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那些提著音響到溪谷裏去烤肉,然後留下滿地垃圾的人,一定會在個人資料興趣欄裏勾選:「愛好大自然,喜歡戶外活動」..或許,那位摘下最後一朵台灣野生一葉蘭,那些買樹頭或撿拾溪裡奇石,到深山找漂亮枯枝等奇珍異草回家擺在客廳的人,會以非常誠懇的態度說:我熱愛大自然......
我住在山裏頭,星期假日的時候也都是在野外帶活動或作自然觀察。可是,與親戚朋友聊天,只要他們說到:「我們是熱愛大自然的人」時,我都坐立難安。因為我實在不敢做個熱愛大自然的人。
正如同諾貝爾獎得主羅素在民國初年到中國訪問結束後,留下了一句名言:「世界上任何法律、規章與制度,到了華人手裏,就成了例外!」的確,許多良法美意,許多原本很好的戶外休閒旅遊方式,到了台灣,都走了樣。
我想,那些提著音響到溪谷裏去烤肉,然後留下滿地垃圾的人,一定會在個人資料興趣欄裏勾選:「愛好大自然,喜歡戶外活動」。
或許,那位摘下最後一朵台灣野生一葉蘭,那些買樹頭或撿拾溪裡奇石,到深山找漂亮枯枝等奇珍異草回家擺在客廳的人,會以非常誠懇的態度說:我熱愛大自然。
會不會許多駕著RV車,或者號稱重回大自然的新一代探險家,只是一群物質富裕,精神生活匱乏,無以發洩的中產階級,對著大自然如同上百貨公司般抱持著消遣遊憩的心情,將大自然當成物質,可以消費,可以購買,或者可以任意拿回去擺在家裡以凸顯自己的藝術品味或標榜自己生活的卓爾不群?
每隔一陣子,在媒體上,或者在網路上,對於RV四輪傳動車造成的環境生態的破壞,不斷的引起熱烈討論。這對於以前曾開休旅車,同時現在仍有許多好朋友開吉普車,可是另一方面又花了極多業餘時間投入生態保育運動的我,是有蠻深的感慨。
我想,以RV車或其他方式從事深度旅遊或以刺激探險的考驗心情去體驗大自然,這些所謂另類「生態旅遊」是一把雙面刃,它可以是執行生態保育的工具,也可以是加速土地淪亡的推手,這完全看我們以什麼心態,以何種方式去善用這個工具。
不過,相對於習慣在水泥叢林裡的上班族,以及違法濫墾的民眾而言,願意到大自然裏旅遊的人,是最有可能成為保育台灣環境的尖兵。
只要讓大家知道台灣生態環境是屬於豐富又敏感,再加上地形落差大,整個環境脆脆弱復原又慢!
相信很多戶外活動對環境造成的傷害,往往只是因為大家不知道,只要瞭解了,破壞的力量是可以轉變成保護的力量!
駕駛RV車的朋友或許不知道,台灣有19條主要溪流的中上游,因為車輛直接開入溪床,以及河灘上紮營,升火烤肉,造成河川生態,地貌以及水質遭受破壞。
而且車隊一次數十輛,甚至數百輛同一時間在同一地點活動,對當地生態的破壞往往超過環境的承載能力,以致於造成永久性的傷害,這樣的傷害往往數十年都無法恢復原本豐富且穩定的生態環境。
根據世界自然保育聯盟的調查顯示,造成物種絕滅百分之七十的原因,就是「原始棲息地被干擾或破壞。」
有鑒於此,美國政府正在研擬立法禁止RV車闖入沒有車道的地方,台灣除了在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7款明訂禁止「將車輛開進規定以外之地區」,在水利法第78條也規定「不得在河川堤身指定通路外行駛車輛」,違反並將處一萬至五萬元的罰款。
我知道有很多人買四驅車是被車商的廣告所誘導:「行動無界限」,因此總想試試看所謂「挑戰極限」「征服處女地」,這些用詞背後呈現的充滿了人的霸氣以及以人為尊的傲慢。我想,一個喜歡親近自然的人,理應更愛自然,應會以尊重代替征服,以敬畏自然萬物取代挑戰與破壞,儘量減少人為干擾,讓每一棵小草,每一粒砂石,都能在它原來的位置繼續成長與存在。
況且,坐在冷氣車廂裏唱卡拉OK,看DVD,以車子代步直驅原始山林,這般的輕易,反而喪失了流汗流淚,甚至受個傷,在體能的極限下才能接近山林的那種神聖感。我們以為往往我們得到的方便,反而失去了生命的體驗與深刻的成長。
最後我想若要對於RV車越野的功能發揮,或站在鼓勵國人休閒運動,或技術訓練的要求下,我們認為應該廣建專門的訓練場所,讓越野的體能活動,在特地規劃好的場地內,從事訓練與考驗。
我們也樂觀的期待,只要經過完整訓練,以及具有正確生態保育觀念的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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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舉證]這招尤其妙啊
還可以創造就業機會, 無刑中還產生出自動自發的守護隊
「只要經過完整訓練,以及具有正確生態保育觀念的RV車駕駛人,...」
我看不太可能,我所認識擁有RV車,又喜歡常跑野外的車主,每個人都很有「主見」,講不聽的啦!
最好的方式還是「嚴刑峻法」、「照相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