案,早期一年八十件,陸續有嫌犯被判死執行後,現降為不到二十件;父執輩那個時代,綁架案平均五件就有一名肉票被撕票,現在十件不到一件被撕票,因為有死刑在那裡,但只要不是惡意、蓄意殺害人質,法官會給他們機會,這樣直接、間接對生命的傷害就減低。換句話說,綁架件數及手段方式,很清楚的因為有遏阻而有改變,我不是說量處死刑就一定對治安有改善,但起碼對某些犯罪類別,確實達到一個程度的遏阻效果。施政要看民情 不能夠落差太大問:人權團體認為將死刑犯終身監禁,即可遏阻再犯,你是否贊成用終身監禁替代死刑?答:現在有些國家有終身監禁,但有一種,依我創造的名詞叫「虛擬的終身監禁」,雖判了終身監禁,但關上三、四十年,認為他老了、沒什麼作用了,還是給他出來,這種「虛擬的終身監禁」比例佔很多。台灣經常有大赦、或用一個什麼理由來 減刑 ,因此日後就算有終身監禁制度,實質的終身監禁也可能變成虛擬的終身監禁。每一個犯罪者都講得很好聽,說「如果把我關到死,乾脆把我槍斃算了」,嘴巴這樣說,但法律改為終身監禁,還是會期待,期待出現虛擬的終身監禁,讓他有機會可以出去,就算只有萬分之一的機會也會想。死刑犯不到最後,都不會放棄希望,真要執行時,問問那些行刑法警就知道,被帶去槍斃的時候,哪個人的腳會不發軟。因此討論終身監禁其實沒意義。再就終身監禁本身來說,就算真有,對監所也是極沉重的負擔,萬一他在裡面殺人,又多出一個案子要多審好幾年,甚至還可以放封出來走一走。有人說廢除死刑是世界趨勢,可是有些趨勢又流回來了啊!比如美國某些已廢死的州又恢復死刑。何況法律沒有所謂世界潮流,法律要能跟民情結合,不能落差太大。問: 死刑犯的確不輕易放棄求活,拚命打官司,一打多年,你怎麼看?答:死刑案一再更審,過程中,有時發回的理由不是很適切,只是法官為了慎重,所以時間拖長,這也是死刑犯拖延時間的一種訴訟策略。我舉商人黃春樹被綁架撕票案,打公用電話嫌犯被逮捕後,先說屍體埋在大園,我直覺他說謊,跟他說你不說實話就走著瞧,後來吐實,帶我們到汐止挖出來,很慘,殺了好幾刀,澆 汽油 燒了之後再埋起來。這件案子訴訟五年後傳我去作證,只問「屍體怎麼挖出來的?」當然是嫌犯帶我們去挖的啊,其實這不是重點,但法官認為,律師提出來了,所以有
廢死聯盟不是 口口聲聲的說要被害人家屬原諒
加害人~ 現在這些加害人家屬變成被害人家屬了
它們怎麼不要求她們原諒加害人(政府)
看來只會說一套做一套嘛.
你們這群畜生....不知道有沒有辦法查的到你們的資料和你們所有親愛及親密的人的資料????我乞求那些強姦犯,殺人犯給你們機會去你們家裡好好的用"行動"來親自感受你們那悲天憫人(只會憫惡人)的胸懷吧!!!!
那真正確定有罪!
真的殺人 甚至更慘忍的手段致人於死
也要給予人權嘛!?
畜生需要人權不是很可笑嗎?
被殺害的人
他們的人權呢!?
你們廢死聯盟給嘛!?
死刑犯需要給時間讓他們看見人性
那死者呢?
