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蔡智豪(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台中市西屯區市議員參選人)
7/31高雄發生地下石化管線氣爆,造成嚴重的死傷,台灣生態學會呼應地球公民基金會的聲明,發表三點訴求如下,並展開市民的連署活動:
1. 要求台中市政府開放『台中市公共管線查詢系統』的權限,經濟部公開石化地下管線的資訊。
2. 要求台中市政府立即針對全市易燃的地下管路進行全面徹底的安全檢查。
3. 要求台中市政府檢討化學災害應變機制,以還給台中市民一個安全安心生活的環境。
查詢台中市政府對於地下管線的發言,其中2014/8/1聯合晚報報導「台中市經發局說,目前台中三家天然氣公司,鋪設管線總長度5,390公里,近兩年汰換管路150公里,汰換率為2.5%,符合相關標準,天然氣管線採用PE材質,可耐用40年,近年來沒有不良公安紀錄。」
但四年前(2010/8/19),台中市政府新聞局發布新聞稿「台中市天然氣管埋設地下深度不足,極易發生意外」
該新聞稿中,建設局表示「依照規定天然氣之埋設地下,深度應在一公尺以上,遇有水溝,應在溝底通過,不得穿過水溝,然後由地下「引上」供用戶接管,但實際情形並非如此,一般天然氣管之埋設地下,均深度不足,致多通過水溝頂端,因此一般瀝青路面之下往往可能有天然氣管佈設,若干公共工程施工時,極易損及天然氣管,引起附近民眾恐慌,雖然欣中天然氣公司在道路上設有指示標誌,但仍易於忽略發生意外。」
從這二篇的報導中,反映出台中市政府明知台中市5,390公里的地下天然氣管線埋設深度不足,非常危險,但卻在高雄氣爆後,為避免暴露其行政怠惰、瀆職,居然對聯合報記者說「符合相關標準、沒有不良公安紀錄…」等粉飾太平的話。
依台中市政府所言,天然氣管線這二年汰換率為2.5%,若每次汰換的施工均能符合安全標準,那還得耗費40年,這等於讓全台中市民每分每秒生活於不定時炸彈之上。
台中市政府〝無能〞對欣中天然氣公司要求立即改善,故在四年前的新聞稿最後一句寫「依照規定:不合規格之地下管線如發生意外,管線單位應負完全責任。」
換句話說,台中市政府應作為而不作為,若不幸發生重大事故,則全推給欣中天然氣公司。
在此呼籲台中市政府針對台中市所有易燃的地下管線立即進行全面安檢,相關行政人員對安檢須簽下切結,以示對市民負責,切勿再以掩飾的方式,讓市民生活於危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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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新聞資料:
【地下管線檢查 全台總動員】聯合晚報╱地方中心記者/連線報導2014.08.01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8843053.shtml
【天然氣管埋設深度不足 市府要求欣中公司改善】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新聞局2010-08-19
http://www.hnorth.taichung.gov.tw/ct.asp?xItem=29124&ctNode=712&mp=10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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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圖:台灣生態學會針對台中市易燃的地下管線問題,發起公民連署,要求台中市政府立即安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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