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頗受人爭議的話題家住新竹開書店的王姓婦人,帶著21萬的消費券到銀行兌現時才發現兌換期限已過,21萬元當場成為一堆廢紙,王姓婦人:「當時我就看到,消費券上可以用到(幾年),而且沒有說,到哪個時間要去承辦,所以我就很放心,想說這是政府發的。」王姓婦人誤以為消費券是另類錢幣,不知道有兌換期限的問題。
最近頗受人爭議的話題家住新竹開書店的王姓婦人,帶著21萬的消費券到銀行兌現時才發現兌換期限已過,21萬元當場成為一堆廢紙,王姓婦人:「當時我就看到,消費券上可以用到(幾年),而且沒有說,到哪個時間要去承辦,所以我就很放心,想說這是政府發的。」王姓婦人誤以為消費券是另類錢幣,不知道有兌換期限的問題。
98年1月18日開始發放消費券,卷面上標示使用期限為9月30日,卻沒有註明兌現時效,另外根據統計,去年總共發放832億消費券,總計兌付819億,還有13點多億元未兌換,估計可能是希望留作紀念,或者和王姓老婦人一樣忘記兌換。許多民眾認為:政府當初在為了刺激消費,發放消費券,卻沒有做好正確完整的宣導政策,才會導致老百姓的權益受到影響。
立委盧秀燕也在立法院第7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中質詢財政部長李述德時也關心王姓婦人的消費券問題,表示:「寫信給財政部長是否可以解套?」而財政部長回答:「法律規定有其規範,財政部是行政單位,沒有權利只能透過修法。」盧秀燕也表示修法十分曠日費時,請部長要站在百姓的立場,這21萬元對老百姓而言可是相當大的,要有同理心,希望部長在幾天之內盡速研究回覆。
而盧秀燕同時也提出了財政部有編列稅務獎勵金4000多萬,國稅局幫政府徵稅有獎金,而老百姓幫政府徵稅拿發票,一般民眾一億張才會有一張中特獎,特獎兩百萬,這個中獎比率一億分之一比中樂透還要難,盧秀燕更表示自九十年截至目前為止尚有19.48億未兌領之獎金,她也一直長期追蹤這筆金額,同時也希望財政部將這筆要繳庫的錢,拿出來發給人民,多增加幾個獎項鼓勵小老百姓,因為這是人民的獎金。
法律專家認為:小百姓的權益相較於執法的政府官員來說是相對弱勢的,有些權益當人民沒有去爭取、反應時,似乎無法得到伸張。而政府也不應厚此薄彼,對待老百姓與自己人應有相同標準,在立法或是修法時,都能站在人民的立場上著想,體會老百姓的苦,才能讓人民免於苦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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