人都死了後悔是說廢死聯盟廳的吧
請你們想一想如果今天被殺害的是你們所愛的人呢
最近因為四個死刑,台灣社會安靜多了,你說死刑犯有人權,請問他在殺人的時候有沒有給被害者人權,有沒有經過被害者同意,如果有,我同意廢除死刑,如果沒有,請不要再說死刑犯有人權,殺人本來就該償命,我支持死刑,如果沒有死刑,反正殺多少人強姦多少人都沒有關係了,那乾脆連監獄都可以不用設了,反正被殺是活該
全世界所有的法律是保護壞人的~~~也是壞人自己設限的乾脆廢掉算囉哈哈
通常考上法律的人都自以為是就跟x小x一樣~~
跟這些人講理有個屌用,套句前面人說的,我呸,我呸,我呸,我呸
,我呸,我呸,我呸,我呸,我呸,我呸,我呸,我呸,我呸,我呸
,我呸,我呸,我呸,我呸,我呸,我呸,我呸,我呸,我呸,我呸
,我呸,我呸,我呸,我呸,我呸,我呸,我呸,我呸,我呸,我呸
,我呸,我呸,我呸,我呸,我呸,我呸,我呸,我呸,我呸,我呸
呸這些人我永遠呸不膩!
來吧來吧!大家一起來,給它用力的呸
講理沒用的,我們是人生父母養,
牠們是()生()帶大,(填充題自己填)
不一樣的
取自九品芝麻官
包龍星:讓我們把一斤的批霜倒進碗裡 攪一攪 唉呦~黏糊糊
縣令你來喝一口看看
縣令一直拒絕
包龍星:你看 連你這種豬頭看到這種東西都不敢喝下去
戚家上下13口難道會比你更笨嗎!!
民眾:你看 連廢死聯盟都知道要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民眾還會不知道嗎!!
我們的法律就是有死刑!!
廢死聯盟要是不高興 自己先把批霜給喝了吧!
一句話,我呸!
死刑要存要廢?我都可以接受
但我不能接受的是明知國家有死刑,還犯罪被判死刑!
"更不能接受的是有人阻止死刑的執行"
國家是人民的,死刑要存要廢,可以用公投或修法的方式去決定!
就算廢除了,也不能溯及既往,才有公平跟正義!!!!!
所以請廢死聯盟用正確的方式去現實你們的主張。
不然廢死聯盟跟殺人犯一樣該判死刑!
乾脆廢除法律好了~ Orz
Re: 死刑存廢!?給個?法!! [回覆]
廢死聯盟的理念是何等的偉大啊 一般凡夫俗卒是無法體會的
可惜聯盟成員人數少聲音不夠大 影響力薄弱 非常可惜
在此本人有個建議不知是否可行
貴聯盟可仿效一些政治人物民意代表 製作精美的宣傳背心穿在身上
背心清楚標示廢死聯盟字樣 傳達你們廢死的理念和決心
最好連你們的子女父母兄弟姊妹每人發一件 效果一定可預期的
這樣歹徒尋找作案目標時比較好辦事 因為一般民眾被搶 被殺 被綁票
一定會對歹徒恨之入骨 恨不得歹徒被槍斃 而貴聯盟就不同了
你們心胸寬大慈悲為懷 應該會原諒歹徒所做的一切 不是嗎
這時 你們所說的話才會有說服力啊
廢死不可 回應於 05 五月, 2010 22:35
以上這位大大說的真他X的太對了,肥死之人無法選擇死的方式,但是可以選擇死的態度,維持身為人的尊嚴(出自電影什鬼戰士),就讓壞人為您開堂剖肚吧,或您女性家人朋友也可遭120P馬力共乘,再取出腸胃肝脾製作蜂蜜滷味,別忘記家中小朋友也一起同樂,參加怪叔叔精心準備之``幼幼系列``,經歷過上述這些情形,您內心定感慨萬千,捶胸頓足!但是但是喔!千萬不要忘記您們神聖的使命,還有那崇高的理想,給兇手或怪叔叔一個愛的抱抱喔,要心胸寬廣的原諒兇手歐>O
不食人間煙火 不知人間疾苦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電話:02-27098983
傳真:02-27094482
地址:台北市106新生南路一段165巷14號3樓
網址:http://www.taedp.org.tw
電郵:taedp.tw@gmail.com
死刑犯不判死刑 還有更好的替代方案嗎?
關一輩子不得假釋 大眾能認同嗎? 所需經費從哪來?
隨便砍幾個人便可換得下半輩子衣食無慮
天下哪有這麼好康的事?
人生沒有太多的第二次 很多都是這樣
你們都知道要考法律系了
死囚要殺人的時後會不知道有死刑?!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難道是因為死者已死 所以沒關係不重要
重要的是要救另一個生命(兇手? 死囚?)比較重要?!
確實 有很多時後 死囚之所以會殺人是不得已的(防衛過當或其它)
但是現在被處死刑的 皆是泯滅人性的兇手!
蓄意的傷害 毫無悔意
貴聯盟說的對 生命是可貴的
所以為了保護有可貴的生命 為了你現在可以安全的上電視辯論
才會有機制來遏止這些行為
但如果 貴單位覺得坐牢30年 可以交換你的生命安全
那我就更不懂 講究人權的各位大大 是在虐待自己 還是在虐待死囚
真真是令人傷心 我留在貴聯盟的回應 消失了!!!!
難道是因為那句”消費死囚的生命價值”這句話
讓你們高尚的情操覺得被汙蔑了
還是你們覺得自己脆弱的心靈受傷了
喔~那我真是抱歉 我不該這樣說
因為人是要面子 你們致力在搶救死囚的生命
卻被人家說是在消費 一定很受傷
好吧 那這邊不提你們消費他們的生命好了
那我們就談談重建死囚生命好了
上次貴單位並未回覆說要怎樣讓他們活的更有意義
你們搶救讓他們活著 卻未有更進一步讓他們活下去
人不是只有活著就好 還有活著之後就要做的事
貴聯盟很多律師 是願意雇用他們嗎?
若他們只是待在牢房裡 不事生產 吃喝拉撒是貴聯盟負責嗎?
那他們活下來 是要用來賠償受害者家屬的用的?
還是…?用來建築貴聯盟的偉大情操用的?
若這些現實面的問題 沒有一個肯定的答案
再問 要死囚活下來做什麼?
每個人的生命之所以特別 皆有他們應該要做的事
就像你要當律師賺錢活口是一樣的
你要他們做什麼?!
如果不知道 那他們活下來是為了什麼
你在這邊創這個聯盟 開這個網站 又是做什麼
已經不談你們枉顧被害家屬的心情了(貴聯盟從未為這個正面回應)
就對死囚來講 貴聯盟讓他們活下來 為的是什麼
如果 對不起 只是假設 求各位高尚的律師團別再刪我留言了
這個網站的存在只是為了贊助(好讓你們可以奮鬥下去?!)
(並且在電視上發現自己為死囚辯論的樣子 有點帥氣?!)
既然這不是消費死囚的生存價值 那這是什麼?
如果你們說的 每個人都有生存權
但是當生存權被受到侵犯(也就是受害者)
是什麼管道來悍衛?!(重判”3”年或是”30”年)
隴是為你好啦 想請問一下 各位前程似錦的律師們
既然你們一直強調人命可貴
你們有誰能說出一條人命的價值嗎 就說說你自己的好了
(沒人比你更清楚你的價值 對吧)
單位請用坐勞的年數
在大家把治安以及基本人格培育的課題作好之後再來談廢死吧!請將心比心,為被害者家屬想一想;現在治安這麼差,有哪幾個罪犯真正後悔自己犯的錯?治亂世要用重典,該殺就殺!你們廢死聯盟話說得高尚,也只是自以為是的正義;"人權"是給該享有的人,不是用來包庇死刑犯的!那些死刑犯做了天理不容的事,根本不值得同情;也不用以終身監禁代替死刑,因為根本就是浪費國家資源!
曾勇夫...偷襲式執行死刑 又關妳們什麼事情?! 死刑犯家屬很錯愕!?!?! 被害者家屬 在受到傷害時難道又有被告知?!!!
顛倒是非的一群人 !!! 國之將亡.... 唉....
曾勇夫...偷襲式執行死刑 又關妳們什麼事情?! 死刑犯家屬很錯愕!?!?! 被害者家屬 在受到傷害時難道又有被告知?!!!
顛倒是非的一群人 !!! 國之將亡.... 唉....
廢除死刑是為了不剝奪他人的生存權利,
那麼那些被殺害的人的生存權利呢?
若不是罪大惡極有可能會判到死刑嗎?
只為了讓死刑犯有悔改重新做人的機會,
就該讓其他平白的人活的膽顫心驚嗎?
要讓死刑犯再度的殺害剝奪他人生存權利以後才發現它其實尚未悔改嗎?
那麼到底被殺害的人算什麼?
就是很衰就是了?
還是上帝的旨意?
所以只要你殺我我殺你
然後再說sorry,我錯了,下次不會了就OK了?
不要拿其他國家的例子套在台灣身上
因為社會風氣不同,人心品德道德也不同。
就跟孔子說的因材施教一樣,
不是每個國家的人都是適合一樣的規範、一樣的法律、一樣的方法。
謝謝!
世界萬物終有一天都會面臨死亡
現在死和以後死....差別是社會上多了幾個現在死和以後的人.....
44個現在死會給社會帶來什麼樣的衝擊
44個以後死會給社會帶來什麼樣的福利
廢死若能為未來帶來福祉..那就廢吧!~
廢死若為未來帶來災害...那廢來做啥!~
4年沒執行槍決了...4年停止死刑了...這4年的治安變的如何....
贊成廢死的團體應該給個數據讓大家看看....
目前全國都把焦點集中在44個人是否該不該死上...
多數人並不是不贊成廢除死刑....而是不贊成廢除那44個的死刑~~
99%都是韃伐的聲音
讚成廢除死刑不是不對.....
而是幫壞人發聲就是不對...他們44個又不是弱勢團體....
44個並不是被栽贓認罪也不是被屈打成招
人命必須有公斷...然公道自在人心...立法院眾諸公
是由人心中的公道所選取出來的
也是由我們所賦予的立法爾後裁決的....換個角度來說...死刑是由我們全民訂定出的....
廢死聯盟的諸位....你們的一票也曾經是立法死刑的一票....
如果沒死刑.殺人不用償命的話?
很多人應該都會把廢死聯盟的人殺光吧?
反正社會景氣不好又沒死刑不會被槍決
還有免費的牢飯可以吃...何樂不為?
~我本人是支持死刑~
我們不怕改變~我們支持,強姦犯凌虐至死~
那些這幾天被槍決的敗類,歡迎做鬼來找我~
死的好~大快人心~你們這些敗類鬼~鬼通廣大的話~來找我~
夢裡,現實生活都想再扁你們這敗類一次~
成熟與純熟
台灣真正獲得自由,掌權60幾年
雖然民主已屬成熟期但是法律確不是處於純熟期
政治則不用說了.....亂七八糟期!!!!
拿最簡單的黑道來說....廢除死刑後會產生什麼局面....這是後遺症之一
那時平凡過日的老百姓如何自保.....
是不是該想個兩全其美的辦法
廢除死刑就目前的台灣來說還不可行...未來應該會達到吧!~
廢死聯盟的成員充其量現在只是別人的一顆棋子而已,你們不會是先趨..
因為廢死不會由現在的成員產生出來!~
廢死可行...但不是目前!~
好高尚~好流行呀~酷~
你們這聯盟怎麼不移民去歐洲~
這野蠻的台灣不適合你們~
做這些缺德事,不怕下地獄嗎?~
和罪犯沒兩樣~
貴聯盟ㄉ想法再我個人而言只是一ㄍ支持犯罪ㄉ聯盟~
為什麼要對那些殺害別人踐踏人命ㄉ人脫罪~
搞不懂貴聯盟ㄉ人在想什麼~
為什麼奉公守法ㄉ人要ㄑ養那些不守法ㄉ社會敗類~
不執行死刑只是在浪費社會成本浪費納稅人ㄉ錢~貴聯盟也是浪費社會成本ㄉ幫兇~~
不要把自己說ㄉ很清高~乾脆把所有死刑犯送到你們家ㄑ~一起跟你們過生活~敢嗎??
不要再每天做白日夢ㄌ~不要想ㄑ扮演上帝~因為你們不夠格~做錯事情本來就該接受制裁~這是大自然ㄉ定律~不要再讓被害者家屬受到二度傷害~~
該廢除ㄉ不是死刑~而是貴聯盟~造成社會動盪不安~
真正有悔意的人,是不求被原諒的因為自己都無法原諒自己
貴聯盟若是為疑似冤獄的死刑犯求生機還情有可原
但為那些一再傷害無辜善良的人而毫無悔意的混球
就只是好意卻成了殺人的武器
世上還是有冥頑不悟的人
廢除死刑很好......
在法律知識非常薄弱下的我..以後做事..可能就會肆無忌憚了吧!~
因為我不懂犯下這一件算"罪".....
犯下那一件也是"罪"....
我只知道台灣沒死刑...那一切事就都好辦了!~
廢死聯盟的理念是何等的偉大啊 一般凡夫俗卒是無法體會的
可惜聯盟成員人數少聲音不夠大 影響力薄弱 非常可惜
在此本人有個建議不知是否可行
貴聯盟可仿效一些政治人物民意代表 製作精美的宣傳背心穿在身上
背心清楚標示廢死聯盟字樣 傳達你們廢死的理念和決心
最好連你們的子女父母兄弟姊妹每人發一件 效果一定可預期的
這樣歹徒尋找作案目標時比較好辦事 因為一般民眾被搶 被殺 被綁票
一定會對歹徒恨之入骨 恨不得歹徒被槍斃 而貴聯盟就不同了
你們心胸寬大慈悲為懷 應該會原諒歹徒所做的一切 不是嗎
這時 你們所說的話才會有說服力啊
該廢的是貴聯盟,而不是死刑。
該廢的,不廢,不該廢的卻堅持要廢!
我們是不是也要創一個「台灣廢除廢死聯盟推動聯盟」?
怎麼沒有受害家屬的說法?
該廢除的是貴聯盟,而不是死刑!
請先把貴聯盟廢了再說。
你們這些廢死聯盟的成員....
當這些加害者在殘殺被害者的時候....
他們有給過被害者任何的一丁點的機會嗎??
請你們設身處地的想一想被害者所受的痛苦..
他們是在如何極度的恐懼..痛苦..絕望中被殘殺....
而他們的家屬所身受的煎熬又是何等巨大....
確實寬恕別人是解放或釋放自己最好的方法....
但這是指對一般過錯的人....
這些會被判死的人都是法官認為
他們的犯行重大到欲求其生而不可得的人...
就如同許多大大說的....
如果你們聯盟的人可以在遭受到這些悲慘的遭遇後....
還能原諒加害者的時候..再來談廢死吧!!
請公佈廢死人的姓名(如李品慧,李盈萱等),地址,聯絡方式,讓這人能夠讓社會犯罪的人能夠好好親自去"體驗,品嚐"她們,反正又不會死,只要表示反省就好了,"體驗,品嚐"到自己想死為止,不過憲法可以保障刑犯不死,只有刑犯才能被保障,其它人都不適用。
諸位有沒有發現,廢死人顯在照片上的絕大多數都是年輕學生樣,或則長的一付溫室的樣子,未經人生洗?,只會口口聲聲講歪理,特別那些年輕妹妹長的還不錯,如果讓這些死刑犯,喔!不必死刑犯,只要強姦犯給姦一下,假若有幸被姦而未被虐死,或許拿聖經佛經或憲法可以感化他們,然後再被姦再感化~~一直到無止境,反正沒有死刑嘛,而且要以身做則,最好妳妹妹,姐姐等再提供讓他們使用到死~~~換言之,被姦到感化他們為止。
這些人渣未曾聽聞為社會出過什麼力,為防制犯罪出過什麼力,有些只會跟一些外國人跑,目的是為能出國或結交外國友人。不要死刑發生的話,只要他們能防止犯死罪就好了啊!他們不但不能防止犯罪,還為他們找出路,其實算是預謀致人於死吧。
廢死聯盟主張在我看來根本是支持犯罪...
請公布各位廢死聯盟大德的親戚,父母,伴侶,子女的資料
請那些想作奸犯科的人,請去找這些人OK ,這樣不用吵
一國兩制,只要受害者和廢死聯盟有關,請法官輕辦.
這樣這個問題不就解決了嗎. 他們爽 我們也能安居樂業
各取所需 我覺得不錯阿
我實在無法接受廢死聯盟..我剛從國外回來 回來看到這新聞 我的心真的沸騰的很,你們(廢死聯盟)應該想辦法當立法委員或法務部部長或台灣的大法官先,你要改變一個國家的法律不是你們幾個鬧鬧就好,也沒考慮這過程之粗糙,讓我感覺你們就像美麗島事件 死的是那些被害人但是揚名立萬全部是那些為『被害者』的律師~~阿扁的玩法在台灣已經鼎鼎有名了,我想下一批人就是你們吧!!
To: Morris
閣下說"有條件的廢除死刑"
而這條件是"無特赦大赦的終身監禁和勞動生產"之類的
還說會被有心人士大作文章
這並不是沒有原因的
在下之前留言問過8個左右的問題
沒有回應讓我很失望
其中一個問題便是
"有人沒飯吃會故意犯罪吃牢飯,那沒死刑會如何"
現在再加上一句話
"...那沒死刑會如何,還附帶牢飯吃一輩子"
這種結果閣下能想像嗎
在下可不敢想像啊
安安養死刑犯浪費錢安安
廢死聯盟的人,你們是吃飽太閒了是嗎~~司法資源就是被你們這種無聊的人浪費!!
要我支持廢死很簡單,你們聯盟裡的男女各派3個進去慰安那些40個死刑犯,被玩過後還能高談要廢死,那麼我就支持你們!我這票很好拿的喔!
不是我要看不起你們啦,你們充其量也只有嘴炮的能力罷了,只會一昧要被害家屬要原諒,我想你們也不敢去體會那種痛苦啦~~
麻煩再成立一個廢監聯盟吧
把台灣的監獄全關一關這樣才不會違憲阿!!!
憲法裡面不是有一條保障人身自由安全嗎
那被關在監獄裡的人那裡來的自由....
所以快點把監獄關掉吧
廢死聯盟說尊重生命
那麼在那些死刑犯當初做出錯誤的事時,他有想過被害人的生命嗎?????
你們要廢死不如去多宣導那些想犯案的人不要做出錯誤的事來
再來你們拿法律來談廢死...
試問你們當初他們犯案時法律在那裡
還是說在他們犯案前法律不曾存在過???
非要在被抓後才認清法律...才知道後悔改過
給個機會!!
前陣子有隻狼不也是給個機會放出來嗎
也是帶上電子手拷監視著
結果呢...再度犯案又有女性受害
這種例子不止這一件吧
機會是要給...但要看是給誰....而不是一視同仁每人都給
法律會誤判
抓錯人判了死刑....
陸正案有兩個人死不承認對吧
為什麼有那麼多證據指向他們
就算是誤判好了...那也只是少數個案
誤殺這兩個疑似犯案者...卻能帶來更大的警惕
也許你們會說: 如果被抓的被誤判的是我 我願意嗎!!
我也反問你們: 如果受害者是你或你的家人 你願意嗎???
我回: 我的生活很單純!! 是不會有那麼多可疑的證據指向我
那為什麼陸正案有那麼多疑點或證據指向他們????
愛心...正義...也要看用在那裡用在誰身上
今天沒了死刑,那些想犯案者更是會肆無忌憚的犯案
頂多關個幾年,幾十年,再來伸請假釋
一個小小的台灣兩千多萬人口
五十個人就好!!
這五十個人想犯罪或正在犯罪
就會產生多少受害者與受害者家屬..你們想過嗎
你們同情過這些受害者與家屬嗎???
那為什麼白冰冰大姐會說你們連一通電話也沒問候過
這位名人都這樣了被你們默默不問了...
那其他小老百姓呢 你們會關心??
不要拿港澳的經驗來當例子
你們自己也提到了
港澳在獄政、司法制度、社會治安以及社會福利制度上的運作狀況
這些是台灣可以比擬的嗎???
怎麼只看人家的好卻不看人家的壞
你們要在台灣談廢死...先改正台灣的這些制度吧
死刑不廢至少還能當個擋箭牌
讓這些罪犯在犯罪時下手能輕一點...
要是廢掉後呢.....
你們乾脆來個廢監>>>關掉監獄!! 人身自由..犯人被關很可憐
再來個廢法>>>>>>>>>廢除法律!! 全民大自由..
這樣不是更好嗎
要發揮你們的愛心不如去關心台灣社會上更多的弱勢團體
不要只會出張嘴在那邊說死刑犯如何如何,所以要廢死
在他們被抓又沒死刑時怎不把你們的身家拿出來養他們
在他們想犯罪前怎不把身家拿出來供給他們讓他們不會犯罪
說穿了你們比較像是假仁假義而已....把關愛用錯地方
廢死聯盟只會玩法、弄法,一再申請釋憲來阻撓死刑執行,
全完不顧受害人感受及社會觀感。
真希望有機會看到廢死聯盟的成員成為受害者,讓他們親身感受
一下那種痛。
我想問一下
你們廢死滿口的假仁義道德到底是泯滅自己良心多少了?
請問保護加害人到底是甚麼意義?
難不成你們的目的就是如外界所說的,金錢上的利益?
不要說的那麼冠冕堂皇,你們想怎樣,是眾所皆知的。
廢死聯盟你好
我想給你一個建議
以後口號請打"有條件的廢除死刑"
這條件當然就是"無特赦大赦的終身監禁和勞動生產"之類的
這樣才能更明確表達你們的廢死立場
單純的廢死刑三個字容易讓社會大眾產生誤解
也讓有心人士大做文章
希望你可以考慮我的意見
謝謝
廢死聯盟的成員拿出氣魄,
學習德雷莎修女的精神!
把你們的身家捐給政府,
作為養活死刑犯的基金!
把你們的這輩子都奉獻給即將犯下重大刑案的潛在犯人,
努力去佈道,傳教,告誡眾人不要犯下錯誤!
不要等到有人被判決死刑,
才拿著白布條在抗議!
馬後砲是被人看不起的!
把死刑犯人權捧的高高的,不然法官讓你們做嘛!看了那麼
多民意一面倒的在痛罵你們廢死聯盟,結果你們仍然一意孤行的
要求政府一定要按照你們的意思?你們是憑什麼要違背多數民意
,少數干預多數?港澳經驗?這裡是那裡你們知道嗎?你們知道
生態理論嗎?一直干涉死刑執行,那被害者家屬情何以堪?
我瞧不起你們這個廢死聯盟,因為你們從不站在被害者想想
,所以就可以大談廢死的哲理?你們為什麼不敢問台灣民眾?只
一再的拿國外的哲理?請你們回答嘛!因為台灣人是支持死刑的
,與你們的理論是違背的。
當初那些死刑犯是如何殺人的?你們有沒有想過?請告訴我
現在剩下來的四十名死刑犯,有那一個真正會改過向善?
致廢死聯盟
廢除死刑,這是一個太崇高的道德"理想",在一個人與人之間互相尊重而沒有殺戮的社會,我想廢除死刑是個理想而或許有存在之必要。
然而,在現在的社會,死刑仍有其存在的必要,歐美國家廢除死刑不代表台灣可以廢除死刑,就如同歐美國家有些支持安樂死、大型賭場與天體營不代表台灣就應該或甚至可以跟進,你們這種推論過於草率。
此外,你們提到有些地方廢除死刑之後犯罪率下降,這更是荒謬,廢除死刑與犯罪率下降間有何關聯?將兩個不相干的數據拿來比較更突顯出你們立論的偏頗,與其說那些地方的犯罪率是因為廢除死刑而下降,我想更應該跟教育水準之提升與檢警辦案效率之強化有關吧。
廢死聯盟,我佩服你們的道德勇氣,但我只能說依照你們廢死的理由如判決有可能誤判,尊重生命等等,你們與其把精力投入廢死的訴求,何不把精力投入司法改革或是道德重建呢?
王大鳴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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